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管理制度

2022-02-20 05:54:39 字數 2409 閱讀 8014

2)定額備用金,一般情況下還款期限為每年12月20日。但因違反公司制度,或者勞動關係發生變化時,收到公司書面形式(含電子郵件)歸還備用金通知書時,以收到書面檔案三個工作日(自通知書發出時間開始計算)內還請歸還備用金。

5.3備用金報賬程式

5.3.1臨時備用金報賬程式:財務在業務人員報銷臨時備用金時,向業務人員開取收據。具體處理如下:

1)報銷金額大於備用金,出納在摘要欄中填寫「今收到**員工用於沖抵備用金報銷單據」,金額處填寫報銷單據金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間接費用) ***元(金額為報銷單據金額)

貸:其他應收款元(金額為備用金金額)

銀行存款元(金額為公司打款給報銷人的差額部分)

2)報銷金額小於備用金,出納在摘要欄中填寫「今收到**員工用於沖抵備用金報銷單據」,金額處填寫報銷單據金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間接費用) ***元(金額為報銷單據金額)

銀行存款元(金額為員工轉賬至公司戶頭的差額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元(金額為報銷單據金額)

3)報銷金額等於備用金,出納在摘要欄中填寫「今收到**員工用於沖抵備用金報銷單據」,金額出填寫報銷單據金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間接費用) ***元(金額為報銷單據金額)

貸:其他應收款元(金額為報銷單據金額)

5.3.2定額備用金報賬程式

1)員工辦理定額備用金的,最長借款時間為一年(不跨年度),每年末12月20日之前清理一次,次年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年內可周轉使用所借資金,在核定的使用期限內無需辦理衝賬還款業務。

2)當出現本制度規定的定額備用金還款事項時(參照5.2.3第二條)定額備用金的報賬程式參照臨時備用金報賬程式。

5.3備用金管理要求

5.3.1備用金實行本人借支本人負責,由第一責任人負連帶責任的管理辦法,不得轉嫁他人。個人備用金無法償還時由其本人自行承擔賠付責任,第一責任人承擔連帶賠付責任。

5.3.2對於單筆超過1萬元的備用金需工作人員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預約,每天下午16:40分之後,出納將不受理備用金借款業務;

5.3.3出納每季度應定期將賬面備用金明細表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對賬。

5.3.4個人借用備用金應在規定的還款日期進行還款。

如果因業務發生變化導致備用金需推遲歸還,應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財務提出,該報告經第一責任人同簽字後交至財務,經財務同意後可推遲還款,未經財務同意不得延遲歸還備用金。

5.4財務監督

5.4.1為了有效監督定額備用使用情況,財務可不定期對定額備用金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1)財務人員以發函形式提請定額備用使用人員提交即時銀行卡餘額資訊。

2)借款人收到函後與財務人員在函件上簽字,並確定收函的時間。

3)借款人在收到函件後可立即開啟網銀供財務人員檢視餘額資訊。如未開通網銀,則借款人陪同財務人員去atm機上確認餘額。如果借款人存在部分定額備用金隨身攜帶則,備用金貨幣資金餘額=銀行卡餘額+隨身攜帶現金餘額。

貨幣資金餘額以書面的形式由借款人簽字確認。

4)備用金貨幣資金餘額確認結束後,由財務人員同定額備用金使用人及第一責任人共同確定定額備用金實際餘額(實際餘額=借支的定額備用金-已開支為報銷部分)。

5)備用金貨幣資金形式的餘額應大於定額備用金實際餘額,否則視為挪用。

5.4.2財務部門的備用金管理人員應堅持在規定的期限內如果借款人未還請備用金,那麼應堅持「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5.4.3借用備用金員工在工作變動或者離職時,行政部必須及時書面通知財務部門核對調整相關財務手續,待財務部門反饋後方可辦理員工變動或離職;

5.5罰則

5.5.1出納在審批手續不全情況下借支備用金的,在月度考核時按借支金額5%扣罰相應薪金,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

同時對財務部經理處罰人民幣100元;

5.5.2(5)出納在借款人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借款,或發現用白條抵庫借款的現象,在月度考核時按借支金額5%扣罰相應薪金,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

同時對財務部經理處罰人民幣100元;

5.5.3備用金使用人員將備用金挪作他用處罰挪用金額的2%,同時公司將從其薪金中扣取備用金和罰金,薪金不足部分由第一責任人現行墊付,待公司追回不足部分返還給第一責任人,如差額部分無法追回,則第一責任人現行的墊付行為轉為賠付行為,對於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單方面接觸勞動關係並保持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5.5.4備用金使用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備用金由財務按借款金額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在次月工資發放日連同連同滯納金、備用金一併在工資中扣除,薪金不足部分由第一責任人現行墊付,待公司追回不足部分返還給第一責任人,如差額部分無法追回,則第一責任人現行的墊付行為轉為賠付行為。

5.5.5對於備用金使用人發生挪用、延期歸還行為,對第一責任人處罰人民幣100元。

6.附則:本制度由集團總部制定,現決定於2023年5月15日在寧波大愛城建設開發****試執行,集團總部授權寧波大愛城建設開發****對本制度釋疑。

備用金管理制度

人力行政中心 年 月 一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部門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專人專賬管理,不得挪用和 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二 範圍 是各部門人員用作日常辦公用品開支 專案管理及實施 差旅費 搬運 貨運 臨時網費及日常性費用之類的借用款項。三 職...

備用金管理制度

倉儲 運輸事業部備用金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了保證備用金的使用合理透明,加強公司對備用金的管理特制定本流程 二 適用範圍 物流發展部備用金使用人員 三 物流服務部備用金分配 1.倉儲部備用金2500元 1 外圍庫備用金400元 庫房 2 西沙庫備用金500元 3 pc庫備用金500元 2.運輸服務部...

備用金管理制度

公司備用金管理辦法窗體頂端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專案部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一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二 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和行政助理在 或者京東上採購原材料及辦公用品等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借支備用 3.公司全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