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規範員工離職程式及辦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三、員工離職按性質
(一)辭職:指員工根據勞動法或勞動合同,依本辦法程式及規定,在一定的條件下申請離職,被公司批准並辦妥離職手續的離職方式;
(二)違紀辭退:指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而被公司予以違紀辭退處理。
(三)勞動合同終止:指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不再與對方續簽勞動合同,雙方到期終止勞動關係。
(四)自離:指員工未提出辭職申請、未辦妥離職手續而自行離開公司或連續曠工三天仍未回公司上班者。
(五)停薪留職:指表現優秀且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請超出公司規定並達到乙個月以上(含)的假期,依核決許可權核准後暫時離開公司的一種方式。
四、凡員工因違紀辭退、自離而離職情況,公司一律不得再次錄用。
五、所有離職均需以相關核決許可權辦理,辭職、停薪留職申請期限依下表規定執行(試用期員工無需依下列期限申請,但需依離職程式辦理離職手續);若因工作需要,核決主管可結合實際需要縮短或延長辭職者的申請期限,但最長不超過30天:
(1)所有離職人員均以其最後一天實際出勤日的次日計為離職生效日,不得以任何理由順延離職生效日;離職人員自離職生效日起正式脫離公司。
(2)員工申請離職,依核決許可權、由核決人所在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與其進行面談,了解其辭職原因,並填寫《離職申請單》(見附件),對於平時工作優良者,其部門主管應盡量加以疏導和挽留;如該員工工作優秀且有特殊貢獻而因有特殊原因必須請超出公司規定時間假期,可允許其申請辦理停薪留職。
六、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一)申請、核簽流程:
1、辭職:
1)當事人應向所屬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由部門主管到人力資源部門領取《離職申請單》、《移交清冊》(見附件);
2)各級主管須於員工離職申請日起共計三日內(含)在《離職申請單》上寫具體意見,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後送呈至核決主管簽核;
3)離職申請核准後,人力資源部即時通知當事人辦理離職手續。
2、違紀辭退:
由人力資源部填寫《離職申請單》逐級呈籤;
核准後,人力資源部門即時通知當事人辦理離職手續。
3、終止勞動合同:
1)公司終止勞動合同的由人力資源部填寫《離職申請單》並註明終止原因,依核決許可權核准後,人力資源部門依各地相關法規通知當事人辦理離職手續;
2)當事人提出終止勞動合同的,當事人應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終止勞動合同的申請,經所屬部門主管同意後,至人力資源部門領取並填寫《離職申請單》,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後,依核決許可權逐級呈籤,批准之後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當事人辦理離職手續。
4、自離:
1)員工未提出辭職申請、未辦妥離職手續而自行離開公司或曠工三天仍未回公司上班時,由自離人員的部門主管呈報人力資源部門,領取並填寫《離職申請單》及《移交清冊》;
2)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後,依核決許可權逐級呈籤;
3)申請核准後,人力資源部門即時通知經辦人辦理離職手續。
5、停薪留職:
1)由本人以書面申請形式說明需停薪留職之詳細原因並填寫《離職申請單》;
2)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後,依許可權逐級呈籤;
3)申請核准後,人力資源部門即時通知當事人辦理離職手續。
(二)辦理流程
1、辭職、違紀辭退、終止勞動合同、停薪留職辦理流程:
1)當事人必須是離職生效日當日辦理離職手續;
2)到人力資源部門領取《離職申請單》及《移交清冊》,到其任職部門及行政部門辦理資料檔案、文書、鑰匙、文具、電腦資訊、辦公裝置等移交手續;
3)至財務及出納處辦理借支、賬款、賠償、未結清款項等;
4)至人力資源部門辦理社會保險、違約金、培訓費等及收回工牌,員工手冊、考勤卡資料等,並確認本月出勤天數及休假天數;
5)各項離職手續辦完畢經交接人及主管簽字確認後,將《離職申請單》及《移交清冊》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是否完全辦妥離職手續;
6)如因交接不詳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相應交接人及相關主管承擔責任;
7)各項離職手續完成即可取回個人證件,個人檔案資料不返還,公司保密存檔兩年後銷毀;
8)所有手續完備後,人事向財務提供離職員工相關考勤,離職員工到財務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按公司工資規定辦理)
2、自離辦理流程:
1)經辦人至人力資源部門領取《離職申請單》及《移交清冊》 ,並列出自離者未移交事項及物品;
2)至相關部門(任職部門、行政部門、財務、人事)會簽;
3)人力資源部門保留《離職申請單》及《移交清冊》、考勤資料作為憑證。
七、所有離職人員無故未辦妥離職或未將離職單據交於人力資源部門者,公司將扣除相差天數日之薪資,三日後仍未交單者,視同自離處理。
