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證明不等式的基本方法

2021-09-30 16:11:24 字數 4892 閱讀 4497

選修4_5 不等式選講

課題: 不等式的證明方法之一:比較法

目的要求: 掌握證明不等式的基本的解法之----比較法。

重點難點: 掌握作差比較和作商比較各自的使用情景

教學過程:

一、引入:

要比較兩個實數的大小,只要考察它們的差的符號即可,即利用不等式的性質:

二、典型例題:

例1、已知都是正數,且,求證:

例2、若實數,求證:

證明:採用作差比較法:

====∴∴討論:若題設中去掉這一限制條件,要求證的結論如何變換?

例3、已知求證

本題可以嘗試使用作差比較和作商比較兩種方法進行。

證明:1) 作差比較法:注意到要證的不等式關於對稱,不妨設

,從而原不等式得證。

2)作商比較法:設

故原不等式得證。

例4、甲、乙兩人同時同地沿同一路線走到同一地點。甲有一半時間以速度行走,另一半時間以速度行走;乙有一半路程以速度行走,另一半路程以速度行走。如果,問甲、乙兩人誰先到達指定地點。

分析:設從出發地點至指定地點的路程是,甲、乙兩人走完這段路程所用的時間分別為。要回答題目中的問題,只要比較的大小就可以了。

解:設從出發地點至指定地點的路程是,甲、乙兩人走完這段路程所用的時間分別為,根據題意有,,可得,,

從而,其中都是正數,且。於是,即。

從而知甲比乙首先到達指定地點。

討論:如果,甲、乙兩人誰先到達指定地點?

例5、設求證;對任意實數,恒有

1)證明考慮(1)式兩邊的差。

== (2)

即(1)式成立。

三、小結:

比較法是證明不等式的一種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用比較法證明不等式的步驟是:作差(或作商)、變形、判斷。

四、練習:

五、作業:

1.比較下面各題中兩個代數式值的大小:

(1)與;(2)與.

2.已知求證:(1) (2)

3.若,求證

4.比較a4-b4與4a3(a-b)的大小.

解: a4-b4 - 4a3(a-b)=(a-b)(a+b)(a2+b2) -4a3(a-b)= (a-b)(a3+ a2b+ab2+b3-4a3)

= (a-b)[(a2b-a3)+(ab3-a3)+(b3-a3)]= - (a-b)2(3a3+2ab+b2)

= - (a-b)2 (當且僅當d=b時取等號)

∴a4-b44a3(a-b)。

5.比較(a+3)(a-5)與(a+2)(a-4)的大小.

6.已知x≠0,比較(x2+1)2與x4+x2+1的大小.

7.如果x>0,比較與的大小.

8.已知a≠0,比較與的大小.

9.設x1,比較x3與x2-x+1的大小.

說明:「變形」是解題的關鍵,是最重一步。因式分解、配方、湊成若干個平方和等是「變形」的常用方法。

課題: 不等式的證明方法之二:綜合法與分析法

目的要求:掌握證明不等式的基本的解法之----綜合法和分析法。

重點難點: 掌握綜合法和分析法各自的使用情景

教學過程:

一、引入:

綜合法和分析法是數學中常用的兩種直接證明方法,也是不等式證明中的基本方法。由於兩者在證明思路上存在著明顯的互逆性,這裡將其放在一起加以認識、學習,以便於對比研究兩種思路方法的特點。

所謂綜合法,即從已知條件出發,根據不等式的性質或已知的不等式,逐步推導出要證的不等式。而分析法,則是由結果開始,倒過來尋找原因,直至原因成為明顯的或者在已知中。前一種是「由因及果」,後一種是「執果索因」。

打乙個比方:張三在山里迷了路,救援人員從駐地出發,逐步尋找,直至找到他,這是「綜合法」;而張三自己找路,直至回到駐地,這是「分析法」。

以前得到的結論,可以作為證明的根據。特別的,是常常要用到的乙個重要不等式。

二、典型例題:

例1、都是正數。求證:

證明:由重要不等式可得

例2、。

分析:觀察欲證不等式的特點,左邊三項每一項都是兩個數平方和與另乙個數的乘積,右邊是三個數的乘積的六倍,這種結構啟示我們採用基本不等式的方法。

解:略以上兩例的證明都是綜合法,從已知條件出發,根據不等式的性質或已知的不等式,逐步推導出要證的不等式。但有的題目不易從結論出發,這就需要尋找另一種思路分析法,即由結果開始,倒過來尋找原因,直至原因成為明顯的或者在已知中,這就是分析法。

例3、已知a,b,m都是正數,並且求證1)

證明: 要證(1),只需證 (2)

要證(2),只需證3)

要證(3),只需證4)

已知(4)成立,所以(1)成立。

例4、讀一讀:如果用或表示命題p可以推出命題q(命題q可以由命題p推出),那麼採用分析法的證法一就是 (1)

而採用綜合法的證法二就是

當問題比較複雜時,通常把綜合法和分析法結合起來使用,以分析法尋找證明解題思路,而用綜合法敘述、表達整個過程。如:

再看其他例題:

1.證明:。

證法一因為2)

3)4)

所以三式相加得5)

兩邊同時除以2即得(1)。

證法二因為

所以(1)成立。

2.證明1)

證明 (1) (2)

(3)4)5)

(5)顯然成立。因此(1)成立。

3.已知都是正數,求證並指出等號在什麼時候成立?

分析:本題可以考慮利用因式分解公式

著手。證明:

==由於都是正數,所以而,

可知 即(等號在時成立)

**:如果將不等式中的分別用來代替,並在兩邊同除以3,會得到怎樣的不等式?並利用得到的結果證明不等式:

,其中是互不相等的正數,且.

