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化工單位安全獎懲制度

2021-10-10 19:05:44 字數 4843 閱讀 1082

石化集團生產安全獎懲制度

編制:生產部

批准:2023年第四次修訂

化工安全管理獎懲制度

第一章總則

根據本公司油品生產加工的特點,為了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保障職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獎勵制度

第一條對損害公司利益或危害公司財產的壞人壞事作鬥爭獎勵1000元,及時發現匯報的,獎勵200元。

第二條對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節能降耗、優化生產工藝方面,裝置改造整改方面,衛生與人員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且採納實施後,起到一定作用的,獎勵500元。

第三條對公司發生的火災、事故隱患能夠及時發現,報告整改或出現火災、事故苗頭能夠及時處理的,獎勵1000元。

第四條生產突發事故(停電、裝置緊急狀況、安全應急等)應急措施實施得力,處理事故和恢復生產過程中未發生任何安全環保事故,獎勵車間500-1000元。

第三章處罰制度

a 、 一般違章違紀處罰制度

第五條人員管理:

1、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上班遲到、早退半小時按曠工處理,曠工罰款100元;會議遲到每次罰款50元,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

2、 在生產廠區未穿工作服、未佩戴個人姓名牌、單位標識牌的,責任人處罰50元/次,同時分管副部長罰款25元/次。

3、 上班時間進出公司者,發現無批條一次罰款50元,中班、夜班進出公司者,須由本部室值班人員、值班組長、排程三方簽名方可,否則罰款50元。員工進出生產廠區嚴格按照《華星石化生產廠區人員出入管理規定》執行。

4、 上班時間幹與工作無關的事,罰款50元;上班期間嚴禁聚集閒聊,嚴禁吃零食(瓜子、花生等),違者罰款50元;

5、 上班時間不准會客,特殊情況由警衛人員通知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會客,私自會客每次罰款50元;禁止帶小孩上班或進入生產區,發現一次罰款50元。

6、 上班時間串崗、脫崗罰款50元,睡崗一次罰款50元;上班看**、打鬧、幹私活及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每次罰款50元。(電腦前的鍵盤操作人員必須專心操作,學習資料也不可以看,其他人員可以看本專業的學習資料及集團內部刊物)。

7、 女職工上班期間不准穿高跟鞋、圍長圍巾、穿大衣,頭髮長度超過領口進入生產廠區轉動裝置進行作業,否則罰款50元。

8、 上班人員班前和上班時間禁止飲酒,違反的停止上班並按曠工處理罰款100元;上班期間發現有醉意的,停止上班並按曠工處理罰款100元。

9、 早飯6:20之前不准打飯(時間以出生產南門時間為準)並統一走南門;上下班進出廠必須走二門、南門,員工進出廠區必須嚴格遵守《華星石化生產廠區人員出入管理規定》,違者罰款50元。

10、無理取鬧、聚眾**、打架鬥毆影響正常的生產,罰款1000元並停職回家。

11、不服從領導安排或頂撞領導每次罰款200元;對領導打擊報復或辱罵領導罰款1000元,並上報人力資源部按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2、工作不負責任、消極怠工、損壞裝置工具,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至少50元處罰。

13、公司職工私自倒取油品按偷盜論處,偷盜財物,除賠償外,罰款1000元,並上報人力資源部按相關規定處理,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六條生產現場管理

1、 未戴安全帽(要正確佩戴安全帽)進入裝置區的;在上下班途中,未正確佩戴頭盔騎機動車的;無故不參加各種活動(車間活動、公司活動)的;違反以上情況的每人次罰款50元。

正確佩戴安全帽的方法為:

(1)、 帽襯頂端與帽殼內頂必須保持25—50公釐的空間,以保證吸收衝擊能量,減少傷害。

(2)、 必須繫好下頦帶,戴緊安全帽。

(3)、 安全帽必須戴正。

(4)、 安全帽必須定期檢查。發現開裂、下凹、裂痕和磨損以及受過較大力量的衝擊等情況,應及時更換。

2、 安全活動記錄不清、監火不到位、裝置維護責任心差、未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違反以上每項罰款50元。

3、交**記錄不真實、亂寫亂畫者一次罰款20元;操作記錄和化驗記錄不按時填寫、填寫不規範、塗改的,一次罰款20元。

4、進入生產裝置、防火防爆區手機必須集中存放,在生產區內打手機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包括攜帶手機者),嚴禁廠內座機閒聊,違者罰款50元。

5、蒸汽放空不得過大,嚴格按照《華星石化蒸汽伴**投用管理規定》執行,特殊要求溫度高的點必須有審批手續,無標準的執行蒸汽霧團不得超過2公尺,否則每處罰款50元。

6、 罐區油品沏水時不得把油沏入地溝,否則罰款100元,造成損失由個人承擔。

7、 罐區各油品液位及溫度不按時計量或計量不准罰款50元,造成損失由個人承擔。

8、 崗位操作工違反操作指標影響裝置穩定或產品質量的,至少罰100元,造成損失由個人承擔。

9、 出現油品串入汽線,罰款100至300元;若影響生產,損失由個人承擔。

10、 生產區嚴禁吸菸,違者罰款2000元;生產區內若發現煙火,所屬區域負責人罰款200元;帶煙火進生產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如果未經批准騎機動車、開貨車、轎車、電動車進入生產廠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11、 在生產區內未按程式辦理動火手續,不得動火,私自動火罰款1000元,發生事故和經濟損失自負。

12、 未開具合格票證私自進行作業的,處罰責任人1000元/次,處罰外來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次,發生事故和經濟損失追究相應的行政及經濟責任。無工程服務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單位,罰款5000元/次,罰其管理部門500元/次。

