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加強全礦員工的乘罐管理,防止人身**事故的發生。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全體乘罐下井人員。
3 職責
下井人員:嚴格按乘罐制度規範自己的行為。
訊號工:嚴格執行乘罐制度,發現有違章乘罐者要及時制止,發罐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和確認。
4 制度
4.1 乘罐前必須正確穿戴好個人勞保用品才能乘罐,否則不得進罐。
4.2 乘罐時必須看清罐籠的去向和訊號指示燈,自覺聽從訊號人員指揮和檢查、監督,遵守秩序,嚴格遵守乘罐制度、井口安全制度、保衛制度;不得擁擠並嚴格按順序進出罐籠;不准刁難、圍攻、辱罵訊號人員。
4.3 當罐籠執行到各中段碼頭門或井口時,必須注意搖台和安全攔,只有待罐籠停穩、搖台放下後,才能開啟安全攔進出罐籠,防上搖台和安全攔放下時傷人。
4.4 罐籠在執行期間發生故障時,不准私自爬罐,要靜候處理。
4.5 非訊號工不准進入訊號房休息或亂髮訊號、亂動安全裝置。
4.6 各中段乘罐人員嚴禁在警戒線內候罐。
4.7 乘罐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4.7.1 罐籠末到井口嚴禁擠到付井口邊沿搶罐;
4.7.2 訊號發出後嚴禁強行入罐;
4.7.3 罐籠執行期間嚴禁把頭、手、腳伸出安全欄以外;
4.7.4 罐籠末停穩嚴禁強行跳罐;
4.7.5 嚴禁非專業人員攜帶危險物品下井;
4.7.6 嚴禁人和重物混載;
4.7.7 嚴禁向井筒內亂扔東西;
4.7.8 嚴禁在罐籠內開玩笑和亂推亂拉;
4.7.9 嚴禁在罐籠內吸菸;
4.7.10 嚴禁不放安全欄發罐;
4.7.11 發罐前其他人員必須撤回井口警戒線以外候罐。
4.8 罐籠原則上限定人員70人,最多不能超過75人。
4.9 凡運送材料下井的單位必須到排程進行登記。
4.10 提放材料、裝置時,要放好阻車器和安全欄,並塞好車輪,若有超重物件和超長材料時,須經排程批准,並要放好和綁好,措施可靠才准提放。
4.11 罐籠提放超重的裝置或提放需要開啟罐籠頂蓋才能放的材料時,一律不准派人跟罐。
4.12 送飯期間,禁止無關人員乘罐。
4.13 嚴禁往井筒內丟扔雜物和倒水。
4.14 運送爆破器材或危險物品時,必須採用專罐運送,嚴禁他人同罐。
4.15 訊號工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黃山銅鎳礦
乘罐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罐籠正常執行和保護乘罐人員人身安全,維護安全生產秩序,盧氏縣茂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乘罐安全管理制度,所有乘罐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一 乘罐人員必須配 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在規定時間內到候罐大廳接受班前安全教育,進行入井驗證,並進行安全宣誓。二 進入侯罐大廳的所有人員自覺學習...
副井井口乘罐制度
所有乘罐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1 班前喝酒及精神狀況不佳者不得乘罐入井。2 佩帶好安全帽 礦燈 自救器入井,嚴禁私自攜帶點火物品下井。3 聽從把鉤工及井口安全監督人員的指揮,自覺排隊上下罐,罐不停穩,嚴禁上下罐,嚴禁搶上 搶下,嚴禁在井口打鬧,乘罐者不得將身體或物品探出罐外。4 按 規程 規定,...
倉庫 罐區安全管理規定
1.目的 為加強倉庫及罐區的安全管理,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護職工生命 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倉庫及罐區的安全管理。3.應用標準及相關檔案 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gb15603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