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管理辦法

2022-04-01 14:18:27 字數 5436 閱讀 8061

1. 目的

監理單位是工程建設監理行為的主體,在工程建設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發揮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中的智力服務和監督協調作用是建設單位實現專案投資目標和質量控制的有效途徑,為此,特制定本辦法以便規範管理,高效地實現建設專案的質量、進度、安全和成本控制目標。

2. 說明

建設單位:指****房地產開發公司。

監理單位:指受*****房地產開發公司招標確定或委託實施施工監理的單位。

施工單位:指受****房地產開發公司招標確定或委託實施工程施工的單位。

3. 依據參見

1)《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2000

2) 工程監理合同

3) 工程施工合同

4) ****集團的《專案九個重點管理環節工作流程管理規定》

具體辦法

一、監理單位的選擇

1、選擇依據:依據專案所在區域、規模、特點以及我方專案部管理隊伍人員配置現狀等。

2、選擇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或議標

3、選擇過程:總工辦和審核處根據選擇依據組織編制具體的招標檔案、並通過**或網路發表資訊。

工程管理部一起對參與投標的監理單位實地考察、詳細掌握每個投標單位的業績、人員素質結構、在建監理專案的實施情況、誠信度、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監理的評價以及主管部門的相關記錄、並著重考察總監是否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過硬的業務水平、較強的組織溝通能力、強烈的責任感等綜合素質。

4、要求: 專案公司應明確總監任職條件和相關專業工程師的任職要求,確保人員素質符合《建設監理規範》的規定要求,並將此寫入監理合同。

開標時要求擬定總監理工程師現場唱標、並就有關問題進行必要的答辯。明確監理單位必須接受建設單位的工作監督,如:崗位監督、旁站監督、執行力度監督、安全檢查監督等。

二、施工階段的監理管理

一)開工前的管理

1、總監理工程師及關鍵監理人員

監理單位應將本專案的總監理任命書報於專案工程部,同時總監應將參與本專案的監理人員名單、簡歷、分工情況報於專案工程部。總監理工程師的任命必須和投標填報人一致,總監理工程師和主持專業工作的監理工程師的調換必須徵得建設單位的同意,各個專案的監理組織結構和人員數量需得到建設單位認可。

2、專案監理規劃和專案監理實施細則

監理單位應按照監理規範的規定在工程專案開工前的14日內將 「專案監理規劃」和「專案監理實施細則」以及監理控制流程報於專案工程部。

工程部應及時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在10日內予以審核完畢。監理單位應按照批准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認真履行好工程監理義務,工程專案部在日常工作中應按上報內容監督實施。

3、圖紙的審查與下發

經建設單位審查認可的施工圖按照監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規定的份數發至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後,總監應認真組織各專業工程師對施工圖紙進行審核,建設單位通知設計院進行圖紙交底,監理單位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圖紙會審,並形成會審紀錄,經工程部和設計單位審核確認後,由監理單位發至施工單位施工做為施工依據。

4、首次會議

舉行首次現場會議應由建設單位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執行,除完成《監理規範》所明確的內容外,還應針對本專案的實際、制定專案管理規定並在會議上宣布、分發。

包括專案總目標、會議制度、檢查驗收制度、材料檢驗制度、關鍵工序與特殊工序監理要求、工程聯絡單的簽發、技術檔案的審批時限、工程資料整理要求、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時緊急應對措施、值班制度等內容。

5、工程施工總進度計畫的審查

監理單位應根據施工合同中對工程施工進度的相應規定,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總進度計畫和年度施工進度計畫。經審查的施工進度計畫應報建設單位批准。

6、 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審查

監理單位應負責及時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並對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整改措施,形成書面審查批覆意見,並連同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一同報建設單位批准。

如根據施工合同規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技術方案涉及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另行支付工程費用的,監理單位應首先進行費用的評估,在徵得建設單位批准後方可實施。

針對本專案,監理單位應按工程部的要求,執行監理週報制度,對施工單位的工作給予評價,評價應具有全面、真實、公正及科學性。

二)、施工過程管理

1、監理單位應於每月28前向專案工程部上報監理月報和監理計畫,專案部結合實際情況對其審核並註明修改意見後報主管領導批准,根據批准後的計畫,加強對監理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

2、監理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所涉及的工程量應由建設、監理、施工三方共同現場測量確認。並對測量工程量及相關資料進行現場各方簽字確認。

重要設計變更應由監理單位簽注合理意見後,上報專案工程部,再由專案部上報主管領導會同設計單位意見後確認。

3、當月施工完成工程量和下月進度計畫

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編制並上報月度完成工程量和下月詳細的施工進度計畫。對於實際情況偏差較大的內容應簽注處理意見,經監理單位審核的月進度計畫應在每月22日以前報建設單位批准。建設單位應在月底前將批覆的月施工進度計畫發至監理公司安排施工單位執行。

4、現場的組織協調

監理單位應負責整體規劃施工場區內安全圍護、施工道路、臨時設施的統一管理,協調現場各施工單位的施工活動,合理安排各施工單位的施工次序,綜合協調水、電**,施工場地的使用和施工交通。做到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

5、 施工現場協調會

監理單位負責每星期組織有關施工單位參加施工現場協調會,全面檢查和督促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現場管理和其它合同規定的落實情況,協調和解決工程問題。並負責形成會議紀要,報建設單位和發各有關施工單位。

6、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

監理單位應注意檢查施工單位的人員和裝置投入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按進度計畫組織施工。對於進度落後的施工單位應立即督促其採取增加人員、裝置、加班或其它方式彌補工程進度落後的狀況。為了便於考核,監理公司應在每月報送的月報中反映工程中期進展情況。

