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管理規章制度

2021-06-08 22:44:51 字數 5264 閱讀 3809

一、目的:為了提高員工勞動效率、增強公司凝聚力、調動員工積極

性、使日常管理有制度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根據《勞動法》外,均依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稱員工指公司所有正式及試用員工(包括臨時工)。

三、為了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本公司將進一步修訂本制度。

一、因工作需要,用人部門需增加員工時,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

申請並提供詳細崗位描述,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部門執行招聘程式。

二、錄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通知辦理試用手續,入職時間以人力資源

部核准時間為最後依據;原則上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如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突出,經部門經理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核後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可縮短試用時間。員工試用期滿後應於人力資源部領取轉正申請表後送交人力資源部提出轉正申請。

三、試用期表現不合格者,公司可隨時終止試用期,予以辭退。

四、試用人員報道時,必須向人力資源部送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2、畢業證、職稱證書原件、影印件

3、公司員工登記表(如實填寫)

4、體檢合格表(市級醫院)

5、一寸彩色登記照兩張

6、其它必要檔案

五、員工一經正式錄用,即辦理用工手續(相關內容由人力資源部解

釋)並簽訂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辦理相應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及其它手續。

六、如合同期未滿公司須裁員,員工補償費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聘用程式

1、目的:

完善招聘程式,使招聘工作更有計畫性、時效性。

2、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有用人需要的所有部門。

3、政策:

公司各部門經理有責任在制定年度計畫的同時制定新增職位的計

劃。部門經理須填寫職位說明書,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按用人需求進行人員招聘、錄用工作。

4、招募渠道:

人力資源部在接到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的聘用申請表後,按計畫通過下列渠道進行招募:

刊登招聘廣告(報刊、**)

參加人才招聘會

通過獵頭公司

內部調動

員工推薦

5、篩選人才:

人力資源部從收到的簡歷中進行第一輪篩選工作,將符合基本條件

的申請人簡歷轉給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再次篩選。

6、面試:

簡歷經相關部門經理篩選後,由預先確定的面試小組成員(最少兩

人)分別對職位申請人進行面試。面試完成後,面試小組成員須填寫完整的面試報告,交人力資源部複核。最終,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部門經理協商確定候選人是否被錄用。

根據具體情況,人力資源部會對職位申請人簡歷中描述的內容進行確認。

7、面試小組成員構成:

面試小組至少由職能部門經理(或由其指定**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招聘經理構成;部門經理(含)以上職位,面試小組須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及總經理及所有副總經理組成。

8、選拔人才:

面試後,綜合考慮面試小組成員的書面面試報告,確定職位的最終候選人。普通員工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確定,簽發試用通知書,部門經理(含)職務以上員工,經總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簽發錄用通知書,經職位申請人簽字後生效。原件由人力資源部儲存,員工保留影印件。

員工確定正式上班日期後,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員工上班的第乙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

八、臨時工聘用

1、定義:

根據專案要求,每次在本公司服務3個月以下。

2、手續:

根據專案,各職能部門提交人員需求至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後,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交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九、人事批准許可權

1、目的:

為了提高效率,簡化批准程式,縮短批准時限,特制定此許可權。

2、適用範圍:

所有與人力資源有關的申請。

3、政策:

員工或部門經理提出人力資源申請,填寫有關**,提交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交由人力資源部審查並辦理。

十、內部通告

1、公司人力資源部在下列情況下對公司內部做出通告:

2、在職位出現空缺時

3、在錄用新員工,處分、辭退老員工時

4、在獎勵員工時

5、在組織員工活動時

6、在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變動時(含薪資標準)

7、人力資源部利用公司網路系統向公司所有部門做出內部通告。

十一、內部調動

1、目的:

更好的使員工得到發展,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2、適用範圍:所有員工。

3、政策:

公司有需要公開招聘的職位時,公司鼓勵內部員工申請(申請人須在原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才具有內部調動的資格),公司會優先考慮內部員工的申請。

4、具體程式:

用人部門填寫用人申請表並經批准。

5、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的申請,通過各種方式通告員工。

6、員工須提前與本部門經理討論調動意向,並取得認可。

7、員工將申請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公司招聘經理。

8、招聘主管初步核對申請人情況與用人部門要求。

9、招聘主管安排用人部門經理對申請人進行面試。

10、如用人部門同意申請人的職位申請,須與申請人原主管部門經理

協商其調入新職位的日期。

11、用人部門填寫雇員職位變化表,交人力資源部人事、檔案主管變更。

十二、內部推薦

1、公司鼓勵員工將人才推薦至公司,既能節省公司開支,又有利於人力資源部工作。

2、對於將核心人才引入公司的員工,公司將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十三、自願離職

1、公司正式員工在任何情況下提出自願離職必須提前乙個月通知主

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

2、在離開公司前,離職員工須將主管工作移交相關公司員工,將領

用的公司物品(檔案、電腦、**、辦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3、在離開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將對離職員工進

