8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標準

2021-03-04 07:52:34 字數 4659 閱讀 3118

1 目的

確保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安全並在緊急狀態下安全撤出。

2 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塔里木油田公司甲乙方各單位。

3 術語和定義

3.1符合以下條件的稱之為受限空間:

3.1.1物理條件(同時符合以下3條)

a)有足夠的空間,讓員工可以進入並進行指定的工作;

b) 進入和撤離受到限制,不能自如進出;

c) 並非設計用來給員工長時間在內工作的。

3.1.2危險特徵(符合任一項或以上)

a) 存在或可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

b) 存在或可能產生掩埋進入者的物料;

c) 內部結構可能將進入者困在其中(如,內有固定裝置或四壁向內傾斜收攏);

d) 存在已識別出的健康、安全風險。

3.2受限空間進入計畫

控制並保護人員免遭受限空間危害和管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綜合計畫。

3.3進入者

被授權進入受限空間的人。該進入者必須了解潛在的危害、要採取的預防措施、規定的工作範圍和極限、撤離和溝通程式,以及清楚與進入有關的其他人員。

3.4進入

當身體任何部位越過受限空間的口徑,並足以讓整個身體能夠進入受限空間的開口平面時的乙個起始動作,就被視為進入受限空間。

3.5進入許可證

為控制進入受限空間而簽發的書面檔案。

3.6進入管理者

負責核實並保證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所有安全條件,有權批准進入或取消進入的人。進入管理者由油田所屬單位確定。

3.7監護人

被指定在受限空間外負責監督進入者,並與其溝通、控制進入距離、保證滿足進入許可證所規定的進入條件以及啟動救援計畫的人。

3.8挖掘

挖掘、移動或堆置土壤或類似物料,從而產生符合受限空間定義的區域。即深度大於1.2 m的,或作業時人員的頭部在地面以下的。

4 進入受限空間管理

4.1 進入受限空間的原則

4.1.1 所有人員在進入受限空間前,必須制定和實施書面受限空間進入計畫(參見附錄a《受限空間進入計畫的編制指南》)。

4.1.2 所有進入受限空間的作業必須持有有效的進入許可證。

4.1.3只有在沒有其它切實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務時,才考慮進入受限空間。

4.1.4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必須進行危害識別,列出危害因素清單,危害因素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a)氣體危害

b)窒息危害

c)有毒有害氣體

d)可燃氣體和**性氣體

e)被淹沒/埋沒

f)機械危害

g)其它,如電擊、溫度、輻射、噪音等

4.1.5必須採取以下危害預防行動

a)評估進入之前和進入期間潛在的危害的程度;

b)制定措施消除、控制或隔離在進入之前和進入期間的危害;

c)在進入之前和進入期間檢測受限空間中的氣體環境;

d)保持安全進入的條件;

e)**在受限空間裡的活動以及可能產生的危害;

f)**空間外活動對受限空間內條件的潛在影響。

4.1.6按照以下次序和控制手段處理危害:

a)消除危害。

b)使風險減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c)使用個人防護裝備。

4.1.7在進入受限空間前,制定具體的救援計畫(參見附錄b《救援計畫制定指南》),各類救援物資必須到位備用。

4.1.8在進入受限空間前,相關的人員已經接受培訓。

4.1.9進入受限空間時,監護人應將所要求的**和記錄存放在現場。包括:

安全工作許可證

受限空間進入許可證

受限空間援救計畫

受限空間進入檢測表

受限空間監護人/進入者名單表

受限空間進入前會議記錄

適當的材料安全資料表

書面的受限空間進入計畫/風險評估

4.1.10救援人員(每班至少有兩人作為救援人員)必須在現場,當接到報警時,能夠實施有效救援。

4.2 適用原則

4.2.1 每年對當年所有的受限空間進入計畫進行評審。

4.2.2 辨識本區域的受限空間

4.2.2.1對每個裝置進行評審,確定受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並制定出受限空間登記表。

4.2.2.2對已辨識出的受限空間,必須實施進入之前和進入期間的危害評估,並在進入許可證中明確對這些潛在危害的預防措施。

4.2.2.3在所有受限空間進入點附近清楚地標上醒目的警告標識。

4.2.3 隔離

根據受限空間的構造選擇最佳的隔離方法,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於:

a)移除管線(物理上斷開)並加裝肓板。

b)加裝肓板。

c)兩頭截止,中間排放隔離。

肓板壓力等級應和系統壓力相匹配。肓板必須密封且有安全保護措施(如密封套、密封罩等)。肓板必須上鎖、掛籤。

4.2.4 清理、清洗

清理、清洗受限空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做法:

a)騰空空間。

b)清掃空間 (如沖洗、蒸煮、洗滌和漂洗)。

c)中和危害物。

d)置換。

4.2.5 氣體檢測

在進入之前和進入期間應檢測受限空間內的氣體環境。

4.2.5.1 儀表校驗

a)用於檢測受限空間中氣體的檢測儀必須在校驗有效期內。

b)在每次使用前、後,檢查檢測儀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c)為了驗證連續檢測儀的正常工作,應周期性地用其它檢測儀進行比對。

