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2021-05-23 13:54:49 字數 4778 閱讀 8337

第一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條勞動合同簽訂規定

1..試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試用協議》,用以明確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臨時或兼職員工與公司簽訂《臨時(兼職)勞動協議》,用以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

3.試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後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應及時說明理由,否則視為自動延長試用期。

第三條勞動合同期限規定

1.公司高層領導職務15年。

2.中級管理崗位職務10年。

3.中級以下管理崗位職務5年,一般技術人員3年,一般行政人員和工人為1年。

4.正式員工如不願按要求的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商勞動合同年限,協商年限須人力資源部總監批准。

第四條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五條訂勞動合同時,應書面宣告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

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並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籤且未作說明,即視為自動待崗。

第七條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絡到新工作部門的。勞動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員工不願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合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亦應終止。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於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九條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員工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辦理離職手續。

第十一條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

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1. 目的

統一、規範公司招聘及錄用行為,明確職責與許可權,提高招聘質量與效率。

通過系統化的招聘管理確保人力資源的質量,為公司選拔出適合公司發展的高素質人才。

2. 適用範圍

廣東慧谷集團下屬嘉享商**公司。

3. 原則與基本要求

3.1 招聘原則

公司招聘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先內後外的原則,使用人機制更趨科學、合理。

3.2 基本要求

年滿16周歲,持有效身份證明或護照,無犯罪記錄;

身體健康,無不適應崗位工作的生理、心理及精神疾病;

滿足崗位任職資格條件;

經理級以上人員學歷為正規大學本科以上或至少五年相關崗位工作經驗。

第二節職責與許可權

1. 各部門職責

2. 招聘與錄用許可權

第三節招聘流程

1. 需求計畫審批

1.1 各部門應根據公司發展目標制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和人員增補計畫,並經行政人事、副總裁批准後,作為人員增補的依據。

1.2 各部門因特殊情況需要超年度計畫增補人員時,必須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超計劃《人力需求申請單》,經行政人事部、主管總監、副總裁批准後方可實施人員增補工作。

1.3 行政人事部根據增補的不同型別對部門的《人力需求申請單》進行審核審批(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2. 招聘計畫

2.1 行政人事部依據崗位任職標準、人才狀況擬定職位招聘計畫,包括招聘物件確定、招聘工作人員確定、招聘形式確定、招聘渠道選取等。

3. 招聘形式

招聘形式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形式。招聘形式選擇,要根據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來綜合考慮。

3.1 內部招聘

3.2 外部招聘;a、高中專院校招聘: b、網路招聘:

c、獵頭招聘:d、人才市場/人才交流會現場招聘: e、報刊招聘:

f、外地專場招聘: g、其他招聘方式等。

4. 招聘實施

4.1聯絡招聘場所/人員/準備相關資料/領取費用。

4.2根據招聘崗位說明書中的任職資格要求,收集與篩選應聘資料。

4.3邀請應聘資料合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赴公司參加面試、複試。

4.4面試結束後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進行溝通,確定人員錄用名單。

5. 錄用通知

由行政人事部將人員錄用結果反饋到公司上級進行批准(特殊崗位須先進行背景調查),發出《錄用通知書》通知被錄用人員報到。

第四節招聘評估

行政人事部應對招聘流程的每個環節進行跟蹤,以檢查招聘效果。從職位空缺是否得到滿足、雇用率是否符合招聘計畫的設計來檢查;從求職人員數量和實際雇用人數的比例、接受雇用的求職人的轉換率等來分別衡量招聘質量。

第五節員工入職規定

1. 入職流程

1.1 入職人員須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最高學歷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各乙份;區以上正規醫院近期體檢報告;免冠**2張;原單位離職證明原件乙份;

1.2 領取《員工手冊》、員工工牌等;

1.3 統一安排宿舍及就餐;

1.4 將新員工的情況通過e-mail**全公司員工。

考勤休假加班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範員工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保障員工休息權利,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訂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3.職責

3.1管理部負責全公司員工的考勤、休假、加班的監督管理;

