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規章制度

2021-10-11 16:51:17 字數 4897 閱讀 7178

化學實驗教學示範中心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彙編

2023年10月

化學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編制

目錄商洛學院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管理辦法 1

商洛學院實驗教學規範 7

商洛學院實驗室安全衛生制度 11

一、物質管理制度 13

低值耐用品管理辦法 13

大型儀器管理辦法 14

實驗器材損壞、遺失賠償制度 15

實驗儀器裝置管理辦法 16

實驗儀器維修管理辦法 21

實驗教學材料的申報辦法 22

二、安全管理制度 23

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3

常見事故處理辦法 26

實驗室「三廢」處理辦法 27

三、人員管理制度 28

實驗室主任崗位職責 28

實驗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29

實驗指導教師工作職責 31

實驗室值班人員職責 33

實驗室資產管理員崗位職責 34

實驗室大型儀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35

實驗室工勤服務人員崗位職責 36

實驗準備室操作規則 37

實驗儀器操作規程 38

實驗室執行管理制度 39

分析化學實驗室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40

有機化學實驗室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41

無機化學實驗室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42

物理化學實驗室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43

現代化學實驗室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44

學生實驗守則 45

四、化學實驗室開放管理制度 46

實驗室開放管理辦法 46

商洛學院實驗室開放申請表 51

商洛學院開放實驗專案申報表 52

商洛學院學生選做開放實驗專案申請表 53

商洛實驗室開放專案總結報告單 54

為加強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培養,推進實驗教學改革和實驗室建設,促進優質資源整合與共享,提公升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為培養高素質創新型人才創造良好條件。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07〕1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7〕2號)和教育部《關於開展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和評審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號)檔案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是學院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基地,是顯示學院辦學實力的視窗。實驗教學中心建設由主管教學院長領導,教務處、人事處、資產管理處等部門負責示範中心建設與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二條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堅持以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提高教學質量為宗旨,以深化實驗教學改革為核心,創新實驗教學體系和管理機制, 建立滿足現代實驗教學需要的高素質實驗教學隊伍, 建設儀器裝置先進、資源共享、開放服務的實驗教學環境,全面提高實驗教學水平和實驗室使用效益。

第三條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內容

1.先進的教育理念和實驗教學觀念

教學理念和教學指導思想先進,堅持傳授知識、培養能力、提高素質協調發展,注重對學生探索精神、科學思維、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的培養。形成理論教學與實驗教學統籌協調的理念和氛圍。

2.先進的實驗教學體系、內容和方法

實驗教學內容根據教學資源優勢建立分層次實驗教學結構體系,一般分為基本實驗(驗證性實驗)、提高型實驗(綜合性、設計性、應用性實驗)、研究創新型驗(創新性實驗),增加一些實驗選修課程,全面培養學生的科學作風、實驗技能以及綜合分析、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學生具有創新、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

3.先進的實驗教學隊伍建設模式和組織結構

學院重視實驗教學隊伍,制定相應政策和有效措施,鼓勵高水平教師加入實驗教學隊伍,建設實驗教學隊伍互通,教學、科研、技術相容,實驗教師隊伍核心骨幹相對穩定,結構層次合理。形成一支由學術帶頭人或高水平教授負責,熱愛實驗教學,教育理念先進,學術水平高,教學科研能力強,實踐經驗豐富,熟悉實驗技術,勇於創新的實驗教學隊伍。

4.先進的儀器裝置配置和安全環境配置條件

儀器裝置配置具有一定前瞻性,裝置先進、組合優化,數量充足,滿足綜合性、設計性、創新性等現代實驗教學的要求,實驗室環境、安全、環保符合國家規範,設計人性化、具備資訊化、網路化等條件,執行維護保障措施得力,適應學生自主學習的需要。

5.先進的實驗室建設模式和管理體制

依據學院和學科的特點,整合分散建設、分散管理的實驗室和實驗教學資源。建設面向多學科、多專業的實驗教學中心的管理體制,統籌安排、調配、使用實驗教學資源和相關教育資源,實現優質資源共享。

6. 先進的執行機制和管理方式

建立網路化的實驗教學和實驗室管理資訊平台,實現網上輔導和網路化管理,建立有利於激勵學生創新能力的有效機制,創造學生自主實驗、個性化學習的實驗環境。建立實驗教學的科學評價機制,改革實驗教**行的政策、經費、人事等保障機制,完善實驗教學質量保證體系。

7.顯著的實驗教學效果

實驗教學顯著,成果豐富,受益面廣,具有示範輻射效應。學生實驗興趣濃厚,積極主動,自主學習能力,實踐能力明顯提高,實驗創新成果豐富。

第四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商洛學院院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省級和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按照省和國家有關檔案並參照本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章遴選和審批

第五條院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每三年遴選一次,由各系(部)組織申報,教務處依據院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評估標準負責組織遴選工作。

第六條凡具備一定的基礎條件,建設目標明確、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任務飽滿、梯隊結構合理、承擔跨系(部)實驗教學任務,基本達到「院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評估標準」要求的實驗室,均可申報。

