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管部日常管理制度規定

2021-06-17 20:51:52 字數 3780 閱讀 5364

品管部日常管理制度規定(試行版)

一、目的:

為使品管部管理制度化,明確化,規範品管部各級人員日常工作中的一些行為。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建立團結、高效的員工隊伍,樹立良好的團隊精神和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品管部各級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自2023年11月1起日起生效。

三、制度內容

3.1、 出勤管理:

3.1.1 每天上班必須準時出勤,遲到一次處以內部警告處分,遲到二次及以上者處以10~30元罰款,每月遲到超過三次者,依曠工處理。

(如因天氣和交通原因無法及時趕到者,須提前向組長**請假)

3.1.2 未到下班時間末經請假提前下班或是提前準備下班者,將處以10元罰款,反覆出現者按早退處理。

3.1.3 曠工按天數雙倍扣罰全額工資,並處以30元罰款。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3.1.4 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且需相關人員簽字批准後方可離廠,否則按曠工處理。如有緊急事情可以**請假,但必須在上班後的半天之內補辦請假手續

3.1.5 安排加班未經批准擅自不加班,將處以1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視為曠工。

3.1.6 上班時間內未經組長及以上管理人員批准不得擅自離崗,違者處以10-30元罰款

3.1.7 上班時間應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擅自串崗、換崗、聊天、大聲喧嘩、打瞌睡、玩手機,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准帶早餐進入廠區早餐,初次違規者處以5元內部罰款;二次以上違規者處以20元的罰款。

3.1.8 每週一和周四參加班組早會,無故不參加早會或不遵守早會紀律者(包括接聽私人**者),初次違反者處以內部警告處分,二次及以上者處以10~30元內部罰款。

(如有工作安排無法參加早會者須事先請示組長)。

3.1.9 每週六下午參加部門例會,無故不參加或不遵守週會紀律者(包括接聽私人**者),初次違反者處以內部警告處分,二次及以上者處以10~30元內部罰款。

(如有工作安排無法參加週會者須事先請示組長及主管)。

3.2.、 作業管理:

3.2.1 所有組員須服從組長工作安排及遵守品管部管理制度,如有違反者,初次以警告處分,二次及以上者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10~50元罰款。

3.2.2 每週六上午十點前,把本週的工作總結交到班組長處,組長將工作總結在下午3:00前彙總給品管助理或主管, 違者罰款5元/次。

3.2.3 每位員工必須在熟記自己的崗位職責和操作方法,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檢驗作業。

初次違規處以警告一次,二次及以上違規處以10~3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調離品管部或依公司規定開除處理。

3.2.4 進料檢驗(含拆機件):

3.2.4.

1須嚴格依照檢驗規範及材料規格書檢驗,如有檢驗規範和規格書不清楚者,在檢驗前須請教組長或工程師協助培訓,如發現不按檢驗規範或規格書檢驗者,初次處以內部警告處分,兩次以上處以10-30元的罰款。

3.2.4.

2 來料異常發現後不及時反饋,待上線後產線反饋不良至品管部,如發現批量不良超過5%者處以10元罰款;如發現批量不良超過10%者處以30元罰款,並由相應檢驗員進行上線挑選;整批不良者處以50~100元罰款,屢教不改者處以扣除月考核獎並調離品管部。

3.2.4.

3 來料異常未檢出,導致產線返工者,如屬外觀或尺寸(含試裝)不良者,不良比率超過10%者處以10元罰款,不良比率超過20%者處以3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罰款50~100元。如屬效能不良者因檢驗方法錯誤或沒有按規格要求檢驗者,如產線做成成品返工比率超過10%者處以20元罰款,整批返工者處以50~100元罰款。

3.2.4.

4 來料檢驗須配合採購部及資材部做好物料狀態標示(待檢、合格,不合格等),如標示不清導致混料/錯料/不良物料流出,屬初犯者處以警告處分,二次及以上違反者處以10~30元罰款。

3.2.5 成品檢驗:

3.2.5.

1 須嚴格依照檢驗規範及產品規格書檢驗,如對檢驗規範和規格書不清楚者,在檢驗前須請教組長或工程師,如發現不按檢驗規範或規格書檢驗者,初次處以10元的罰款;兩次以上處以20-50元的罰款。

3.2.5.

2 成品檢驗後如客戶投訴不良率超過10%者,處以10元罰款;客戶投訴不良率超過20%者,處以30元罰款;整批不良者處以5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除罰款外調離品管部。

3.2.5.

3 成品檢驗須配合製造部做好產品狀態標示(待檢、合格,不合格等),如標示不清導致混(錯)產品/不良產品流出,屬初犯者處以警告處分,二次及以上違反者處以10~30元罰款。

3.2.6 售後維修組:

3.2.6.

