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規範學校食堂,商店管理的意見

2021-04-09 00:36:23 字數 2627 閱讀 4421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食堂、商店的管理,使學校食堂、商店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根據安教發[2006]67號和安教計[2008]28號檔案精神,現對學校食堂、商店成本核算和商店食品配送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規範管理監督機制

1、健全組織,規範管理。各學校(幼兒園)要按教育局相關檔案要求建立食堂、商店管理工作委員會,成立食堂成本核算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食堂、商店的安全衛生、伙食質量、**核算與監控等情況的監督管理,並進行日常檢查,定期公布檢查結果,隨時聽取學生和家長的意見和建議,促使食堂、商店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

2、實行明碼標價,設立公示欄。各學校(幼兒園)要在食堂醒目位置設立公示欄,將食堂所購菜的清單(含品名、數量、**)於當天中午師生就餐前在公示欄內公示。對供貨較多、數額較大的食品應註明**商位址、**號碼。

對大宗食品、調料的採購要100%索證、索票。商店要100%建立臺帳。實行包餐制的學校(幼兒園)要提前一周向學生公布下週的菜譜,並做好記錄備查。

食堂必須嚴格按公示的菜譜保質保量製作菜餚,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況需更改的,應在公示欄公示說明;實行供餐制的學校應將當天的供菜**(提供定價的依據,即:提供購菜的單價、數量、燃料、調料等資料)報學校食堂成本核算領導小組進行成本核算後方可進行供菜**公示。

3、實行學生用餐質量、食品**評議和檢查結果公示。學校(幼兒園)食堂、商店管理工作委員會,每月至少一至二次對學生用餐質量、食品**進行評議和核查,並將評議和核查結果及時反饋給食堂、商店承包人或負責人(每次評議和核查結果學校要書面存檔),督促他們及時整改。縣教育後勤管理中心會同相關部門,每學期至少一次對學校學生用餐質量、食品**進行評議和核查,並將評議和核查結果及時反饋給學校(幼兒園),要求學校督促食堂、商店及時整改。

在核查中如發現食堂、商店累計有三次違反《學校食堂經營檢查實施細則》或《學校放心店經營檢查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縣教育後勤管理中心有權督促學校終止食堂、商店託管合同,取消責任人經營資格,並對其行為報工商、衛生等執法部門備案,三年內不得進入教育系統服務性經營專案的投標。縣教育後勤管理中心還將對全縣學校(幼兒園)食堂、商店評議和核查結果及時進行彙總,並在安吉教育網上公布。同時設立安吉縣中小學用餐質量、食品**投訴**:

5304435,自覺接受家長、社會的監督。學期結束前學校要對食堂、商店進行一次師生滿意度測評,並將滿意度測評彙總表報縣教育後勤管理中心。

二、規範收費和**管理

(一)託管食堂

1、實行食堂菜餚成本核算。學校託管食堂的菜**要進行成本核算。食堂成本核算領導小組要將每次採購的食品、燃料、調料等數量和**進行核實,並在清單上簽字,食堂做台帳後交學校食堂出納入賬(做支出),師生伙食收入、炊管人員伙食費收入、利息、其他收入等做收入,報結算中心會計入帳,結算出毛利率。

毛利率按局安教計〔2008〕28號檔案確定的標準執行,控制在30%以內。毛利率計算公式為:毛利率=(銷售收入-銷售成本)÷ 銷售成本×100%。

(銷售成本=原材料成本+燃料成本+調料成本)食堂用餐收費原則上採用刷卡管理的辦法,學期結束結出總營業額。

2、實行菜餚標準量化和限價。託管經營方必須做到飯菜**合理,根據學生承受能力,按2:6:

2的比例**低價菜、中價菜和**菜。低價菜每份不超過1元;中價菜每份不超過2.5元;**菜每份不超過4元。

向學生**的每只菜需明碼標價,並在售菜視窗上方向學生公示,食堂應提供九種品種以上的菜餚供學生選擇,做到服務於學生,讓利於學生。

(二)自管食堂

1、實行包餐制的學校(幼兒園)每生每餐伙食費收取標準:

(1)城鎮小學(幼兒園)每生每餐伙食標準

(2)、農村小學(幼兒園)每生每餐伙食標準

實行包餐制的學校(幼兒園)每生每餐伙食費必須嚴格按以上標準按每月收取。如果學生月用餐少於20天,則按實際收取;如果多於20天,則按20天收取。實行包餐制的學校(幼兒園)學生伙食費收支平衡餘額為零。

學校(幼兒園)必須根據伙食費收取的標準,按照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要安排科學營養、優質足量的菜餚,提供三種品種以上的菜餚供學生選擇,確保學生吃好。

2、實行非包餐制的食堂管理按託管食堂要求管理。

3、實行食堂購菜、定價、驗收的監督。學校(幼兒園)購菜必須堅持批發採購制度,杜絕人情購菜。要按照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科學安排菜譜,每天的菜價要力求基本平衡,避免大起大落。

食堂購菜必須同時兩人(含兩人)以上人員參與,並及時填製當天所購菜的清單,所有購菜憑證均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及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手人、驗收人要根據購菜支出票據,如實在當天購菜清單上進行登記、簽字、並予公示。一周的菜譜及每日的購菜清單應同時入賬,特殊情況菜譜有變化需附說明。

三、規範商店食品安全管理

1、實行學校商店食品統一配送。按照安教發[2006]67號檔案要求,學校商店食品實行統一配送,經安吉縣教育系統採購中心招標,學校商店食品於2023年10月8日起實行統一配送。統一配送後,學校商店要按規定在指定的食品配送公司進貨,嚴禁改變進貨渠道,杜絕經營「三無」食品,要100%建立進貨臺帳,學校商店原來從其他渠道進的所有庫存食品在2023年11月1日前一律下架,不得再銷售。

如有違規,將對商店託管人按《學校放心店經營檢查實施細則》進行處罰。食品配送公司所配送的食品**嚴格按中標**標準執行,不得提價。

2、實行學校商店食品銷售明碼標價。學校商店食品銷售要明碼標價,利毛率一般控制在30%以內,毛利率計算公式為: 毛利率= (銷售價-進貨價)÷ 進貨價×100%。

銷售價不能高於同一區域其它超市的平均價。學期結束學校商店要算出總營業額。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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