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離職員工應填寫《移交清單》一式三份後,並由移交人及監交人簽名蓋章。移交清冊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乙份,乙份送行政人事部備查。
4.3移交事項
(1)現款、有價**、帳表憑證
(2)原物料、財產裝置、器具、公章
(3)規章、技術檔案、業務等有關資料
(4)其他應交辦事項
4.4監交
(1)經理級以上員工由總(副)經理監交,但情況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長指派專人協助監交。
(2)主管級以下員工由直屬經理監交。
5.薪資
5.1除名員工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方可結算薪資。
5.2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由行政人事部依《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
5.3主管級以下員工,行政人事部當日結算薪資後,財務部予以發放。
5.4經理級以上員工,行政人事部將結算的薪資仍做在當月的薪資表中,財務部於次月8日予以發放。
6.管理
6.1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6.2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6.3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6.4移交人於離職後,經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上不法事情,除應負擔賠償責任外,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需受連帶處分。
7.附則
7.1公司員工的離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並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7.2辭職員工的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後,辭職者即與公司脫離勞動關係,公司亦不受理在3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8.本制度解釋權歸於 。
9.本辦法自起開始試行。
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1.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離職手續辦理程式,明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的有關事宜,特制訂本辦法。2.範圍 員工本人提出或經公司研究決定,解除 終止勞動關係時,適用本辦法。3.定義 3.1員工離職 員工本人提出或經公司研究決定,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 負責員工離職手續辦理組織,負...
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一 目的 進一步規範員工的辭職 辭退 開除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維護公司人力資源體系的完整性 結構的合理性。二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 含分子公司 對除工人崗位以外的各級管理人員離職的管理。三 定義 員工離職分為辭職 辭退與開除等三種型別。一 辭職 指員工因個人因素單方 主動提出離開公司的請求。按...
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一 目的為規範員工離職程式及辦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二 範圍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三 員工離職按性質 一 辭職 指員工根據勞動法或勞動合同,依本辦法程式及規定,在一定的條件下申請離職,被公司批准並辦妥離職手續的離職方式 二 違紀辭退 指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 法規,而被公司予以違紀辭退處理。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