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建處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依據國家基建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秉公辦事,投資額在50萬以上的工程必須進入招標**中心進行公開招標。
二、基建處每週一上午進行例會,總結上週工作,佈署本週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派駐各工地代表,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各專案進度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內容要詳實。會議決定的事項必須及時認真的落實。
三、處裡每半月組織全體人員對所有專案工地實施一次全面檢查,對工程進度快、質量高的專案進行通報表揚,反之要批評,以此實施陽光作業,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建設專案使用的建築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初步驗收,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許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樣送質量檢測站檢驗,檢驗結果由派駐工地代表和監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商取回。
五、各個建設專案的設計、用材如需變更時,應由工地代表、施工單位、監理人員共同提出,經基建處研究報校領導同意簽署意見後,以所發書面通知為依據,否則,不得變更。
六、所有建設工程應先作預算,經甲乙雙方核對工程量後簽訂施工合同,按照形象進度撥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後及時進行決算並予審計,以審計結果和施工企業進行結算。
七、所有與建設專案相關的檔案、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簽證、預決算和審計結論等各類資料,經辦人員必須及時轉交資料員統一管理,嚴防洩露和遺失,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由資料員移交市有關部門和學校檔案室。
相關制度具體細則見後附件:
工程現場管理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工期,經研究決定制訂本辦法:
一、 工程開工前,專案負責人應負責與有關單位和人員聯絡,組織實施現場的「七通一平」工作,並會同施工承包單位做好施工現場現狀圖及其它原始記錄,作為有關分項工程決算的依據。
二、 工程開工前,專案負責人應組織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中嚴格按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執行,不得隨意擴大施工現場範圍。
三、 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專案負責人制度,甲方對施工現場的任何意圖都需經過專案負責人。
四、 嚴格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按照投標書,施工承包合同,設計檔案及現行施工驗收規範的要求施工。
五、 專案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到場的各種材料、裝置的質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裝置用到工程上去。
六、 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及時做好隱蔽簽證,不得事後補辦簽證手續。
七、 專案負責人應負責組織各工種現場負責人及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各階段的驗收工作和各種形式的工程協調、聯絡會議,並做好記錄,負責****有關驗收手續。
八、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應堅持維修回訪制度,在保修終止前十天會同施工承包單位共同回訪,並填寫回訪單,對所存在的問題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認為保修期已滿,以簽證後的回訪單作為保修款之結算依據。
基建管理經濟責任制
結合我校基建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基建管理經濟責任制。
一、 基建處負責全校的基建管理工作。
在校長及主管基建副校長領導下,編制上報和組織實施校園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基建計畫;嚴格按基建程式辦事,確保工程質量,合理控制工程造價,完成學校基建任務,適合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二、 基建處長的經濟責任
1. 具體負責基建財務管理工作,執行基建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
2. 組織制定並實施基建財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和內部監控制度;
3. 組織編制學校基建規劃和年度基建投資計畫;
4. 組織審核工程專案預決算;。
5. 審核簽訂各類工程建設合同,把好工程設計關、施工質量關、竣工驗收關、工程決算關;確保投資效益的提高;
6. 及時向主管校長報告基建投資使用情況。
三、 基建主管財務的經濟責任
1. 認真執行基建會計制度,嚴格進行工程成本核算,對會計資料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 積極籌措資金,保障工程建設資金的**,嚴格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
3. 認真履行會計監督,抵制和防範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嚴格執行基建投資計畫,專款專用,不得私設小金庫;
4. 及時向處長報告基建財務狀況;
四、 及時向處長報告基建財務狀況;
1. 工程專案管理全過程,必須嚴格按工程合同辦事;
2. 工程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確需變更必須事先辦理變更設計鑑證手續;
3. 認真做好施工日誌記錄,真實反映施工管理情況;
4. 及時組織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
5. 認真做好工程管理資料向檔案員移交工作,保證工程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
設計變更
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上的問題提前解決,儘量減少施工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規定執行。
一、 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為現場專案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承包單位、設計單位、業主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聯絡,並負責分發設計變更通知單。
二、 所有設計變更必須有文字記載,禁止口頭承諾。特殊情況下,如口頭承諾,事後必須在7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三、 由於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應註明增加部分費用的處理意見。
四、 設計變更一般經由專案管理組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具合符規範的變更通知單由專案負責人發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經報主管處領導閱批後進行。
