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保證藥材質量檢驗取樣科學、正確、規範、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適用於生產部和質保部。
3.職責生產部和質保部對其取樣的正確性、科學性負責。
4.內容
4.1 基地取樣人員須由熟悉藥品性質,接受過取樣知識技能培訓合格的藥學專業技術員擔任。一般由質保部負責人取樣。基地可派一人配合協助。
4.2 取樣前應作好取樣準備工作,按規定準備潔淨、乾燥的取樣工具及樣品包裝袋。基地藥材採收前應視具體情況對基地藥材進行分次取樣,一般每月一次。直至農殘量、重金屬、含量等指標符合有關質量標準。
4.3 藥品抽樣抽樣人員抽取藥材前應對其進行初驗收,檢查包裝的完整性、清潔度、有無水跡、霉變或汙染等。如有異常情況的包件,應單獨抽驗,並作好初驗收記錄。
4.4 同批藥材包件抽取量如下:總包件數在100件以下的取樣5件。100~1000件的按5%取樣,超過1000件的超過部份按1%取樣。不足5件的逐件取樣。
每包件取樣量:一般藥材100~500g,粉末狀藥材25 g,貴重藥材5~10 g。
一般藥材取樣及抽樣量為一次全檢量的3倍量,貴重藥材取其一次全檢量的2倍量。
4.5 最終樣品,應按規定統一簽封。封籤上應註明:品名、批號、產地、取樣或抽樣量、取樣或抽樣人、取樣或抽樣日期,取樣或抽樣人如實填寫《取樣記錄》一式二份,乙份交被取樣或抽樣單位、乙份由質保部儲存。
4.7 最終樣品應及時送質檢單位進行檢測,以防其包裝破損、受潮、發霉、變質等。
4.8 附《取樣或抽樣記錄》樣式。
工藝規程的制定、審核、批准、發放及變更程式
目的:建立工藝規程的制定、審核、批准、發放及變更的程式,確保工藝規程的管理規範化。
二、適用範圍:適用於工藝規程的管理。
三、責任者:科技質量副總經理、生產部經理、質保部經理、工藝員。
四、程式:
1.工藝規程的制定:工藝規程由生產部經理和工藝組織編寫,在制寫過程中應徵求質保部的意見,使工藝規程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要求,工藝規程的內容包括:品名、劑型、處方、生產工藝、操作要求、物料、中間產品、成品的質量標準和技術引數及儲存注意事項、物料平衡的計算方法、成品容器、包裝材料的要求等。
2.工藝規程的審核:工藝規程編寫後,交科技質量副部經理審核。
3.工藝規程的批准:經審核後的工藝規程,按標準的格式列印,先由生產部主編人簽名,再科技術質理副總經理簽名,最後交總經理批准,註明批准日期和執行日期。
4.工藝規程的發放:經批准的工藝規程由辦公室影印四份,總工辦留存乙份,其餘分發給生產部、質保部及辦公室存檔,收件部門上在發文記錄上簽上姓及收件日期。
5.工藝規程的變更:
5.1 工藝規程變更的頻次:一般3—5年修訂變更一次,如遇有工藝的改變,裝置的變更等情況時可隨時修訂;
5.2 變更時,按制定的程式進行修訂、審核 、批准發放手續。
5.3 當新的工藝規程執行時,收回舊的工藝規程。
取樣管理制度
為保證取樣質量,保證公司和客戶的最大利益。將問題控制在廠內消化,特作出以下取樣制度 一.澱粉包裝 1.在包裝流水線上取食用玉公尺澱粉的樣時,噸袋每59.76噸為乙個檢驗批次,每批取樣10次,即每5.976噸取一次,每次取樣100 每批取樣1000 2.在包裝流水線上取食用玉公尺澱粉的樣時,600 袋...
取樣管理制度
為確保理化分析資料的準確性及對生產過程的指導作用,必要時實現可追溯性,同時規範取樣和留樣過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 總則 1 專職檢驗員根據原料 半成品和成品的檢測分工要求,按規定的檢測頻率實施取樣。2 取樣前,根據物料性質準備取樣工具和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磷酸 硫酸取樣時,應注意防止濺到 上。3 ...
煤氣取樣管理制度
1 煤氣取樣的規範 1.1 要先擇合適的取樣地點 時間 其中包括取樣時間的長短 以避免產生干擾分析的其他影響,且必須採用正壓取樣。1.2 取樣管應盡量選用惰性的材料製成 如玻璃,cr ni鋼,塑料等,以防止產生影響分析結果的其他反應 取樣用的送氣管應盡可能的縮短,在膠管的介面處,需用玻璃或金屬管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