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2021-11-07 16:18:35 字數 721 閱讀 5109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確認勞動關係)

申請人:羅上力男,2023年11月23日出生,採礦工,土家族,住湖南省保靖縣毛溝科樂村104號,聯絡**:137********。

被申請人:花垣縣永城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花垣縣團結鎮永豐村

法定代表人:楊眉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羅上力於2023年2月起在被申請人花垣縣永城礦業****上班,上班期間每日都登記工日表,從2023年2月8日起(有被申請人花垣縣永城有限責任公司的工日表為證)。

2023年8月31日申請人羅上力上班期間,在礦洞裡扎架準備打天平,當申請人羅上力站上架子時,架子斷裂,致使羅上力從架子上墜落下來,當即腹部受傷,送至花垣縣人民醫院經診斷為外傷性多次腸穿孔,住院26天後出院,至今花費醫藥費x萬多元。由於被申請人花垣縣永城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不願支付任何費用,而申請人羅上力又來自農村,為了前期的住院**申請人已經負債累累,面對鉅額的後續**費用,申請人羅上力已無力承擔。無奈之下,申請人羅上力只好被迫出院。

為了繼續**,申請人多次向被申請人催討,被申請人仍然分文未付。

綜上,申請人羅上力在被申請人花垣縣永城礦業****上班,在上班期間因做工在礦區內受傷,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已經形成了勞動關係。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員會申請確認勞動關係。

此致花垣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羅上力

2023年11月20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第一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第三款之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第一款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二 請裁決被申請人退還扣押申請人的保證金300元。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分別從1991年 2002年 2005年等在被申請人處從事裝卸 搬運 生料車間 門衛等工作 具體工作時間見表 從未間斷,雙方成立勞動關係,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劉光文交納300元保證金。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依法與申請人...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申訴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被訴人 法定代表人 位址 請求事項 事實和理由 包括證據和證據 證人姓名和住址等情況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人 單位簽名或蓋章年 月 日附 1.副本份 2.物證份 3.書證份 第頁 說明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是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時提交的法律文書。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