三、小結:

解不等式時,在不等式的兩邊分別作恒等變形,在不等式的兩邊同時加上(或減去)乙個數或代數式,移項,在不等式的兩邊同時乘以(或除以)乙個正數或乙個正的代數式,得到的不等式都和原來的不等式等價。這些方法,也是利用綜合法和分析法證明不等式時常常用到的技巧。

綜合法是「由因及果」,分析法是「執果索因」。當問題比較複雜時,通常把綜合法和分析法結合起來使用,以分析法尋找證明解題思路,而用綜合法敘述、表達整個過程。

四、練習:

1、已知求證:

2、已知求證

3、已知求證

4、已知求證:

(1)(2)

5、已知都是正數。求證:

(1) (2)

6、已知都是互不相等的正數,求證

五、作業:

課題:  不等式的證明方法之三:反證法

目的要求:掌握證明不等式的基本的解法之----反證法。

重點難點: 掌握反證法的使用情景和思考過程

教學過程:

一、引入:

前面所講的幾種方法,屬於不等式的直接證法。也就是說,直接從題設出發,經過一系列的邏輯推理,證明不等式成立。但對於一些較複雜的不等式,有時很難直接入手求證,這時可考慮採用間接證明的方法。

所謂間接證明即是指不直接從正面確定論題的真實性,而是證明它的反論題為假,或轉而證明它的等價命題為真,以間接地達到目的。其中,反證法是間接證明的一種基本方法。

反證法在於表明:若肯定命題的條件而否定其結論,就會導致矛盾。具體地說,反證法不直接證明命題「若p則q」,而是先肯定命題的條件p,並否定命題的結論q,然後通過合理的邏輯推理,而得到矛盾,從而斷定原來的結論是正確的。

利用反證法證明不等式,一般有下面幾個步驟:

第一步分清欲證不等式所涉及到的條件和結論;

第二步作出與所證不等式相反的假定;

第三步從條件和假定出發,應用證確的推理方法,推出矛盾結果;

第四步斷定產生矛盾結果的原因,在於開始所作的假定不正確,於是原證不等式成立。

二、典型例題:

例1、已知,求證:(且)

例2、設,求證

證明:假設,則有,從而

因為,所以,這與題設條件矛盾,所以,原不

等式成立。

例3、設二次函式,求證:中至少有乙個不小於.

證明:假設都小於,則

1) 另一方面,由絕對值不等式的性質,有

2) (1)、(2)兩式的結果矛盾,所以假設不成立,原來的結論正確。

注意:諸如本例中的問題,當要證明幾個代數式中,至少有乙個滿足某個不等式時,通常採用反證法進行。

議一議:一般來說,利用反證法證明不等式的第三步所稱的矛盾結果,通常是指所推出的結果與已知公理、定義、定理或已知條件、已證不等式,以及與臨時假定矛盾等各種情況。試根據上述兩例,討論尋找矛盾的手段、方法有什麼特點?

例4、例 5、已知a + b + c > 0,ab + bc + ca > 0,abc > 0,求證:a, b, c > 0

證明:三、小結:

反證法主要適用於以下兩種情形:

(1)要證的結論與條件之間的聯絡不明顯,直接由條件推出結論的線索不夠清晰;

(2)如果從正面證明,需要分成多種情形進行分類討論而從反面進行證明,只研究一種或很少的幾種情形

四、練習:

1、利用反證法證明:若已知a,b,m都是正數,並且,則

2、設0 < a, b, c < 2,求證:(2 a)c, (2 b)a, (2 c)b,不可能同時大於1

五、作業:

課題: 不等式的證明方法之四:放縮法與貝努利不等式

目的要求:目的要求:掌握證明不等式的基本的解法之----放縮法。

重點難點: 掌握放縮法的使用情景和思考過程

教學過程:

一、引入:

所謂放縮法,即是把要證的不等式一邊適當地放大(或縮小),使之得出明顯的不等量關係後,再應用不等量大、小的傳遞性,從而使不等式得到證明的方法。這種方法是證明不等式中的常用方法,尤其在今後學習高等數學時用處更為廣泛。

下面我們通過一些簡單例證體會這種方法的基本思想。

二、典型例題:

例1、若是自然數,求證

證明:注意:實際上,我們在證明的過程中,已經得到乙個更強的結論,這恰恰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放縮法的基本思想。

證明不等式的基本方法二

綜合法與分析法1 教學目的 1掌握綜合法 分析法證明不等式 2熟練掌握已學的重要不等式 3增強學生的邏輯推理能力 教學重點 綜合法 分析法 教學難點 不等式性質的綜合運用 一 複習引入 1 重要不等式 如果2 定理 如果a,b是正數,那麼 3公式的等價變形 ab ab 2 4 2 ab 0 當且僅當...

選修4 5不等式選講第二節證明不等式的基本方法

1 比較法 1 作差比較法 理論依據 a ba b 0 a ba b 0.證明步驟 作差 變形 判斷符號 得出結論 2 作商比較法 理論依據 b 0,1a b b 0,1a b.證明步驟 作商 變形 判斷與1的大小關係 得出結論 2 綜合法 1 定義 從已知條件出發,利用定義 公理 定理 性質等,經...

不等式證明的基本方法

1 已知a b x y均為正實數,且 x y.求證 證明 又 且a b均為正實數,b a 0.又x y 0,bx ay.0,即 2 已知a,b,c均為正數,證明 a2 b2 c2 2 6,並確定a,b,c為何值時,等號成立 證明 法一 因為a,b,c均為正數,由平均值不等式得 a2 b2 c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