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2021-06-23 09:12:54 字數 2848 閱讀 1620

重慶市發展計畫委員會重慶市監察局

重慶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關於印發招投標

管理有關規章制度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為規範我市招投標活動,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促使投標人公平競爭,評標委員會公正評標,監督人員嚴格履行職責,我們制定了《投標人須知》、《評委守則》和《監督人員守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在開標大會和評標會上宣布。

特此通知

附件:1.投標人須知;

2.評委守則;

3.監督人員守則。

二oo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投標人須知

(在開標大會上宣布)

一、招標活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法規以及招標檔案、評標辦法進行。招標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禁止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投標人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等手段謀取中標。

三、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益關係。

四、投標人應遵守會議紀律,保持會場安靜。參會人員如要提問,須事前書面提交主持人,由主持人在會上宣讀。干擾會議者,將會導致取消參會資格,情節嚴重的,取消投標資格。

投標人的詢問工作應在公開場合進行。

五、投標後至招標人公布中標結果之前,有關投標檔案的檢查、澄清、評比、定標等資訊屬於保密範圍,投標人不得非法打聽。投標人不得對招標人、招標**公司和評標委員會施加影響或採取非法手段干擾評標,違者將會導致取消投標資格和中標資格。

六、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和評標現場對投標人保密。

七、整個開標、評標過程在市、區(縣)有關監督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本次招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本次招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八、參與招標活動的投標人,有權就招標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和舉報。投訴和舉報應採取書面材料的形式。

附件2評委守則

(在評標工作開始時宣布)

一、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

二、評標委員會成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公正廉潔、不循私情,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

三、評標委員會成員實行迴避制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主動提出迴避:

(一)投標人或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二)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專案主管部門的人員(專案**業主招標除外);

(三)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係,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四)曾因在招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四、評標委員會成員對評標工作必須嚴格保密,不得與任何投標人或與招標結果有利害關係的人進行私下接觸。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評標過程、結果等資訊洩露給投標人或與投標人有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收受投標人、中介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五、評標期間,評標委員會成員關閉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交監督人員、公證人員或招標**公司集中保管,由招標人或招標**公司提供的工作**對外聯絡。

六、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評委必須按照招標檔案和評分標準規定評分。對法律、法規和招標檔案沒有明確規定的問題,評標委員會可研究作出書面決定,報監督小組備案。

個別評委評分與大多數評委評分差異過大,評標委員會負責人或監督小組有權請該評委進行複核或作出解釋;評標委員會負責人或多數評委認為該評委的評分與大多數評委的評分差異過大影響了評標公正性的,可報請監督小組同意後以評標委員會其餘評委的平均分數取代該評委的評分。

七、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次評標紀律,徇私舞弊,操縱評標結果的,視其情節輕重,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六條、《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評標委員會成員有權就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附件3監督人員守則

(在開標前宣布)

一、參與招投標活動的監督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規,重慶市對招投標活動的有關規定。

二、監督工作應當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禁止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禁止監督人員帶有個人私利參與監督。

三、進入評標現場的監督人員應當關閉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交指定的人員集中保管,對外聯絡使用由招標人或招標**機構提供的工作**。

四、監督人員在監督癰d利參與監督。

三、進入評標現場的監督人員應當關閉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交指定的人員集中保管,對外聯絡使用由招標人或招標**機構提供的工作**。

四、監督人員在監督活動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行使監督職責。監督人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宣傳和講解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招投標活動是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招標檔案的要求;是否貫徹了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評標委員會成員是否按照法律、法規和招標檔案公布的評分辦法評分等,並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的違法行為。

五、監督人員在評標活動中沒有評比權和表決權,不能對具體的投標檔案發表自己的看法,不得向評標委員會成員施加影響和發表有趨向性的言論,不得非法干預評標和影響評標的結果。

六、在監督過程中,發現必須指出的問題或必須糾正的錯誤,原則上監督人員須經集體討論商議後,由指定人員向評標委員會負責人或責任人員指出。

七、監督人員應及時處理收到的舉報,可採取查閱評標資料、與相關人員、舉報人談話等手段進行調查。涉及紀檢監察物件的,可將舉報材料移交紀檢監察部門。

八、監督人員違反法律、法規,有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放棄監督職責,洩露應當屬於保密內容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或評標過程等資訊,向投標人或與投標人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通風報信,收受投標人、中介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越權監督等行為,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笫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給予其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招投標管理規章制度

招投標管理細則 1 目的 增強採購環節透明度,體現公開 公平 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努力降低採購成本。2 組織機構及職能 2.1招投標工作小組組長由總裁擔任,財務總監為召集人,成員由總裁助理 採購比價員 招標單位負責人 招標單位採購負責人 招標單位其他相關人員和其他人員 如外聘專家 等組成。2.2招投...

工程類招標投標管理規章制度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五條中規定 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 公平 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這些原則是招標投標活動的基本原則,結合公司實際將工程勞務分包專案及公司大宗材料採購全部實行招標管理。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證質量,提高單位工程的經濟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關於招標投標的主要...

招投標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範公司的招標管理工作,維護招標單位的權益,控制專案成本,保證專案質量,按期完成,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本著公平 公正 誠信的原則開展招投標工作。2 招標範圍 2.1公司一次性採購同品類物品 原材料 輔料 生產裝置及備件 生產工具 勞保用品 辦公用品 裝置 生活用品 或技術 服務等總金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