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1-10-09 02:23:12 字數 1396 閱讀 5347

為落實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的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1條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資訊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2條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工作,並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3條重要食品協議准入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經營的糧食、食用油、蔬菜、肉類、禽類、豆製品、水產品、熟食等重要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範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係,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准入、推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食品進貨檢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負責食品進貨查驗等工作,確保營業時間內堅守崗位。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採購食品,應當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採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牲畜及其產品,應向供貨者按批次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產品檢疫合格證明》,並在顯眼位置公示,留存記錄備查。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台賬

第5條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商的名稱、位址、****。

第6條食品資訊公示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資訊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商場(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檢測資訊、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第7條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儲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以及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食品監管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並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落實本公司 商店 超市 商場 的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 食品安全法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食品進貨檢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 商店 超市 商場 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負責食品進貨查驗等工作,確保營業時間內堅守崗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飲服務經營者 單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 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2 開展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工作。凡患有傷寒 痢疾 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 活動性肺結核 化膿性或...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二 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三 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 亮照經營。四 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