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裝置及執行管理制度

2022-01-04 14:53:45 字數 5091 閱讀 756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電氣裝置執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可靠經濟執行,為生產創造良好的供電環境,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管轄的電氣裝置及電氣設施。

第三條本規定是公司電氣裝置管理的基本要求,公司電氣裝置的選型、設計、購置、安裝、驗收、使用、修理、改造和更新等全過程管理中,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

第四條電氣裝置及執行管理(以下簡稱電氣管理)應當貫徹以下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把確保電氣裝置安全可靠執行作為電氣裝置管理的首要任務。

(二)堅持設計、製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

(三)堅持把技術進步、科技創新作為發展動力,推廣應用現代電氣裝置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學技術成果,實現電氣裝置及執行管理和科學、規範、高效、經濟。

第五條企業要將電氣管理列入經理(局長、廠長)任期責任目標,制訂年度電氣管理工作計畫,納入企業的經濟責任制體系,定期檢查和考核。

第六條企業電氣管理,必須以安全發、供、用電為中心,經濟執行為重點,建立健全電氣管理網路,統一排程,分級管理,嚴格執行「三三二五」制,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電氣裝置的技術、裝備水平,滿足企業電力系統安全、可靠、經濟執行。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範圍

第七條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部門按《裝置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依據其職責,全面管理各企業電氣裝置及執行,指導各企業不斷改進和加強電氣裝置及執行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集團公司、股份公司電氣裝置及執行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八條各企業應建立健全電氣裝置及執行管理體系,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責。企業分管裝置管理工作副經理(副局長、副廠長)在經理(局長、廠長)領導下,依據集團公司、股份公司《裝置管理辦法(試行)》的管理要求和職責,全面負責企業電氣裝置及執行管理工作。

第九條企業副總工程師的職責:

在分管裝置副經理(副局長、副廠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企業電氣裝置及執行管理工作。

第十條企業主管部門的職責:

(一)負責貫徹上級部門有關電氣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度,制定本企業電氣管理工作。

(二)組織或參加制定企業電力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

(三)審查企業電氣裝置的更新、報廢計畫。負責審核本企業主要電氣裝置選型。

(四)組織編制企業主要電氣裝置檢修計畫,審核檢修及技術改造方案,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開展電氣設略去定期檢查和評比,並抓好電力系統及主要電裝置的技術分析及技術鑑定工作。

(六)組織企業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組織編裝置故障應急預案,不斷提高事故處理能力。

(七)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做好電力系統綜合自動化建設、電氣裝置資訊化管理、狀態監測及故障診斷,並結合生產中技術難題,開展技術攻關。

(八)會同有關部門,有計畫培養電氣專業人員,多渠道和多形式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知識的繼續工程教育。

第三章電氣裝置的前期管理

第十一條裝置的前期管理是設略去全過程管理中規劃、設計、選型、購置、安裝、投運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裝置綜合管理的重要內容,為使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裝置的前期管理。

第十二條電廣(變電所)的廠(所)址選擇總平面及系統設計,應經過技術經濟論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範執行。

第十三條企業電氣主管部門必須參與新建、改擴建等重大專案的設計審查,負責組織關鍵和主要電氣裝置的選型,參與簽訂技術協議及裝置購置、進廠驗收等。

第十四條電氣裝置購置要堅持質量第

一、比質比價和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的原則,按有關規定做好裝置監造、中國質量檢驗、嚴格進廠裝置的質量驗。進口裝置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並按規定進行商檢。

第十五條工程建設部門對電氣裝置的安裝施工要制定嚴格的施工方案,認真落實質量保證體系。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源,具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的能力和健全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第十六條電氣裝置的安裝必須貫徹質量第一的原則,搪行國家現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第十七條生產單位應參加電氣裝置安裝、除錯和試運全過程。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在裝置移交時,必須將電氣裝置的安裝記錄、試驗記錄、除錯報告、有部設計修改的說明書和附圖、竣工圖、隱蔽工程圖、裝置裝配製造圖以及專用工具、測量儀器、隨機備件等進行整理、清點,列出清單,移交使用單位,隨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書。

第十九條企業電氣主管部門參與或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二十條電氣裝置投用前,執行維護單位應根據裝置的特點編制相關規程,完善圖紙資料,編印培訓教材,開展技術培訓、反事故演練等工作。

第四章電氣裝置執行與維護管理

第一節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第二十二條認真執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圖、三定、五規程、五記錄)。

「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臨時用電票。

「三圖」指一次系統圖、二次迴路圖、電纜走向圖。

「三定」指定期檢修、定期試驗、定期清掃。

「五規程」指檢修規程、試驗規程、執行規程、安全規程、事故處理規程。

「五記錄」指檢修記錄、試驗記錄、事故記錄、裝置缺陷記錄。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制定本企業「三票」填寫執筆規定,並根據需要及時修訂。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電氣一次系統圖、二次迴路圖、電纜走向圖應是完整的痙工圖紙,與須與現場實際相吻合,並繪製電子版以便及時修改。

第二十五條電氣執行及維護人員應按電氣裝置巡迴檢查工作,並做好相應巡檢工作,並做好相應巡檢記錄。

第二十六條電氣設略去的試驗專案及標準執行電力行業現行《電力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引進電氣裝置執行中國石化《引進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試行)》。電氣裝置的檢修維護應執行集團公司、股份公司《石油化工裝置維護檢修規程》電氣裝置部分。

