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工保護系統投退管理制度

2021-06-03 15:57:32 字數 955 閱讀 6101

黃陵煤矸石發電公司焦化園分廠

熱工保護系統是保證機組安全執行的裝置,在沒有徵得製造廠家或分廠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退投保戶及改動保護定值。

1 熱工保護及其定值的臨時修改與退出

1.1 執行中,因主輔裝置或熱工裝置檢修,需要臨時退出主輔裝置的保護或更改保護定值時,應由提出專業填寫「熱工保護修改申請單」,熱工保護修改申請單,說明申請原因及退出保護的時間和期限,專業主管對保護退出與修改可行性和必要性進行審核。

1.2 熱工專業根據保護退出、修改、變更的性質要求,填寫保護退出、修改、變更的圖紙措施,專業主管審核,分廠領導批准,在執行人員許可後,由熱工人員執行。

1.2.1 在主輔裝置的維修工作結束後,應由主輔裝置所屬專工提出保護投用申請,經執行人員許可後,由熱工人員執行保護的投用。

1.2.2 執行中,在緊急情況下,需臨時退出熱工保護或更改保護定值時,經值長同意,必要時由值長向相關領導提出口頭申請,徵得同意,熱工人員可先實施,事後補辦規定的審批手續。

2 熱工保護系統的改進和修改申請

2.1 因主輔裝置的異動、更改,要對熱工保護系統進行改進和修改時,由主輔裝置所屬專業填寫「熱工保護修改申請單」,因熱工保護系統進行改進,要對熱工保護系統進行改進和修改時,由熱工專業填寫「熱工保護修改申請單」,保護修改申請單應寫明檢修工作內容和軟、硬體修改內容。

2.2 熱工專業負責填寫保護修改的圖紙和安全措施,報專業主任審批,經分廠領導批准後,由熱工人員實施,一般應進行離線模擬實驗,有時應進行**實驗,驗證保護系統軟體與硬體的正確性。

3 保護系統改進的執行

3.1 護系統修改應根據「熱工保護修改申請單」進行,保護修改申請批准後,經執行人員許可後,方可執行。

3.2 保護系統修改過程中應有專人監護,並對保護修改的具體操作進行核實記錄。

3.3 保護系統修改完成後,執行人員與監護人共同在保護修改單上簽字並作必要的記錄,對保護定值變更和系統邏輯修改後的圖紙進行整理,進行軟體拷貝,熱工保護申請單應及時存檔。

保護投退管理制度

保護投退規定 1 本制度規定了風電場變電站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定值更改 投退規定。2 在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上進行檢修調整或試驗等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電業安全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3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上工作後,必須保證動作正確 靈敏 可靠,並隨主裝置準確可靠地投入執行,並需填寫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工作記錄...

繼電保護裝置投退管理制度

一 所有繼電保護裝置不允許在無保護或保護不完善的情況下執行,所有保護裝置的投退應提出書面申請,經總工程師 生產副總經理 或執行單位主管批准後方可執行,一些重要的保護裝置投退還應經華北排程員許可,由執行人員進行操作,其它人員無權操作執行中的保護裝置。二 由華北總調負責整定計算的保護裝置,在一次裝置停電...

風電場保護裝置投退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變電站繼電保護及其綜合自動化設施 以下簡稱保護裝置 可靠執行,在電力系統故障情況下保護裝置能夠正確動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風電場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投 退的管理職責 執行程式 投退規定及形成的記錄等。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風電場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投 退工作。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