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制度

2021-05-23 13:54:49 字數 1264 閱讀 2790

為規範我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根據縣教育局、財政局有關要求,以及國家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相關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資助物件

義務教育階段在本校就讀的因家庭經濟困難而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住校學生。

二、資助標準

按上級當時的補助標準為準。

三、健全機制

成立貧困寄宿生工作領導小組,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總務處、政教處為具體辦事機構,確定專人負責資訊報送、資金和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時,學校要成立評審小組,評審小組成員為正副校長、各部門負責人、班主任、教師和學生家長代表。

評審小組負責貧困寄宿生的評審認定工作。

四、評審程式

1、確定補助學生數。

2、公開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訊。學校將貧困寄宿生補助名額、補助條件和申請補助程式在校內進行公示。

3、申請。學校根據中心學校下達補助名額,組織各班級根據規定的補助條件,認真摸排,確定物件,報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初步擬定各班補助名額和物件,組織填寫申請報告和《江寧中心小學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申請表》,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報告和申請表要經江寧村委蓋章。

4、評審。學校評審小組在收到班級提交的學生申請報告、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逐一審核,認真評議,擬定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物件。評審小組會議要有規範、完整的會議記錄。

5、公示。學校將擬定補助學生名單在校內公示欄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補助學生總數及名單、家庭困難原因、舉報投訴**等。公示內容要書面存檔。

6、申訴。在公示期間內,教師或學生家長(監護人)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校提請復議,受理復議機構必須在接到提請復議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7、上報。公示無異議後,學校總務處填寫《貧困寄宿生彙總表》,將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學生《申請表》和《彙總表》上報鎮中心小學,再由鎮中心小學上報縣教育局、財政局進行審核彙總。

8、檔案管理。學校要將相關檔案、學校工作組織、工作制度、學生申請報告、《申請表》、《彙總表》、會議記錄、發放生活補助費憑證和表冊等資料集中整理歸檔,專人管理,專櫃存放。

五、費用發放

1、學校貧困寄宿生人員確定後,由學校財務人員發放到班主任手中,由班主任告知家長或其監護人做好簽領手續,以確認生活補助費是否及時發放到位。

六、監督檢查

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事關落實黨和國家扶貧助學政策,涉及學生切身利益。學校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堅持原則,規範操作,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將補助資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補助的貧困寄宿生身上。

江寧中心小學

2023年4月

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制度

為規範我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根據縣教育局 財政局有關要求,以及國家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相關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一 資助物件 義務教育階段在本校就讀的因家庭經濟困難而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住校學生。二 資助標準 按上級當時的補助標準為準。...

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實施方案

八 1 班 84.2 人 八 2 班 84.2 人 8 3 班 84.2 人 八 4 班 84.2 人 八 5 班 84.2 人 八 6 班 84.2 人 八 7 班 84.2 人 八 8 班 84.2 人 八 9 班 84.2 人 八 10 班 84.2 人 九 1 班 84.2 人 九 2 班 ...

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管理制度

北楊寨鄉中心學校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資助管理辦法 為規範我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根據區教體局有關要求,以及國家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相關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一 貧困寄宿生認定制度 1 貧困家庭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本區戶籍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含殘疾學生和其他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