八、離職相關規定
(一)辭職:
辭職申請獲批後,離職期限期間(即自離職申請日起至離職生效日期間),屬離職辦理時期,不得請任何有償假別;亦不得將當月公休在離職時一併連休。
(二)違紀辭退:
1、凡被違紀辭退者,一律於薪資中扣除相應罰款,罰款標準最高不超過當月應領薪資的20%;
2、當事人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需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
(三)自離:
1、自離者不計發其任何薪資,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賠償責任的權利;
2、自離者的個人證件可在其辦理離職手續並做交各項欠款或扣款後退還本人。
(四)停薪留職
1、停薪留職期間以月為單位,最長不超過一年,停薪留職到期時遇節假日不順延;
2、依離職手續規定辦理,停薪留職期間不計發工資、不計年資、暫停社會保險、不發放任何節假日等相關福利;
3、凡停薪留職者公司不為其保留原職位,申請復職時可享受優先填補空缺職位,公司如無此需要或無相應空缺且其它職位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公司可不接受其復職申請。
4、停薪留職期間另就他職者,一經核實,可予以違紀辭退;
5、停薪留職期滿仍不能回公司上班者,須回公司辦理辭職手續。
九、相關賠償責任
(一)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需遵照勞動合同及與公司簽訂的有關協議書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責任。
(二)凡離職者如個人離職原因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均須承擔相關經濟賠償責任。因特殊合同離職約定限制的,按約定執行。
十、公司有權在離職生效日起半年內因工作問題與離職者聯絡,離職者須予以配合解決。
十一、若離職者在人力資源部門領取離職相關表單,領導未在表上簽字核准的,各部門有權不予辦理該離職員工相關離職手續。
十二、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草擬,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十三、本辦法由通過公司專家(制度)委員會討論及總經理核准後實施,若有未盡之事宜,由制度委員會討論後決定。
十四、本管理辦法自批准之日起試行,試行期6個月。
離職申請(審批) 表
離職性質:□辭職(合同期滿:□是,□否)□違紀辭退 □自離 □合同終止入職日期: 年月日
停薪留職( 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 年月日
離職手續辦理流程: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申請單》、《移交清冊》填寫→直屬經理簽名→人力資源部審核→依核決許可權逐級核准,並確認離職生效日期→將已簽名生效的《離職申請單》等送交人力資源部→離職生效日當天到人力資源部取回《離職申請單》,辦理離職手續→任職部門辦理交接,部門主管簽名→行政部門交接,主管簽名→財務部門結清相關帳款,財務主管簽名→人事部門辦理手續,人事主管簽名,同時本人領回證件並簽名確認,離職手續辦理完畢。
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
謝謝您的回答!您的建議將是我們持續努力改進的方向。
員工簽名面談者簽名日期
移交清冊
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1.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離職手續辦理程式,明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的有關事宜,特制訂本辦法。2.範圍 員工本人提出或經公司研究決定,解除 終止勞動關係時,適用本辦法。3.定義 3.1員工離職 員工本人提出或經公司研究決定,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 負責員工離職手續辦理組織,負...
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一 目的 進一步規範員工的辭職 辭退 開除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維護公司人力資源體系的完整性 結構的合理性。二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 含分子公司 對除工人崗位以外的各級管理人員離職的管理。三 定義 員工離職分為辭職 辭退與開除等三種型別。一 辭職 指員工因個人因素單方 主動提出離開公司的請求。按...
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一 目的為規範員工離職程式及辦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二 範圍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三 員工離職按性質 一 辭職 指員工根據勞動法或勞動合同,依本辦法程式及規定,在一定的條件下申請離職,被公司批准並辦妥離職手續的離職方式 二 違紀辭退 指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 法規,而被公司予以違紀辭退處理。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