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集團公司、呂梁山煤電公司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管理,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責任制,實現運銷分公司全過程安全運作,特制定安全風險績效抵押考核制度:
㈠考核原則:
1、權責對等,按崗抵押的原則。
2、從嚴從細,量化考核的原則。
3、公平公開,及時兌現的原則。
㈡安全職責範圍:
1、領導班子安全職責:
⑴經理:對運銷分公司安全工作負責,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主管業務部門的安全負管理責任。
⑵副經理:對分管業務部門的安全負管理責任。
2、各科室業務保安責任:
⑴合同結算科:負責鐵路運銷計畫報請、內調地銷煤計畫安排、地銷煤市場開拓、合同談判、合同簽訂報批、貨款結算、售後服務,使用者糾紛處理方面的安全管理。
⑵煤質計量科:負責礦井原煤及商品煤煤質管理,商品煤配煤監督、計量監督檢查方面的安全管理。
⑶綜合辦公室:負責人事、勞資、考核後勤、物資**、辦公車輛的安全管理。
⑷市場營銷科:負責鐵路運銷計畫報請、、售後服務,銷售糾紛處理方面的安全管理
⑸運銷工區負責煤炭裝車、運輸、礦井生產、煤場平整方面的安全管理。
⑹發煤站負責站台煤炭上站、商品煤裝車計量、煤庫以及辦公區域安全管理。
㈢抵押範圍:
1、公司科室及運銷工區、發煤站負責人、機關管理人員、一般工作人員。
2、抵押標準:
⑴經理3500元,副經理2800元。
⑵正科級1700元,副科級1400元。
⑶運銷工區隊級人員及發煤站副站長1000元,公司一般管理人員700元。
⑷機關工人、小車司機400元。
㈣安全績效扣分標準:
實行無基礎分的正、負積分,即雙向積分,百分制考核。
1、正積分
⑴當月公司實現安全生產,無重傷以上安全事故,公司考核範圍所有人員均積分100分。
⑵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問題,避免可能發生的惡性事故,一次獎勵20-100分。
⑶月度公司安全檢查95分以上,運銷工區及發煤站管理人員加5分。
⑷管理人員現場發現重大隱患問題並提出整改意見,一次獎5分。
⑸公司月度檢查95分以上,運銷工區、發煤站負責人加5分。
2、負積分
⑴發生一起重傷事故,否決公司所有人員當月安全風險抵押獎勵,發生交通事故,沒有造**員傷害,但造成經濟損失的10000元以上,否決辦公室負責人安全風險抵押獎勵30分,相關科室人員10分。造成5000-10000元,否決安全風險抵押獎勵50分,辦公室負責人減20分。
⑵發生一起重傷事故,隱瞞不報加扣30分,相關科室每人減10分。發生一起輕傷事故,否決公司事故責任單位負責人20分,相關人員10分。
⑶科室聯責部門業務保安工作,出現一次管理過失或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對本科室所有抵押人員每人減30分。
⑷運銷工區、發煤站月度檢查評比得分不低於80分,低於80分扣汽運工區負責相關人員績效20分。
⑸安全小分隊活動情況納入個人安全績效考核,必須按時參加活動,少參加一次本人減扣5分。
㈤考核獎罰、兌現辦法:
1、除運銷工區外公司抵押人員安全績效由綜合辦考核,負責彙總兌現。運銷工區抵押人員由排程室考核製表,績效考核結餘不得用做工資發放。
2、正、負積分之和為個人當月積分。
3、個人月度安全獎=個人績效抵押金×個人當月積分/100。
汽運工區
5、對不抵押或不能足額抵押人員只考核處罰,不兌現獎勵。
㈥兌現程式:
綜合辦在每月初對公司所有安全抵押人員進行統一考核製表,報經理審批後,勞資入檔兌現。
㈦相關具體要求:
1、考核崗位聯責,崗位變動時抵押金額,隨之調整。
2、公司各業務部門以所屬各崗位責任制、業務保安制度作為安全考核依據。
3、安全績效抵押金經綜合辦審核,經理審批,交公司財務。
4、運銷工區、發煤站對本單位工作情況每日3點向排程做一匯報,早7點匯報夜間工作情況,一次不匯報罰負責人30元。
5、運銷工區、發煤站必須對本單位工作情況做好原始記錄,出現記錄不認真,一次罰負責人50分。
安全績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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