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例會制度

2021-03-04 09:50:06 字數 2422 閱讀 3928

1目的為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上下的溝通與合作,提高各部門執行工作目標的效率,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進度、人員及裝置的調配。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部會議的定期召開。

3 職責

行政部負責總經理辦公會及公司全體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內部會議的組織實施。

4 內容

4.1會議分類

4.1.1 總經理辦公例會

4.1.1.1會議組織:行政部。

4.1.1.2 會議主持人:總經理或者總經理指定人員。

4.1.1.3會議參加人: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

4.1.1.4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可讓其他有關人員出席。

4.1.1.5會議內容:

⑴ 聽取各部門主管對所屬工作的近期匯報,對完成有困難的工作集體協商,並尋找解決辦法。

⑵ 協調各部門工作進度,使各項經營活動按照預期目標有序進行。

⑶ 對涉及部門較多,對公司整體有較大影響的問題集體**。集思廣益,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

⑷ 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改進,對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並及時改正、總結。

⑸ **公司經營活動的最佳方案,並對各階段經營業績及時總結,以達到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⑹ 對上月工作總結,並部署下月工作任務。

4.1.1.6會議記錄人:行政部指定專人。

4.1.1.7會議時間:每月一次。

4.1.2公司全體會

4.1.2.1會議主持人:總裁或者總裁指定人員。

4.1.2.2會議參加人:公司全體人員。

4.1.2.3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所邀請公司外部人員。

4.1.2.4會議內容:

⑴ 公司營運狀況,日常工作進度以及將要採取的重大決策向全體員工宣布,促使上下資訊的溝通。

⑵ 公布有關員工獎勵或懲處措施,以求公開、公正、合理。

4.1.2.5會議記錄人:行政部指定專人。

4.1.2.6會議時間:不定期。

4.1.3部門工作會

4.1.3.1會議主持人:部門經理或部門經理指定人員。

4.1.3.2會議參加人:部門所有人員。

4.1.3.3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所邀請其他部門人員。

4.1.3.4會議內容:

⑴ 協調部門內部工作開展,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⑵ 所屬工作有進展難度時,提出幫助請求,並集體討論解決。

⑶ 明確部門工作在公司整體經營活動中的進展狀況,及時總結工作的經驗教訓並制定下期工作計畫。

4.1.3.5會議記錄:部門文職人員或部門經理指定。

4.1.3.6會議時間:由部門經理自行安排。每月至少2次。

4.1.3安全工作例會

4.1.3.1會議主持人:安全工作最高負責人。

4.1.3.2會議參加人:安全工作相關人員。

4.1.3.3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所邀請其他部門人員。

4.1.3.4會議內容:

⑴ 宣傳****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分析研究企業安全工作形勢,布置安全工作,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⑵ 根據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討論、確定整改措施並實施。

⑶ 安排一線員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開展崗位安全檢查,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牙狀態。

4.1.3.5會議記錄人:由會議召開人指定專人記錄。

4.1.3.6會議時間:每月一次

4.2會議準備和要求

4.2.1議題準備。

各型別會議,召開前會議主持人均要擬定會議議題,通知與會人員,對於公司會議重要的議案報行政部備案。各部門要圍繞議題做好充分準備,需要通過會議向領導匯報和請示的問題,要有明確具體方案或意見,避免會議時間過長。

4.2.2會前協商。

會議議題,凡涉及其它多個部門的,事先要進行會商,取得一致意見,避免會議限於爭執不休局面。

4.2.3資料準備。

各部門需提交會議討論通過的問題,都要有簡要的書面匯報提綱,並在會前提前半天以上送至與會者,便於與會人員閱讀並準備意見。

4.2.4擬好會議議程。

會議舉辦方就會議的內容,擬定出會議議程,並按照會議議程展開會議。

4.2.5發言要點。

參加會議人員匯報工作、討論問題,其發言要圍繞會議議程和主要議題,簡明扼要,條理清楚,發言時間一般控制在3-5分鐘。

4.2.6通知與會人。

根據會議通知,參加會議人員一般為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與會人員要準時到會,不得無故缺席或中途退場,如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要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並派其**人參加,同時通知辦公室。

4.2.7會場紀律。

參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交頭接耳,手機應調至震動或關閉狀態。

4.2.8會議紀要與催辦。

會議議定事項,由指定人員或會議主辦單位及時整理出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必須經主管領導簽發。對會議議定事項和決議,行政部要及時進行催辦,保證決議落到實處。

5附表5.1 《 會議紀要》

5.2 《會議紀要簽發審批表》

公司例會制度

第一條公司定期舉行例會,原則上每週舉行一次,初定為每週一下午或周五上午,地點在公司綜合辦公室 5012室 其他地點需提前通知。出席者為公司董事 經理層及各部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人員參加公司擴大會議。第二條董事長可根據需要召集臨時會議,或由董事會 股東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召集臨時會議。董事會...

公司例會制度

4.2月例會 4.2.1月工作總結和計畫材料於每月29日之前,公司各部門主管將本部門工作總結和下月工作計畫上報公司行政部。其中,技術部和銷售部每位員工都需將當月工作總結和計畫上報部門主管,並抄送總經理。4.2.2月例會會議內容由專人負責記錄,並在每次會議結束後報送總經理並抄送各部門主管。4.2.3各...

公司例會制度

一 目的 1 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上下的溝通與合作。2 提高公司各部門執行工作目標的效率,追蹤各部門工作進度。3 集思廣益,提出改進性及開展性的工作方案。4 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 工作進度 人員等資源的調配。二 會議形式 1,會議組織 行政事務部 2,會議主持人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 3,會議參加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