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橋中學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2021-10-06 11:16:22 字數 428 閱讀 2400

4、班主任責任

班級是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層單位,班主任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實施者,是學生安全的主要責任人。班主任因對學生安全教育不力,對學生違反規定行為或當學生受到外來人員實施的侵害行為時制止不力,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到的其他安全隱患,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屬於失職行為。發生事故後,應追究法律和行政責任。

5、任課教師、後勤員工責任

其他人員主要指任課教師、後勤員工等。一般情況下不負主要責任,但由於自己的過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環節或承擔的工作出現疏漏,因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因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他們要承擔相應的直接責任。

6、門衛責任

嚴格執行門衛制度,會客制度和准入登記制度,學生病、事請假制度。

高橋鎮初級中學校

2023年5月6日

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進一步明確各校區及相關人員在校園安全中應負的責任,制定本制度。第一條集團總校長對所有校區的安全負總責 各校區校長對本校區的安全負全責,各部門對自己分管的部門負責,並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第二條嚴防下列安全事故的發生,對有關...

中學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我校實行安全責任追 究制度。一 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安全 學校消防安全 飲食衛生安全 交通安全 體育設施安全 大型活動安全 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於出現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二 校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

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加大教育執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校,使學校的各項工作都以法律為依託,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一 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責任是指在學校內教育教學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造成影響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身心傷害的,從而追究其責任者的行政及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