7、工程質量的檢查監督

監理單位不僅應該現場監督工程施工質量,還應按照有關規範規定採用自備或使用施工單位的試驗器具對施工質量進行抽查,並做出試驗報告,對試驗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對於試驗結果表明施工質量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應書面要求返工。

對委託第三方進行的試驗,監理單位應及時取得試驗結果,並對試驗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和質量評價。相應的質量報告應隨同監理報告提交建設單位。

8、關鍵施工工序的現場監督

對於關鍵施工工序,如地基處理、混凝土澆築等隱蔽施工工序,監理單位應實施嚴格的施工過程旁站監理,並對施工過程進行真實的記錄。隱蔽工程必須在監理單位檢查驗收合格並進行相應記錄後方可覆蓋。

9、材料質量的控制

監理單位應嚴格實行材料進場報驗制度,檢查所有建築材料質量單證的完備性和有效性,拒絕不合格材料用於工程施工,材料進場必須填寫《材料進場檢驗單》。還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程規範要求進行抽樣檢查主要建材的質量。抽樣檢查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當中。

10、停工與復工

如監理單位檢查發現施工單位違反有關規程規範施工,造成嚴重的質量和安全問題的,應在徵得建設單位同意後,書面指令施工單位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在施工單位完成整改,並提出復工申請,經檢查具備復工條件後,通知施工單位復工。

11、**使用

監理單位對涉及工程質量、技術、造價等方面要使用規範規定的通用表式、各類簽證均應報表於專案工程部。

12、監理報告

監理單位應在每月28日以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施工監理報告。監理報告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工程質量狀況;

2)、施工進度計畫完成情況;

3)、完成工程投資情況;

4)、各施工單位的合同執**況等。

除此以外,監理單位還應在報告中向建設單位報告各專案現場監理的組織機構、各監理人員在場工作日的統計,以及各監理人員的職責範圍等監理情況。

13、工程進度付款的審核

1)在施工單位按規定每月上報工程進度付款申請後,監理單位應根據施工合同中的有關合同價款規定對工程量和取費進行審定。

2)對工程量的審定應指監理單位依據有關規範檢查為合格產品的工程量。不合格的施工不應進入計量支付。

3)監理公司審核後的工程量應有相應的工程質量評定結果,並隨當月進度上報,以便建設單位核查。

4)監理單位每月25日前將審核完畢並由主管監理工程師、造價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及加蓋公章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進度付款計畫報送專案部。

14、專案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工程竣工驗收後,監理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專案監理工作總結報告」。報告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 對竣工專案的監理過程和施工過程的描述;

2) 實施監理的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範圍;

3) 監理大事記;

4) 監理單位對竣工專案的質量說明;

5) 竣工專案的完整監理日誌;

6) 重要工程事項的說明;

7) 竣工專案的監理質量檢測記錄等。

15、監理費的支付

監理費的支付應與各個專案進度完成情況同比進行。監理單位應首先按照建設單位認可的格式提交各個專案監理費支付申請,經建設單位在核查工程進度、質量狀況和監理工作狀況的基礎上,提出監理費支付審查意見後予以支付。

16、工程驗收

監理單位應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對工程各個環節進行驗收。主要驗收環節如驗槽、地基驗收、基礎驗收、主體驗收、單項工程驗收、竣工驗收等建設單位應參加的專案,監理單位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建設單位,並附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的驗收紀錄。整個驗收程式應嚴格執行**質監站的驗收備案制度。

三、對監理的考核與評價

根據現行法律規範要求和監理的工作特點,需要從以下幾方面予以考核,並將其作為以後獎罰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據。

為保證監理工作的公正性,監理單位及其監理人員應保持廉潔,不允許以任何方式接受施工單位的任何形式的饋贈或好處。

建設單位專案主管負責每月按照監理合同的具體規定對監理工作進行考評。將根據各監理人員的職責範圍,對其工作能力、責任心、工作成效進行評價,並有權要求監理單位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監理單位應按要求迅速進行人員調整。

建設單位要求撤換的監理人員不得繼續從事建設單位的其它專案的監理工作。

考評結果在徵求監理單位意見後,由建設單位最終確定。建設單位根據最終考評結果確定應付監理費金額。因監理工作不合格而扣除的監理費不再返還。

1、監理組織成立是否及時,是否能滿足工作需要,人員配置是否符合招標要求,是否及時到位。

2、監理例會是否正常召開,能否及時解決現場問題,解決效果是否徹底。

3、監理人員是否堅守工作崗位,如果人員變動應書面報於建設單位進行認可可能調換,其整體隊伍的專業素質能否保持穩定。

4、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上報是否及時,其內容是否具有全面性,針對性,技術方是否具有經濟、合理性

5、總監理工程師是否認真組織專業工程師對施工圖紙進行學習,組織圖紙會審是否及時,對會審所提出的問題是否及時溝通設計方,會審紀要結果是否記錄全面。

6、對專案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目標實施的控制情況

7、對重要部位、關鍵工序、特殊工序是否實施全過程旁站監理。

8、對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資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實性以及對竣工資料的審查是否準確性、合理和及時。

9、工程專案部應每月對監理在施工期間的人員配置、例會組織、技術問題處理、日常協調效果、工程檢查、檢驗、旁站到位、相關報表、質量安全進度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做出綜合評價,以便進行獎罰

四、獎罰

獎罰是為了促進監理工作更有利於目標實現而採取的必要手段,旨在完善對監理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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