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2021-10-01 15:29:21 字數 1679 閱讀 6066

2023年4月14日,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該辦法於08年1月1日起實施。

什麼是高新技術企業?

在《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智財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註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程式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程式如下:

(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

企業登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對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可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二)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影印件);

3. 智財權證書(獨佔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畫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佔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鑑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鑑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三)合規性審查

認定機構應建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專家庫;依據企業的申請材料,抽取專家庫內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查,提出認定意見。

(四)認定、公示與備案

認定機構對企業進行認定。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沒有異議的,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並向企業頒發統一印製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滿足的六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註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併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佔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智財權;

(二)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6%;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企業註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佔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智財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術企業新舊認定條件差異對比

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新舊對照表

國家重點支援的八大高新技術領域包括:電子資訊科技、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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