3.2各部門配合管理部,做好對本部門員工的考勤、休假、加班的監督管理。

4.管理流程

4.1工作時間規定

4.1.1公司執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可調整或延長工作時間。

4.1.2作息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因季節變化需調整作息時間由管理部另行通知。

4.2考勤規定

4.2.1管理部負責公司員工的考勤,一天考勤兩次。

4.2.2上班刷卡時間超過上班時間30秒即按遲到論;超過15分鐘至1小時內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小時按兩小時計,兩小時以上按三小時計,依次類推。

曠工工時按標準工時的2倍扣除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七個正常工作日視為自動離職。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4.2.3本公司除總監級以上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均實行刷卡。

考勤時間以電腦記錄時間為準。刷卡應自覺排隊,嚴禁代刷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以曠工一天論處,並按情節輕重酌情懲處:

1)代刷卡(委託人和**人均予記過一次);

2)故意損壞感應卡者。

4.2.4員工因故不能按時上、下班,應事先向部門主管級及以上領導說明原因或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應**告知原因,回來補填《請假單》,不能發資訊請假。

4.2.5員工上班、下班的刷卡時間至少相隔十分鐘以上,否則視為無效刷卡時間,因特殊情況未能刷卡者,必須填寫《簽卡申請單》由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確認方為有效;

4.2.6員工上班時間不得私自外出,因辦理公務外出應告知部門主管並得到許可,主管不在時應告知部門其他人員,並在公司去向牌上寫明去向及外出事由。

若不能在上下班時間趕到公司的,應在回公司後及時填寫《簽卡申請單》。誤餐的可填寫《誤餐補助申請單》。

4.2.7不論何時,員工進出公司大門都必須刷卡。

4.2.8新入職暫未發放考勤卡的員工到前台文員處簽到考勤。

4.2.9員工因公出差,應先辦理《出差申請單》,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交管理部作為考勤依據,出差前應在去向牌上寫明出差地點。

4.3休假規定

4.3.1法定節假日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期間薪金全額支付;如法定節假日逢週休日則順延休假。

4.3.2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填寫《請假單》。

4.3.3事假:因私事請事假者,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

4.3.4病假:因病須**者,按病情輕重請假休息,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3.5喪假:已婚職工因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等)離世,可享受喪假3天,路途遠的可酌情增加1天;

4.3.6產假:已婚女工分娩,可享受產假90天(須出示准生證);

4.3.7工傷假:因工負傷休假,依實際情況和國家相關規定決定;

4.3.8婚假:員工新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可享受婚假7天;

4.3.9請婚假須提供結婚證書,工傷及病假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請假逾期(獲批准延假者除外)均以曠工論處;

4.3.10 休假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付:

1)事假不計薪資,按小時扣發工資,小時扣發工資=月工資/176;

2)產假薪水按基本工資發放;

3)其它請假未超過規定天數或經批准延長假期的按工資計算制度計發假期工資;

4.3.11假期批准許可權:

一般員工請事假在半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半天以上三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請假,由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其它請假須由分管領導以上人員批准。

4.3.12符合請事假的條件:

1)直系親屬生病住院;

2)發生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因素;

3)週休日不能辦理且必須本人親自辦理的(如遷戶口、辦理身份證等);

4)其它較為緊急的情況。

4.4加班規定

4.4.1公司加班實行統一管理。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各部門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時,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在《加班申請單》上簽名並寫明原因報請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審核,分管領導批准,並於當日下午下班前將加班單交管理部文員。若遇特殊情況急需加班的,應在一天之內補填《加班申請單》經批准後交管理部文員。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企業標準 代號 nsd wi 102 版次 a 0 1 主題內容和適用範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勞動合同簽訂 續簽等管理內容。1.2 本標準適用於在公司工作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事項。1.3 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所有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合法的勞動關...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一 目的 規範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維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三 原則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守法律 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四 勞動合同與規章制度的制定 ...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公司和員工雙方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除董事會人員外,均適用本制度的管理。三 權責 公司法人和董事會授權公司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