行離職面試,了解離職原因,總結經驗,促進日後工作。

4、在所有手續辦完後,離職人員方可離開公司。但離職人員不得透

露公司內部情況,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資源進行各種活動。對於違反並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十四、非自願離職

公司對有下列情況的員工予以辭退:

1、試用期內不合格的試用人員。

2、在工作中出現重大過錯,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員工;除給予經

濟處罰外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予以辭退。

3、工作中不遵守公司規章屢教不改的員工。

4、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5、有吸毒行為的,立即辭退並移交相關部門。

6、在離開公司前,離職員工須將主管工作移交相關公司員工,將領

用的公司物品(檔案、電腦、**、辦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7、在離開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將對離職員工進

行離職面談。

8、在所有手續辦完後,離職人員方可離開公司。但離職人員不得透

露公司內部情況,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資源進行各種活動。對於違反並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一、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並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上班時間員工必須保持儀容、儀表整潔大方,嚴禁衣冠不整、奇裝異服。

三、員工相互商討工作、接**時應盡量低聲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四、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辦理私人事務或長時間打私人**。

五、維護公司良好聲譽、保護公司資產、保守公司機密是員工的基本

職業道德,嚴禁為了個人利益損害公司利益。

六、嚴禁攜帶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公司辦公區及機房;嚴禁任何人以

任何理由帶領公司外人員進入公司財務室、人力資源檔案室、技術資料室、倉庫等公司重地。

七、公司的辦公裝置、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專人負責,員工因工作需要

試用辦公裝置時,由專人負責登記使用。

八、員工應保持公共衛生,增強環保意識,保持個人辦公區域內的整

潔。九、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作息時間為:上午9:00

— 下午5:30

十、員工上、下班考勤由行政部專人負責。

十一、員工因公外出由部門經理批准。

工資的定級根據員工的職務、職稱、學歷、工作能力、技術程度

等專案綜合制定。每年度或每半年度或每季度的工資調幅可根據員工個人表現、公司效益、秦皇島市平均工資公升降幅度調整。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一、公司為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設立休假制度。

二、考勤與假期規定—年假

1、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

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帶薪年假。

公司的目的是使員工能在工作之餘有時間休息、娛樂、與家人團聚,處

理私人事務。

2、適用範圍:

所有正式員工。

3、政策: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依據工齡的年限享受帶薪休假:

工齡1~3年,每年休假9天。

工齡在四年以上的,工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增加一天,但總天數不

超過15天。

年休假按工作日計算;此休假可分割使用,但不得超過三次使用完

畢;如當年未使用完,可順延至次年三月底。

員工在轉正後有權申請年假,年假以每一自然年計算,如員工尚未

為公司服務滿整日歷年的,其年假按比例計算。

已享受 / 未享受當年年假的員工,如未能為公司完成整年服務而離

職,其多 / 未用的休假日按日工資扣除或補給。

4、員工在休假前一星期填寫「休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提交

人力資源部審批,部門經理(含)以上員工申請年假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三、病假

1、正式員工每年有10天帶薪病假。新員工自試用期滿之日起至當年

12月31日止,每月有一天全薪病假,自第二年起每年有10天帶薪病假。帶薪病假期間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2、帶薪病假只能當年使用,不得隔年使用。

3、公司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其它病假日期計算採取醫療期累

計法。4、不超過1天的病假可不交醫院證明,但需填寫病假申請;超過 1天

的病假需交醫院證明並需填寫病假申請;超過2天的連續帶薪病假的申請需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簽字。

5、新員工試工期滿但公司工齡不滿一年的,病假超過其可使用有薪病

假日,工資按本市最低日工資標準的80%計發。

6、病假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調換的工作,按勞動法和公司有

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7、員工帶薪病假用完後,在其醫療期內,依其公司工齡長短享受下表

中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資待遇

注:員工請病假連續超過3個月,工資按秦皇島市市最低日工資標準的80%計發。

8、具體規定:

病假超過1個月的,其部門可另聘臨時工補缺;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

勞動管理制度 草案 為規範公司和職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 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和普通職工 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 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1.考勤管理 公司實行考勤機打卡與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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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制定勞動管理規章制度注意事項

供參考 一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的確定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 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 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 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 勞動安全衛生 保險福利 職工培訓 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