4.2.5.2 代表性抽樣

1)應根據受限空間結構和可能存在的危害物質制定抽樣方法。應在受限空間內有代表性區域進行抽樣,並特別注意人員可能工作的區域。除了最小的空間外,要對空間各個部位取樣,即至少包括頂端、中部和底部的抽樣。

測試的正常次序應當是氧含量、易燃性,然後是毒性。

2)應當在停止任何氣體吹掃時抽樣,以減少取樣人員的風險和保持抽樣時符合現實的環境。

3)樣品檢測資料符合本標準規定的範圍方為合格。

4)只有經過培訓的人員才能取樣。

4.2.5.3 氧濃度標準

受限制空間內的空氣質素應當與空間外的相同。氧濃度保持在19.5%到23.5%範圍之間。

4.2.5.4 易燃性標準

應保證受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當其**下限>4%時,濃度應<o.5%(體積);當**下限<4%時,濃度應<0.2%(體積)。

4.2.5.5 毒性標準

受限空間內的有毒、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的指標。作業期間應每隔4h取樣複查一次,也可同時選用有效的可攜式檢測儀對受限空間進行連續檢測,如有一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4.2.5.6 連續監測和重複測試

1)當受限空間內的作業可能改變空間內的氣體環境時,或在進入期間,由於受限空間外部的影響,可能會改變空間內的氣體環境時,要對受限空間的氣體連續監測。檢測儀要始終顯示處於工作狀態。

2)受限空間氣體監測至少有三個精度相同的檢測儀表,其中乙個應連續監測,連續檢測儀應安裝在受限空間進入者能看到或聽到任何報警的地方。

3)受限空間氣體監測應優先選擇連續監測方式。如果採用間斷性監測,通常間斷性監測間隔時間不超過2h。

4)如作業中斷,再進入之前必須重新進行氣體檢測。

4.2.6 危害控制措施

4.2.6.1監護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不得在無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監護人和進入者必須明確聯絡方式並始終保持有效的溝通。進入特別狹小空間作業,進入者應繫安全可靠的保護繩,監護人可通過繫在進入者身上的繩子進行溝通。

4.2.6.2 溫度

受限空間內的溫度不應對作業人員產生危害。

4.2.6.3 通風

為保證受限空間內空氣流通和人員呼吸需要,可自然通風,必要時須採取強制通風方法,嚴禁向受限空間通純氧。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可靠的呼吸面具、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和長管呼吸器,但配戴長管面具時,必須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防止通氣長管被擠壓,吸氣口應置於新鮮空氣的上風口,並有專人監護。

4.2.6.4 照明及電氣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所用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小於24v的安全行燈,在金屬裝置內和特別潮濕作業場所作業,其安全燈電壓應為12v且絕緣良好。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有漏電保護裝置。

當受限空間原來盛裝**性液體、氣體等介質的,則應使用防爆電筒或電壓不大於12v的防爆安全行燈,行燈變壓器不應放在容器內或容器上。作業人員應穿戴防靜電服裝,使用防爆工具、機具。

4.2.6.5 防墜落

受限空間作業面存在墜落風險時,必須按照高處作業相關規定制定防止墜落的安全措施(包括如何在行走表面、工作平台和公升降電梯、腳手架、梯子上防人員墜落的措施及救援方法)。

4.2.6.6 個人防護裝備

根據作業中存在的風險種類,依據相關的防護標準,確定個人的防護裝備並確保正確穿戴。

4.2.6.7 靜電防護

如存在靜電危害時,應採取可靠的接地措施並進行檢測,接地電阻值應小於10歐姆。

4.2.6.8工具、材料清點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後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

4.2.7 受限空間進入許可證(格式見附錄c《塔里木油田公司受限空間進入許可證》)

進入受限空間必須經進入管理者批准,有進入許可證。

4.2.7.1 授權和簽字

1)進入管理者必須經過上一級安全部門培訓、取證。

2)進入管理者可以授權他人簽署進入許可證,授權必須是書面形式,且被授權人須是經過培訓、取證的合格人員。

3)委託授權人書面授權後仍承擔受限空間進入的安全責任。

4)被授權人在每次確認作業安全條件後必須向委託授權人匯報情況,得到同意後方可簽發受限空間進入許可證。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缺氧窒息 中毒和火災 等事故發生,保證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依據煉油與化工分公司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大慶石化公司所屬各單位及其承包商。第三條本規定規範了大慶石化公司及承包商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石化安字 2007 466號 第一條進入受限空間,應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作業。第二條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應針對作業內容,對受限空間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式及安全措施。第三條進入受限空間涉及用火 高處 臨時用電等作業時,必須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第四條進入受限空間作...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受限空間是指爐 塔 釜 罐 倉 槽車 管道 煙道 隧道 下水道 溝 坑 井 池 涵洞等封閉 半封閉設施及場所內。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應辦理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第二條進入受限空間涉及用火 臨時用電 高處作業等作業時,應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第三條受限空間的危害識別 1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