1 須嚴格依照售後維修流程作業,如有維修產品無法找到原因者,須請教工程師或技術部協助培訓,如發現不按售後維修流程作業者,初次處以內部警告處分;兩次以上處以10-30元的罰款。

3.2.6.2 須做到所有維修後的成品都經複測檢驗合格後再發貨。如客戶有投訴產品未經維修再發貨給客戶者,第一次違反者處以警告處分;二次及以上違反者處以10~30元罰款。

3.2.7 品管助理/品管組長/品管工程師/品質主管:

3.2.7.1 嚴格依照出勤管理及各自職責要求的事項作業,如有違反者,第一次以內部警告處分;二次及以上違反者外以10~30元罰款。

3.2.7.2 針對進料檢驗(含拆機件)、成品檢驗、售後維修等組員出現的工作失誤或違紀問題,品管組長/品管工程師/品質主管須負連帶責任並處以1.5倍組員罰款金額的處罰。

3.3 其他事項管理:

3.3.1 本部門所有儀器/工具均由組長或指定人員統一管理。

儀器/工具保養必須依《檢驗測量及測試裝置校正程式》執行 。儀器或工具借出均嚴格要求執行借用者登記簽名。儀器及工具杜絕人為使用損壞。

以上如有違反者,初次以警告處分;二次及以上違反者處以10~50元罰款。

3.3.2 本部門所有檢驗資料及樣品均按要求統一管理,並做好編號,登記,入資料夾(入櫃)保管,資料和樣品借出均嚴格要求執行借用者登記簽名。

如發現有資料(樣品)丟失或損壞者處以10~30元罰款。凡涉及到公司機密(資料、物料、電源成品)洩露到外公司者,將嚴懲處以2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以開除處理。

3.3.3 各員工應對各自的「5s」和責任區域負責,每日至少進行一次的清掃且隨時保持自己工作檯面及裝置的清潔;若被檢查為不合格,按績效考核標準扣分。

3.3.4 檢驗人員進入工廠後,必須按規定佩戴勞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證等,初次違規者處以罰抄寫本管理辦法3遍;二次違規處以抄寫本管理辦法5遍,三次以上違規處以10元的罰款。

3.3.5 上班前不得喝酒,進入車間內不得抽菸,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三次違規者處50元的罰款直至開除。

3.4 獎勵

3.4.1 能完全遵照以上出勤管理和作業管理,在當月未發生違規者,給予通報表揚,並給予全額考核獎發放。

3.4.2 維護品管部門(公司)榮譽並為部門(公司)爭取榮譽,經確認屬實者將給予20~50元獎勵。

3.4.3 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如效能團隊執行力、以及公司月度/年度活動,經評審活動取得積極向上及正面影響者,將給予通報表揚和定額的經濟獎勵。

3.4.4 積極推行qcc活動,針對品質控制/品質管理/效率提公升/安全及成本控制提出改善提案,經評審確認合理並在部門(公司)做推廣,將給予50~100元獎勵。

3.4.5 關心同事,與同事和睦相處,工作中相互學習,相互提公升,並主動向上一級管理者舉報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以上經確認屬實後將給予20~50元獎勵。

3.5監督與檢查:

品管部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以上規定,組長/工程師/主管將不定期派出監督人員對本管理制度的執**況進行檢查,如果沒有及時按規定對違規的員工執行違紀處罰的,或者發現濫用處罰,則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同時可處以10-50元的罰款。如出現品質問題有爭議時,最終的裁決由公司副總或相關領導決策。

本制度中的相關管理辦法如與員工手冊有相悖之處,以《員工手冊》之規定為淮.

制訂品管部

審核2013-10-26

品管部管理制度

為使品管部管理制度化,明確化,規範檢驗日常工作中的一些行為。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建立團結 高效的員工隊伍,樹立良好的團隊精神和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一 嚴格國家法律法規 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起到帶頭模範作用 二 嚴格執行相關作息制度,不遲到 不早退 不無故曠工 三 各盡職守,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執行相...

品管部安全管理規定

1目的為加強品管部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品管部所有員工。3 職責和許可權 品管部為本檔案的編制歸口部門。4 工作程式 4.1質檢員崗位安全操作規定 4.1.1 巡檢工序 1 必須穿工作服和工作鞋,配戴護腕手套。2 在掰邊處觀測掰邊情況和支線破碎機附近進行檢測時必須...

品管部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員工錄用管理制度 為規範試用期員工的管理和輔導工作,創造良好的試用期工作環境,加速試用員工的成長和進步,特制定目標責任制制度。一 員工試用期規定 1 自員工報到之日起至人力資源部確認轉正之日起。2 員工試用期限為3個月,公司根據試用期員工具體表現提前或推遲轉正。一 福利待遇 1 試用期員工工資根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