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矯正工作制度

2021-04-01 10:40:11 字數 1450 閱讀 7551

社會志願者聘用制度

1、基層社群矯正組織應建立社會志願者隊伍,社群矯正工作志願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2)熱心社群矯正工作;

(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質和專業知識;

社會志願者應主要從專家學者、知名人士、離退休幹部、村(居)委會人員、矯正物件的近親屬和原所在單位人員中聘用。

2、自願參與和從事社群矯正工作的社會志願者,向居住地的街道(鄉鎮)司法所報名,符合條件的,由司法所報請縣級司法行政機關頒發聘書。

3、社群志願者主要從事以下工作

(1)參與制定矯正物件矯正方案;

(2)為矯正物件提供法律及心理諮詢;

(3)與矯正物件結成對子,幫助教育矯正物件;

(4)對社群矯正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承辦社群矯正組織指派的其他工作。

4、街道(鄉鎮)司法所負責本轄區社群矯正工作志願者的聯絡和活動。

社群矯正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1、社群矯正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好,對矯正物件提出、反映的問題不及時解答和處理。推諉、懈怠的給予警告,屢次發生上述現象的,對其進行通報批評、戒免談話,直到調離工作崗位;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法律法規處理。

2、報送資訊不及時、不準確,影響全區工作進度;或者遇有特殊情況、問題及重大事宜不及時反映和上報,瞞報、遲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3、社群矯正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侵害矯正物件基本權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停職檢查、給予行政處分,建議調離工作崗位。

4、社群矯正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矯正物件脫管失控,不積極查詢,不主動上報,一經發現,通報批評;導致矯正物件重新犯罪,影響惡劣的,給予行政處分,直到調離工作崗位。

5、社群矯正工作人員因失職或者違反社群矯正其它規章制度,不按程式辦事,不能在指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任務,給工作造成一定危害或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戒免談話,直到調離工作崗位;後果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6、凡出現上述問題的,不得在本年度內評優、評先、入黨、提拔。

學習教育制度

1、司法所根據實際情況,每月至少組織矯正物件進行一次集體學習或活動,要有學習內容、學習計畫或活動資料。

2、要運用各種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群服刑人員認罪悔罪,增強法律意識和道德修養,成為遵紀守法的公民。

3、應當根據社群服刑人員的犯罪型別、犯罪原因、惡習程度及其思想、行為、心理特徵,因人施教、注重實效。

4、社群矯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矯教育;個案矯正;思想文化及職業技術教育;心理矯正;解矯教育等。

外出請銷假制度

1、矯正物件外出的,本人必須向司法所寫出書面申請。

2、經司法所和公安機關審核批准後,司法所應發給外出證明。矯正物件返回時,必須立即報告並銷假,同時將證明交回司法所。

3、未按時銷假或未經批准擅自離開所在區域的,按矯正物件考核及有關規定處理。

社群矯正工作制度

建立和完善社群矯正各項工作制度,是開展社群矯正工作的重要保障。要迅速建立 健全社群矯正工作制度,確保工作依法 規範進行。一 聯席會議制度。由市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召集,各成員單位參加的工作例會,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社群矯正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實施方案,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

社群矯正工作制度

對社群矯正解矯程式進行適當變更的說明 根據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 寧波市公安局 寧波市司法局聯合下發的 關於印發 關於進一步加強社群矯正工作的若干意見 的通知 甬司發 2008 2號檔案 精神,對辦理社群矯正物件解矯手續作出適當變更。從2008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新的解矯程式 社群矯...

縣社群矯正工作職責和工作制度

茌平縣社群矯正報到管理制度 1 社群矯正人員應當按照縣司法局報到通知要求,三日內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管理教育 2 司法所應當對社群矯正人員進行入矯宣告,告知其應遵守的有關規定和違反規定應受到的處罰,並及時為其建立矯正小組,制定矯正方案。2 社群矯正人員每月14號和28號向司法所報到,報告其所在位置及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