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協議合集 最終定稿篇

2021-05-23 13:02:52 字數 3362 閱讀 1299

食品協議准入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准入,是指本經營單位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和管理規範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係,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經營單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條: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

重點對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購銷掛鉤制度:糧食、蔬菜、肉、禽畜類及其製品、豆製品、水產品、熟食。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簽訂購銷合同,並使用規範的合同文字。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

應當檢驗檢疫的,。

第六條:與本經營單位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的食品,可簡化准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經營單位。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單位名稱(蓋章):

擬任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汙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對已經**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超市。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單位名稱(蓋章):

擬任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1、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籤;查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銷售生鮮食品的,查驗檢驗檢疫等上市憑證資料是否相符。

2、對進入本單位的宣傳資料、標識有關質量認證標誌證書、強制性認證證書、商標註冊證、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證明、專利、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食品,或者優質名牌食品標誌等內容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並將文書影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落實食品質量查驗責任,嚴防有毒有害、汙染、變質、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進入經營場所,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二、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經營生鮮食品的應索取檢驗檢疫等上市憑證資料。

三、購銷貨台賬制度

1、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並保留載有上述資訊的票據。

2、設立乙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台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供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台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及時影印或掃瞄備案。銷售生鮮食品的認真做好進貨臺帳記錄和票據貼上。

從事批發業務的,要記錄銷售的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

3、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儲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四、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1、食品進貨後由專人負責,對食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衛生許可證或生產許可證編號、質量認證標誌、淨含量等逐項進行驗收,向供貨方索要進貨發票,並詳細填寫進貨台賬,驗收合格後方可銷售。

2、根據經驗對購進的食品樣品進行感觀質量評定,也可用快速食品檢測箱進行檢測,對有必要的食品主動送質檢所檢驗。完善質量自檢手段,加強重點食品質量檢測,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3、檢查食品運輸、倉儲、保管、包裝以及銷售環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檢查食品有無殘質、變味、變質、變形、結塊、沉澱、漏氣、癟灌、漲氣等情況,如發現問題禁止上架銷售。

5、查驗食品是否過期、失效、變質或標籤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屬於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食品。查驗食品是否摻雜使假、以次充好。查驗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產品商標、名稱、包裝、裝潢、廠名、廠址。

查驗食品是否偽造、塗改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名稱、位址、有效期和有關質量標準。

6、通過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對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並將檢測結果及時存檔上報轄區工商所。

7、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五、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落實本公司 商店 超市 商場 的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 食品安全法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食品進貨檢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 商店 超市 商場 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負責食品進貨查驗等工作,確保營業時間內堅守崗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飲服務經營者 單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 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2 開展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工作。凡患有傷寒 痢疾 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 活動性肺結核 化膿性或...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二 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三 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 亮照經營。四 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