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會議制度 2

2021-06-17 05:06:48 字數 1234 閱讀 5795

為了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保證局黨組議事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規範化,充分發揮黨組的集體領導作用,認真履行黨組職責,根據市委和省國土資源廳黨組的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議事範圍

討論制定本局貫徹執行上級指示的具體實施意見。

研究本局貫徹實施上級指示中的重大問題。

討論研究全市國土資源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及其總體實施方案等重大問題,並作出決策。

研究分析指導直屬機關黨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以及直屬機關黨委工作情況,處理和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研究確定年度工作部署和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研究人員的配置、調整、調動和獎懲。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討論任免幹部。

討論通過黨組成員代表黨組所作的重要講話或報告,以及以黨組名義發出的重要檔案。

聽取紀檢工作專題匯報,討論和研究紀檢監察工作有關事項。

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

研究處理重大突發事件。

上級規定應由黨組集體決定的其他問題。

黨組書記和黨組成員認為需要提交黨組討論的重要問題。

二、會議制度

黨組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另行確定。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召集並主持。黨組成員如因故缺席,需事先請假。

提交黨組討論的議題,經黨組書記審定後印發各黨組成員。對於重大決策,在黨組討論之前,進行必要的協商和調研論證,充分聽取各種意見,然後再作為議題提交黨組會議討論決定。

召開黨組會議,除臨時召集的會議以外一般提前一至兩天將開會時間、議題及有關書面材料通知或呈送每個黨組成員,以便安排工作,準備意見。

黨組會議應有半數以上黨組成員出席方能舉行。討論重大問題、重要檔案和幹部任免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成員出席才能舉行。不能出席會議的同志,對會議的議題如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議召開之前提出。

黨組會議議題涉及的有關科室,必要時科室負責人可列席黨組會議,該議題研究完畢即告退席。如某議題涉及到黨組成員或其直系親屬需要迴避的,該成員應主動迴避。

黨組會議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問題時,應當經過充分醞釀討論,如對重大問題有不同意見,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人的意見執行外,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後再議決。黨組會議形成的決議,黨組成員個人無權改變,必須無條件執行,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但在行動上不能有任何異議的表示。

黨組成員在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因故缺席,由黨組書記或委託有關人員事先徵求意見,會後通報情況。

討論幹部任免時,如原擬定人選被否定,應按照規定的程式重新提出人選,不能倉促做出決定。不能臨時動議幹部,不能以黨組成員圈閱的形式選用幹部。

黨組會議制度

三 溝通醞釀。會議議題和有關材料一般提前送黨組成員,以便熟悉情況準備意見。除特殊事項外,盡量避免臨時動議。四 召開會議。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特殊情況可臨時安排。會議由黨組書記主持,特殊情況下黨組書記可委託其他黨組成員召集主持。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能舉行。五 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與會人員...

檢察院黨組會議議事制度

第一條 1111111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黨組職責範圍內決定的事項,由黨組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組成員根據黨組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職責。黨組會議討論決定以下重大事項 一 貫徹落實 省 市和上級檢察機關重要會議 檔案精神的意見和措施 二 確定和調整領導成員...

中共XX市總工會黨組會議制度

一 黨組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遇有特殊 重大事項可隨時召開。二 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1.討論制定落實黨的路線 方針 政策以及市委有關會議精神和重大決策的措施 2.討論 決定推薦 任免 獎懲幹部等事項 3.研究決定機關及本級企事業單位機構設定 組織建設等重大事項 4.研究 討論需黨組會議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