第二十七條為保證電氣裝置的安全執行,電氣裝置的檢修、試驗應按《電力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引進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和集團、股份公司《石油化工裝置維護檢修規程》的規定進行,由於裝置長期執行原因確實無法按規定同期進行檢修、試驗的電氣裝置,應組織對其執行狀況進行技術評估。技術評估應結合電氣裝置狀態監測、裝置的技術狀況和使用年限、以往檢修、清掃、試驗情況、裝置執行環境、負荷以及系統配置及執行方式等綜合因素進行,要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評估結果應包括是否可以延長檢修、試驗週期、延期期間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延長時間,並報企業電氣技術負責人審查、企業分管領導批准。確定延期檢修、試驗裝置數量及延長時間均應堅持從嚴控制原則,延長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延期期間出現異常應立即處理。

清掃工作應結合現場汙穢情況,盡量縮短清掃週期。如經過評估確認需按期檢修、試驗的電氣裝置,企業必須創造條件安排檢修、試驗。

第二十八條各企業須編制《電氣執行規程》、《電氣事故處理規》,並根據設略去變化狀部及時修訂。

第二十九條積極應用先進的**監測、離線狀態檢測、故障診斷新技術和新裝置。如紅外測溫儀、紅外熱像儀、振動測試儀、油色譜分析儀等。

第三十條各單位根據電氣裝置的特點進行分極管理。

第三十一條重要裝置的高低壓變配電室的執行環境溫度以(25±5)℃為宜,達不到要求的應裝設帶有除濕功能的空調裝置。

第三十二條要建立健全裝置技術管理檔案。裝置變更、調撥時,其檔案隨裝置移交。檔案管理人員變更時,主管領導必須認真組織按項交接。

第二節發電機

第三十三條發電機是指企業自備電站接入地方電網的發電機。

第三十四條企業必須制定《發電機執行規程》和《發電機事件故處理規程》,並按規程規定安全、經濟執行。

第三十五條對機組進行定人、定時巡檢,及時消除執行隱患和缺陷,並開展「特護」活動。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按規程規定的週期、專案安排檢修,建立健全發電機檢修技術檔案。

第三十七條應制定本企業電力系統脫網執行時,發電機及小網的安全穩定執行措施,不斷提高執行人員操作及事故處理技能。

第三節變壓器

第三十八條變壓器類裝置主要指電力變壓器、電抗器、互感器、消弧線圈及阻波器等。

第三十九條在有

一、二級負荷的變電所中須裝設兩台主變壓器、當技術經濟比較合理時,可裝設兩台以上主變壓器。當晰開一台時,其餘主變壓器的容量應有滿足全部負荷。

第四十條安裝有油浸電力變壓器的變壓器室和戶外變壓器,按規範設定消防設施和事故排油設施。

第四十一條在事故情況下,允許使用變壓器的事故過負荷能力,其過負荷的數量應按規範或製造廠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對引進裝置要按廠家使用要求或技術合同進行運、維護、試驗等。

第四節電動機

第四十三條電動機裝置包括非同步電動機、同步電動機、直流電動機。

第四十四條電動機在額定容量執行時,其電壓應在額定電壓的95%~100%範圍內,電動機調壓、調頻執行時,其輸出容量不能按額定容量使用,三相電動機在額定電壓下執行時,其三相電壓最大值與平均值差不應超過平均值的5%。

第四十五條電動機執行時不應超過其額定電流,三相電動機額定執行時三相電流最大值與平均值之差不應超過平均值的5%。

第四十六條對執行中的電動機應檢查其聲音、執行電流、執行電壓、溫公升、振動和同步電動機的勵磁電流及直流電動機的換向器等專案,有條件的應進行狀態監測,並對監測結果子記入臺帳進行分析,指導電動機檢修。

第四十七條電動機軸承允許的溫度,應遵守製造廠的規定,無製造廠的規定時,按照下列規定:

(一)對於滑動軸承,不得超過80℃。

(二)對於滾動軸承,不得超過100℃(沒脂質量差時,不超過85℃)。

(三)電動機軸承用的潤滑油、脂,應符合軸承執行溫度及轉速的要求。

第四十八條電動機允許溫公升參照下表:

絕緣材料等級 a e b f h c

絕緣材料允許溫度/℃ 105 120 130 155 180 180以上

電機的允許溫公升/℃ 60 75 80 100 125 125

第四十九條執行中的電動機應根據執行狀況進行定期注油,並建立潤滑臺帳。

第五十條備用電動機應定期檢查,確保處於宇好備用狀態。

第五節電力線路

第五十一條本節適用於架空線路及電力電纜線路。

第五十二條應落實電力線路維護單位,當一條線路屬兩個及以上單位維護時,應有明確的維護分界點,不得出現空白。

第五十三條架空線路選用符合當地執行環境的絕緣子,瓷絕緣子應逐步更新。

第五十四條企業應認真組織宣傳、貫徹、執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工細則》,做好電力線路保護工作。電力線路應設定明顯的標誌設施(包括電纜頭位置)。電力線路防護區內動土,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提前辦理動土許可手續。

第五十五條加強線路巡視工作:

(一)定期巡視:每月對執行線路至少進行一次定期巡視,並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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