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幫助新員工迅速融入集團文化,了解工作環境,熟悉工作流程,掌握集團制度,學會使用各種工具,促進新員工的成長。
1.2幫助崗位異動的老員工盡快熟悉新崗位工作,提公升崗位技能,滿足崗位需要。
1.3帶動員工學習的積極性,開發員工潛能、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公升導師帶隊伍的能力,便於培養並選拔團隊領導人才。
2.適用範圍
2.1非生產系統一線的新進員工。
2.2發生輪崗、崗位調動、掛副職、晉公升等的非一線員工。
2.3具體劃分及說明見下表。
3.導師的崗位職責
3.1新員工與導師的職責具體劃分詳見附件一,其他人員與導師的職責劃分詳見第3及第4條內容;
3.2導師應根據被輔導員工的特點與員工進行主動的充分溝通,共同制訂《員工輔導計畫》(見附件二)。 該計畫應充分考慮員工原有的特長與優點,以月為週期與員工共同制定該員工在一定階段內的學習發展目標;
3.3每月定期進行溝通,可以面談、**、電郵等方式,小結前期工作、安排下期工作,為員工實現成長目標提供幫助,同時向導師歸口管理的人事部門提供書面《月度評估報告》(見附件三);
3.4對員工進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導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遇到的問題及其他與學習進步相關的問題;
3.5了解員工思想動態,正確傳達意見,恰當地進行溝通交流,建設良好的工作氛圍。當被輔導員工出現心理問題、職業取向問題時給予必要的幫助;
3.6在員工之間、員工與公司之間出現爭議時,承擔協調職責;
3.7在輔導期結束前對員工的表現進行評價和建議,對於新員工的評價,將作為是否讓新員工轉正的依據之一;
3.8輔導期期間,新員工離職,導師需要寫出書面報告提交歸口管理的人事部門,內容包括新員工離職原因分析、總結問題以及提出改善建議。
3.9推動員工導師制的運作,提出改進的方法和建議。
4.員工的權利與義務
4.1員工的權利
4.1.1對導師輔導工作進行評價、反饋的權利;
4.1.2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尋求導師幫助的權利。
4.2員工的義務
4.2.1尊重導師,誠實對待導師,要理解導師也有不足之處的,重要的是學習導師的長處與經驗;
4.2.2及時將個人的想法、工作總結與對公司的看法與建議和導師溝通;
4.2.3虛心接受導師指導與管理,主動與導師溝通,匯報工作進展及學習心得,多向導師及老員工請教,盡快熟悉工作環境;
4.2.4輔導期間每滿乙個月,員工需填寫《員工月度總結表》(附件四)並提交給直接領導和導師;
4.2.5新員工輔導期結束需填寫《新員工輔導期培訓報告》(附件五),提交直接領導和導師歸口管理的人事部門存檔。
5.導師的管理
導師的歸口管理部門劃分為:初級導師歸口管理部門為導師所屬單位人事部門(營銷公司歸口管理部門為綜合管理部);中級與高階導師歸口管理部門為集團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
6.導師的選拔與任用
6.1導師級別及任職要求
6.2導師的選拔:導師選拔方式為直接任命和選聘產生,選聘可以通過自薦和推薦產生。
6.2.1直接任命:副部級以上管理人員按照導師任職要求自動成為集團導師。
6.2.2推薦:
副部級以下管理人員將由部門領導提名,初級導師由各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備案;中級及高階導師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審核,報集團總經理審批。
6.2.3自薦:
自願加入導師隊伍的員工需要提交《導師申請表》(見附件六),初級導師經各單位人事部門和所屬部門領導審核後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備案即可,中級及高階導師需經集團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和直接領導審核後,報集團總經理審批。(見附件七:《導師自薦/推薦審批流程》)。
6.2.4在新員工試用期開始時,由所屬單位人事部門與所屬部門領導共同協商,考慮該新員工的導師人選,經與導師本人溝通,明確為該新員工的導師。
6.2.5在員工輪崗/調動/掛副職/晉公升前,由所屬單位人事部門與接納部門領導共同協商,考慮該員工的導師人選,經與導師本人溝通,明確為該新員工的導師。
6.3導師的任用
導師一經任命,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出具導師證,並進行備案,導師證一年一審,由被輔導員工、導師歸口管理的人事部門、導師直接領導共同評定,經審核合格後,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頒發新證或者符合條件的可以晉公升,並累計導師年限。
7.培養方案的確定
7.1新員工輔導計畫按時間分階段制定,導師在新員工入司一周內,與新員工共同制訂《員工輔導計畫》,並提交導師直接領導及導師歸口管理的人事部門。其他情況需在進入部門前一周內確定輔導計畫。
7.2因導師工作變動,或出差超過乙個月等,導師及時通知直接領導,並由直接領導安排新的導師,報導師歸口管理的人事部門備案。新導師應在一周內確定是否有必要對原輔導計畫進行調整。
7.3員工輔導計畫主要內容包括:
7.3.1崗位業務技能學習;
7.3.2管理技能學習。
