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菌耐藥監測與預警管理制度

2021-03-04 00:32:37 字數 902 閱讀 8659

興平市人民醫院細菌耐藥監測與預警管理制度

為貫徹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根據《醫療機構抗菌藥物管理辦法》等檔案精神,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1. 及時向臨床科室全院的細菌耐藥情況,做到每季度通報1次。該工作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感染管理科和檢驗科共同參與完成。

感染管理科和檢驗科負責提供相關的病原學檢測資料,藥事管理委員會負責對資料進行分析、評價和總結。細菌耐藥分析結果由藥事管理委員會向全院公布。

2. 針對主要目標細菌耐藥率的不同,採取不同的預警及處理措施,以指導臨床抗菌藥物合理應用。

(1)對主要目標細菌耐藥率超過30%的抗菌藥物,應及時將預警資訊通報本機構醫務人員。

(2)對主要目標細菌耐藥率超過40%的抗菌藥物,應提示臨床醫務人員慎重經驗用藥。

(3)對主要目標細菌耐藥率超過50%的抗菌藥物,應提示臨床醫務人員參照藥敏試驗結果選用。

(4)對主要目標細菌耐藥率超過75%的抗菌藥物,應暫停該類抗菌藥物的臨床應用,根據追蹤細菌耐藥監測結果,再決定是否恢復其臨床應用。

3.要有指徵的應用抗菌藥物,應盡早查明感染原,根據病原種類及細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選用抗菌藥物。在抗菌藥物**前,先留取相應標本,立即送細菌室做細菌培養,以盡早明確病原菌和藥敏結果。危重患者在未獲知病原菌及藥敏結果前,先給予抗菌藥物經驗**,獲知細菌培養及藥敏結果後,對療效不佳的患者調整給藥方案。

4.嚴格執行抗菌藥物分線管理制度,特別是加強「特殊使用」抗菌藥物的使用和管理。特殊使用的抗菌藥物需由藥事管理委員會認定、具有抗感染臨床經驗的感染或相關專業專家及臨床藥師共同會診同意,並由具有臨床科主任或主任醫師資格的醫生開具處方後方可使用。

5.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每月對全院抗菌藥物情況進行評價分析,並將各科室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列入考核目標。

興平市人民醫院細菌耐藥監測與預警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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