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獎罰和責任追究制度

2021-05-28 09:20:01 字數 926 閱讀 2328

六、堅持現場監督檢查和跟班盯崗制度,對工作場所的檢查要求真務實,嚴抓細查,不放過任何影響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

七、實行24小時責任追究制度。對所檢查過的工作場所如果24小時內出現安全事故的,經分析認定有漏檢及檢查不認真的檢查責任,礦將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工作場所有重大安全隱患,一經查出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匯報礦值班領導和排程室,並採取相應整改措施;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緊急情況時,有權組織現場人員進行各種應急處理工作。

九、對現場中存在隱患及違章行為,沒有查出的或發現後不及時處理和報告而造成特大事故的,對有關責任者按上級分析處理結論進行處理;造成一級責任事故的,對有關責任者給予撤職、記大過、記過、嚴重警告、警告等處理;造成二級責任事故的,對有關責任者給予記大過、記過、嚴重警告、警告等處理;造成**責任事故的,對有關責任者給予記過、嚴重警告、警告等處理;對造成一人死亡的,對有關責任者給予記大過、留礦察看、開除礦籍、撤職、移送司法機關等處理;對造成重傷的,給予記大過、撤職、留礦察看、開除礦籍等處理;對造成輕傷的,給予記過、撤職、留礦察看等處理;對因檢查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生產責任事故,除給予行政處分外仍按礦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同時給予兩種以上的處罰。

十、對現場中存在隱患及違章行為,沒有查出的、後繼檢查人員查出而未造成事故的、以及發現後不及時處理和報告的,一經發現,經分析認定為檢查失職的,給予責任者以罰款、戒免等處罰,同時可以給予兩種以上的處罰,並且要嚴格進行學習培訓。

十一、對發生事故後隱瞞不報、謊報、拖延報告或者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和處理,及未按規定組織搶救的,視情節輕重礦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公道正派,熟悉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十三、本規定如與上級法律檔案、規定相牴觸的,按上級法律、法規執行。

安全生產獎罰和責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依據國家 地方及公司等各項制度編制,專案部根據現場實際安全生產情況進行適當的處罰和獎勵。一 獎勵條件 1 部門負責人重視安全生產 職工安全意識較強 安全制度健全落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 安全教育及時有效 現場安全管理符合標準規定 無 三違 現象 安全管理資料規範 未發生因工 事故。2 在上級 ...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6 凡不按規定持證上崗者,罰款50元 人 次 7 凡由於生產 基建或檢修需臨時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 設施等,完工後未修復的責令修復並扣罰施工單位50 500元 處 8 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防 滅火器材 安全標誌的,賠償經濟損失的50 loo 9 不按規定時間 內容對新工人進行入廠 調崗 復工教育的,...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4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 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對事故調查隱瞞實情或串通提供偽證,情節嚴重的。5 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 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 警告 記過 記大過 降級 撤職 留用察看 開除。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