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新增劑採購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1-05-27 01:52:54 字數 767 閱讀 2280

1、食品新增劑做到專人採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櫃儲存。

2、食品新增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2007《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範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新增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新增劑品種名單》中物品的現象。

3、不得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新增劑;不得由於使用食品新增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盡可能不用食品新增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範圍內使用。

4、採購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如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應當有標籤、說明書和包裝,包裝標籤上應註明中文「食品新增劑」字樣,並標明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位址、****;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生產許可證編號,以及食品新增劑的使用範圍、用量、使用方法。

5、購入食品新增劑時,須索證索票並登記台賬。應索取生產許可證明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食品新增劑生產企業須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食品生產許可證。

6、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罌粟殼、廢棄食用油脂、工業用料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新增劑。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7、油條、糕點、麵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鬆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新增劑。糕點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8、使用食品新增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使用食品新增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存放食品新增劑,必須做到專櫃、專架,定位存放,並上鎖,標示「食品新增劑」字樣,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9、每次使用食品新增劑須有使用記錄。

食品新增劑使用管理制度

1 餐飲業食品新增劑必須嚴格按照 食品安全法 和 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 的規定使用。2 餐飲業食品新增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範圍 使用量,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範圍和使用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要求的食品新增劑不得使用。3 購買食品新增劑必...

食品新增劑使用管理制度

目的為加強食品新增劑衛生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汙染,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根據國家規定,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本企業購進的,在食品中依法新增使用的食品新增劑的管理。食品新增劑應有專人管理,妥善存放 企業負責人應對安全使用進行承諾,建立採購 使用臺帳 一食品新增劑所購的產...

食品新增劑使用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對食品新增劑應實行嚴格科學的管理,即有利於工作又不造成濫用。1 採購食品新增劑時應認明標籤上 食品新增劑 字樣,向銷售者索取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對產品標籤沒有生產許可證編號,沒有廠名廠址 使用範圍 使用量等說明內容的新增劑不能購買。2 食品必須新增是食品用途的新增劑,新增劑產品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