五、 現場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簽證均需通報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後由專案負責人簽具原始憑證,監理、審價及相關管理人員任何專案管理人員(包括處長在內)未經簽證程式簽署的簽證均為無效簽證。
費用超過10000元的報處領導批准。所發生的工程簽證應及時處理,一般不得超過7天。
六、 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由專案負責人分發到以下單位和人員: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審價單位、主管處領導、處資料室、預決算員和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
七、 各專業工種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絡,避免資訊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合同的管理責任
對處內所轄建設工程專案的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實行集中管理、統一存檔。制定本規範。
一、 合同的簽訂程式: 設計、勘控、監理等專案前期合同,施工總包合同由專案負責人經辦、處長核定。
二、 合同的發放範圍: 根據工作需要,由經辦人發放到相關部門和人員。
三、 合同的管理責任: 1. 正式合同簽訂後,合同經辦人必須將正式合同送交資料管理員並辦理簽收手續,管理員按規定存放歸檔妥善保管。 2. 合同在實施中必須加強監督管理。
工程專案負責人、施工管理員應認真檢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規定實施,並定期或不定其向處領導報告合同履**況。3.工程預決算員、財務人員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辦理有關決算和財務結算事宜。 4. 由於經辦人未按規定範圍及時傳送合同或有關人員未嚴格執行合同,而在工程中產生糾紛或產生質量事故、影響工期,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 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禁洩露合同機密。由於洩密而造成損失,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檔案資料的管理
為加強基建檔案資料的管理,全面、完整地收集基建檔案資料,保證基建檔案的真實、安全性,結合我處特點,制定本辦法。
一、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及黨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 努力做好基建檔案歸檔工作。
二、 檔案資料的收集範圍,凡屬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從設計資料,上級部門對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擴初設計的批覆,地質鑽探資料,小區規劃、土方平衡,室外標高、外水、外電、下水,道路駁岸,初步設計,擴大初步設計,施工預算,開工報告,測量定位記錄,施工合同,工程協議書,圖紙會審記錄,修改設計資料,設計修改圖,竣工圖,隱蔽工程圖,室內裝置安裝資料和圖紙,竣工結算,招投標工作檔案等資料。
三、 檔案資料統一由資料管理員收集整理、歸檔,各類資料的經辦人都必須主動將原件資料交資料室存檔。資料室所存放的所有資料,不論是內部還是外部人員來查閱時,均必須辦理手續,隨查隨還,不得任意攜出室外。特殊情況必需借出時,由處領導批准,限期交還。
若有丟失,除須作出書面檢討外,還視其情節處以100-500元賠償。
四、 為便於及時使各種應存檔的資料歸檔,凡屬設計好的圖紙由資料管理員發放,各項資料整理裝訂成冊由經辦人發放。兩天內送達到各科室,三天內送達到施工單位。
五、 凡屬訂購、採購各類書籍資料,由綜合科統一辦理,所需數量由處領導審批決定。需借閱使用,或因工作需要長期使用者,統一由資料室編目登記,使用者應及時歸還或辦理移交手續。若有丟失損壞,視其情節處以賠償。
六、 對已竣工專案的基建檔案資料,專案負責人協調有關部門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各種資料壹年之內及時歸檔。
七、 妥善儲存好**資料,建築模型。
八、 資料室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基建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鑑定、保管、統計和利用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廉正制度
一、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工程專案建設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依法管理、文明管理。
二、 基建處所屬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收受回扣和其它利益。
三、 基建處所屬員工與各方保持正常業務往來,不得接受禮金、有價**、貴重禮品,不得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四、 基建處所屬員工不得參加可能對公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性高檔消費。
五、 基建處所屬員工不得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裝置**、工程承包等經濟活動。
學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一 基建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依據國家基建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二 基建領導小組每週一上午進行例會,總結上週工作,佈署本週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派駐各工地代表,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各專案進度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內容要詳實。會議決定的事項必須及時認真地落實。三 處裡每半月組織全體人員對...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宜昌長機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基建工程管理辦法 1.總則 1.1 為加強公司基建工程的規範化管理,保證基建工程專案的順利實施,特制訂本辦法。1.2 基建工程管理嚴格執行 建築法 招標投標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等有關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專案招標制 工程監理制...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條基建處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依據國家基建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秉公辦事,投資額在50萬以上的工程必須進入招標 中心進行公開招標。第二條基建處每週一上午召開例會,派駐各工地代表,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各專案進度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內容要詳實。會議決定的事項必須及時認真的落實。第三條處裡每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