13、 作業票嚴禁代簽,違者處罰責任人500元/次,如因此造成事故或事故擴大,按相應的法律法規執行。

14、 因違章、違紀及防凍、防凝措施不利造成裝置損壞的罰款200-1000元。

b、消防器材、設施管理處罰條例

第七條公司所有消防栓的維護、保養、管理由所屬車間負責。

第八條各車間管轄範圍內的所有消防器材、設施要有專人定期打掃、維護保養(除消防栓),違反一次罰款20元。

第九條各車間管轄內非事故狀態未經消防隊批准使用消防器材、設施,一次罰款100元。

第一十條外來施工單位非事故狀態下使用消防器材,由使用單位向管理單位提出申請,到安環部審批後方可使用,違者對其責任人罰款500元,當班班長罰款50元,分管副部長罰款25元。

第一十一條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外罰款1000元。

c、產品質量處罰條例

為了更好的穩定生產、滿足生產原料的**質量和保證好發貨產品的質量,特對進公司原料、出公司產品和中間生產等作如下控制。

第一十二條對進廠原料的控制:

1、 原料卸車人員按規定對車輛進行檢查、取樣、留樣、並送樣檢驗,由質檢員開卸車單後方可卸車,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一項不按程式至少罰款200元。若發現不化驗便開卸車單或無卸車單就卸車,責任人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上報人力資源部按相關規定處理,若造成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2、 卸油過程中,監卸人員要通過聽、看、摸不斷觀察油品質量,發現異常,立即停止卸車,監卸人和質檢員共同取樣核實,由卸油臺班長將核實情況匯報給儲運部部長,由儲運部部長請示領導後處理,不按規定者每次罰款200元。

3、 留樣要由技術質量部、生產部抽樣檢查和對有異議的樣品檢查,若發現留樣分析與所報資料不符,對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經核實由人為原因造成,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並承擔所有損失。留樣油品罐煉製完成後無異常,由生產排程通知質檢中心倒掉。

4、 技術質量部有權對車輛進行加樣檢查,原料卸車人員要配合取樣,否則以不按程式論處,每次罰款200元。

5、 原料監卸人員所採樣品若與實際不符,每次罰取樣人200元。若所採樣品弄虛作假或以好充次,使摻假車輛蒙混卸車,經核實由人為原因造成,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並承擔所有損失。若罐內原料與實際分析質量不符,而原料和質檢人員沒有及時發現,各方至少罰款500元,損失由雙方人員共同承擔。

6、 無論卸車還是質檢人員,發現進公司原料質量突然發生變化性質太差或批量進油時,個別車輛同其它車輛不符,必須立即停止卸車,並向領導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否則以不按程式論處,每次罰款200元,若造成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7、 每進一批**進罐前都要按要求分放或混放,並做好記錄。罐區在原料改罐前兩天,由罐區人員、質檢中心人員共同取樣,化驗含水、密度;若含水合格,留樣由化驗人員作全面分析,在原料改罐前再取樣檢驗,質檢中心檢測後必須留樣到該原料罐煉製完成無異常現象接到排程通知後再倒掉,不按規定者每次罰款200元,若影響生產,責任人至少罰款500元。

8、 原料進公司後,按規定程式卸車;卸車過程中,因化驗(人為原因)影響卸車,罰質檢員每人次至少100元,因取樣卸油等(人為原因)影響卸車,罰取樣卸油人每人次至少100元。

第一十三條對出公司產品的控制

1、 產品出公司前必須有質檢中心本批產品的化驗單,私自發貨、改罐,出現質量問題,由發貨、改罐人員承擔,至少罰款200元;產品罐質檢中心應及時檢測,不影響發貨,若影響發貨,責任由質檢中心人員承擔,至少罰款200元。

2、 若產品罐分析合格,因罐區改罐或發貨人員發貨造成質量問題,出公司前發現,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至少罰款200元;若責任不清,損失由儲運部承擔,領導陪罰50%。質檢中心對產品罐沒及時分析或因儀器失靈等原因,化驗不準確,造成的發貨質量問題,損失由質檢中心承擔,至少罰款200元。

3、 要保證客戶進公司2小時內給發完貨,否則罰款100元,特殊情況影響發貨(非責任問題)立即向領導匯報,若是化驗、罐區責任,各罰100元。

4、 產品在貯存過程中,因改罐、串罐、加溫等原因,導致合格罐內產品質量發生變化不合格,追究罐區責任,每次罰款1000元,若造成損失由責任人自負。

5、 罐區人員每天早上發貨前對所貯產品進行底部沏水,並填好交**記錄,若出現產品發貨大量帶水,發貨人員發現追究罐區責任,每次罰責任人200元,若沒有及時發現,客戶離開公司後發現,發貨人員同等處罰。

6、 客戶若對產品質量無異議,檢查完後發貨人員要求客戶填好產品質量裝車記錄,方可離廠,不按規定執行者,每次罰裝車人50元。

7、 在發貨過程中,因失誤將貨發錯,在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下,對責任人罰款300元,班長200元,分管副部長100元;造成損失的按當前的損失額進行賠償,同時進行以上罰款。

第一十四條對中間產品的控制:

1、 罐區在原料改罐前兩天通知質檢中心,質檢中心在裝置改罐前一天,拿出該罐原料盡可能詳細分析報告,提供給生產部、儲運部和生產車間,以便在裝置加工時指標調整和產品分放,一項不按規定者罰款50元。

單位安全獎懲制度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造成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根據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和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 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專案部實際情況,對各單位和個人實施獎懲。第二條 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方針,...

2019安全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全體員工必須遵章守紀,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作業人員違反安全規章制度,每人次罰款50元。由於責任人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嚴重安全事故者按照公司 安全質量管理條例 和 職工行為管理條例 進行懲處。第二條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高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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