7.4輔導期滿後,由導師的直接領導、被輔導員工和歸口管理的人事部門對導師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與導師年終評比掛鉤,導師工作角色結束。
8.考核和獎罰
8.1導師季度考核
8.1.1對導師進行季度考核,總分為100分,分別由導師的直接領導、被輔導人以及被輔導人的部門負責人填寫《導師季度考核表》(見附件八),評分權重為20%、40%和40%,導師季度考核成績為三方考核成績之和。
8.1.2如果導師本身為部門負責人,則由導師的直接領導與被輔導人填寫《導師季度考核表》,評分權重為40%和60%,導師季度考核成績為雙方考核成績之和。
8.2導師輔導期考核
在輔導期滿後,由導師的直接領導、被輔導員工以及歸口管理的人事部門對導師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評分權重分別為30%,40%和20%,並結合季度考核分(佔10%),填寫《導師考核表》(見附件九),導師考核得分為三方考核成績加季度平均考核分之和。
8.3導師年度評比與獎勵:
8.3.1導師年度評比按照初、中、高三個級別進行排序選拔。如一年內輔導多名員工,按照各《導師考核表》得分求得平均分,再乘以相對應係數計算。
具體係數劃分如下:
8.3.2初級導師按照排名先後,選取前3名,授予**導師稱號,頒發證書並給予每人現金500元。
8.3.3中級導師按照排名先後,選取前2名,授予翡翠導師稱號,頒發證書並給予每人現金800元。
8.3.4高階導師按照排名先後,選取第1名,授予鑽石導師稱號,頒發證書並給予現金1000元。
8.3.5獲獎導師將在全集團範圍內進行通報表彰、宣傳推廣。如果符合條件,可以晉公升下一級別導師,導師稱號一年內有效。
8.3.6導師將優先享受集團國內/國外的外訓、評優、晉公升、加薪等獎勵。
8.3.7如果各級別導師人數不足獲獎人數的,或高階導師總人數低於3人的,則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另行安排其他獎勵。
8.4被輔導員工考核
8.4.1在輔導期結束後,由導師歸口管理的人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對被輔導員工進行考核,考核分為理論(30%)與實際操作(70%)兩部分,考題由相關部門提供、由導師歸口管理的人事部門認可。
8.4.2員工的考核成績為理論與實際操作兩部分得分之和,總分高於70分為合格。
8.4.3員工考核不合格者,由導師及所屬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提報意見至集團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審核。
8.4.4新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
8.5被輔導員工年度評比與獎勵
8.5.1被輔導員工年度評比根據考核得分進行排名,選取最佳新人獎、最具潛力獎、最佳進步獎,各獎項按照員工分類提取相應比例以確定獲獎人數(新員工5%;輪崗、崗位調動、晉公升等情況各10%),不足1人的按照1人計算。
8.5.2集團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根據獲獎人員情況安排相應獎勵,如發放圖書、光碟、紀念品等,同時在全集團範圍內宣傳通報表彰,並優先考慮加薪、外訓、評優。
8.6處罰
8.6.1被輔導員工考核有1名不合格者,導師取消當年年度評比資格; 2名不合格者,導師資格降級;3名不合格者,取消導師資格。
8.6.2導師輔導期考核分連續2次得分80分以下的,導師資格降級,連續3次的,取消導師資格。
9.附件
9.1附件一《新員工與導師職責表》
9.2附件二《員工輔導計畫》
9.3附件三《月度評估報告》
9.4附件四《員工月度總結表》
9.5附件五《新員工輔導期培訓報告》
9.6附件六《導師申請表》
9.7附件七《導師自薦/推薦審批流程》
9.8附件八《導師季度考核表》
9.9附件九《導師考核表》
附件一:
新員工與導師職責表
導師制實施辦法
資源與環境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 試行辦法 實行導師制的目的是幫助我院學生做好大學四年學業規劃,為今後的職業規劃打好基礎,幫助同學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世界觀 價值觀,提高學生的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為他們的全面成長搭橋引路 啟發學生自主學習動力,培養學生創新意識,提高學生創新創業就業能力 按照學生的個性和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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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配合學生輔導員指導學生樹立正確人生觀價值觀,關心學生的思想進步,引導學生明確學習目的和成才目標,端正專業思想和學習態度,促進學生知識 能力 素質協調發展。4 與學生保持一定頻度的接觸,每月與被指導的學生面談或集體指導不少於一次,每學期參加學生集體活動或面向學生開設學術講座不少於一次。每學期開學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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