第七條準備申報的實驗室應在院、系(部)的領導和組織下,本著實事求是、積極進取的原則,認真制訂實驗室三年建設規劃,填寫有關申請表。

第八條院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通過相關專家會議評審、現場考察、學院審定的方法產生。

第九條從院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中擇優推薦參加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評選。從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中擇優推薦參加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評選。

第三章評估和驗收

第十條院級示範中心每三年由學院教學工作委員會依據院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評估標準進行評估,對於評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院級示範中心的資格。

第四章建設與管理

第十一條示範中心實行院系(部)兩級的管理模式。學院將示範中心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和領導。在資金投入上實行政策傾斜,優先立項建設。

第十二條院級示範中心所在系(部)應高度重視並加強對實驗室建設的領導,要為示範中心配備必要的專職實驗技術人員,組織精幹高效的教學研究隊伍。

第十三條院級示範中心的建設和管理實行目標管理制,示範中心被遴選確定後,要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執行機制,以保障示範中心完成教學及建設任務並接受系(部)和學院的檢查。

第十四條院級示範中心實行中心主任負責制,示範中心主任由學術水平高,教學科研實踐經驗豐富,熱愛實驗教學,管理能力強,具有副高職稱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統籌安排、調配、使用實驗教學資源,實現優質資源共享。

第十五條院級示範中心的建設與管理引進競爭機制,實行獎優罰劣。對圓滿完成教學任務、管理有序、執行良好的示範中心,學院將給以獎勵並加大經費投入,對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院級實驗示範中心的資格。

第五章職責劃分

第十六條學院職能部門

1.教務處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全面指導示範中心的規劃、建設、管理和考核。

2.人事處根據示範中心承擔的教學任務定編核崗,在學院核定的指標內,保證示範中心的崗位職數和相應職務人員的聘任。

第十七條系(部)和示範中心

1.嚴格執行《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並負責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制定示範中心建設規劃。

2.進行合理安排,編制實驗教學計畫,承擔實驗教學任務,完善實驗教材、實驗指導書等教學資料,安排實驗指導人員,保證完成實驗教學任務。

3.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改革教學方法,更新實驗內容,努力提高實驗教學質量。在保證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積極開展社會服務和技術開發,開展學術、技術交流活動。

4.搞好實驗室的科學管理,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實驗室工作的各種規章制度,做好實驗室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工作,切實保障人身財產安全。完成儀器資產的管理、維修、計量及標定工作,使儀器資產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5.定期檢查、總結實驗室工作,負責對本中心專職工作人員的培訓及考核。利用計算機進行管理,做好實驗室的工作任務、人員、物資、環境狀態等基本資訊的記錄、統計和分析,及時為學院或上級主管部門提供準確資料。

第六章經費管理

第十八條學院設立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專項建設經費,用於院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建設及省級以上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配套建設。主要包括:

1.對獲得院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學院提供專項建設經費每年1.5萬元,共計三年。經過培育,力爭使其進入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行列。

2.對獲得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學院提供專項建設經費每年2.5萬元,共計三年。經過培育,力爭使其進入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行列。

3.從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中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學院提供培育經費。在正式獲得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後,學院按國家質量工程建設規定提供配套建設經費。此外,學院還將根據具體申報過程,為申報成功省級及其以上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系(部)頒發優秀組織獎和一次性獎金5000元。

第十九條建設經費實行專款專用,70%用於相關硬體建設(如課件購置或製作,設計型、創新型實驗材料購置,自製具有特色的小型實驗裝置,相關耗材的購買,相關資料購置,**建設等);15%用於相關軟體建設(如相關管理檔案、實驗大綱、實驗指導書的制定,實驗教學及實驗考核方式的改革等);15%用於調研,考察學習等。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院實驗教學的質量管理,根據國家委《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1995(33)號以及省委1997(51)號檔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實驗規範。

第二條實驗教學規範是實驗管理的指導性檔案,包括實驗教學任務規範、實驗教學環節管理規範、實驗教學管理規範和實驗教學條件管理規範。

實驗教學示範中心

附件二 自治區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 申請書 建設報告書 學校名稱 中心名稱 中心 中心聯絡 中心通訊位址 填表日期 填寫說明 1 申請書中各項內容用 小四 號仿宋體填寫。空間不足的,可以擴充套件。2 中心工作職責 是指在中心承擔的具體教學和管理任務。3 兼職人員是指編制不在中心,但在中心從事實驗教...

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標準

二 儀器裝置配備 1.模擬示波器 20m以上,雙通道 2.函式發生器 0 15m,任意波形 3.直流穩壓電源 0 25v,1 5a 4.數字萬用表 4 1 2位 5.低頻訊號發生器 6.電晶體特性圖示儀 7.模擬電路實驗板 8.數位電路實驗板 9.可程式設計多路電源 10.數字頻率計 11.電工綜合...

實驗中心規章制度參考

目錄第一部分實驗中心管理制度 2 第二章實驗中心各項工作職責 2 附錄1 請假審批表 人力資源部提供 5 附錄2 加班申報表 人力資源部提供 7 第二部分實驗室管理辦法 9 第一章實驗室使用暫行管理辦法 9 第二章教學儀器裝置維修暫行管理辦法 9 第三章教學儀器裝置借用暫行管理辦法 10 附錄1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