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習筆記)
2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第一篇消防基礎知識
第一章燃燒基礎知識
第一節燃燒條件
一、燃燒的的發生和發展,必須具備3個必要條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劑)和引火源(溫度)。
二、大部分燃燒發生和發展需要4個必要條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劑)、引火源(溫度)和鏈式反應
自由基第二節燃燒型別
一、燃燒型別分類:按照燃燒形成的條件和發生瞬間的特點,可分為著火和**。其中著火分為點燃和自
燃,自燃又可分為化學自燃和熱自燃。
二、閃點、燃點、自燃點的概念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液體揮發的蒸氣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夠閃燃的液體最低溫度(採用
閉杯法測定),稱為閃點。閃點是可燃性液體性質的主要標誌之一,是衡量液體火災危險性大小的重要參
數。閃點越低,火災危險性越大,反之則越小。
閃點是判斷液體火災危險性大小以及對可燃性液體進行分類的主要依據。可燃性液體的閃點越低,其
火災危險性也越大。例如,汽油的閃點為-50℃,煤油的閃點為38~74℃,顯然汽油的火災危險性就比煤
油大。根據閃點的高低,可以確定生產、加工、儲存可燃性液體場所的火災危險性類別:閃點<28℃的為
甲類;閃點≥28℃至<60℃的為乙類;閃點≥60℃的為丙類。
第三節燃燒方式與特點
一、氣體燃燒:擴散燃燒和預混燃燒。
二、液體燃燒:閃燃、沸溢、噴濺。
液態烴類燃燒時,通常具有橘色火焰並散發濃密的黑色煙雲。
醇類燃燒時,通常具有透明的藍色火焰,幾乎不產生煙霧。
三、固體燃燒:
蒸發燃燒——如蠟燭、松香、硫、鉀、磷、瀝青和熱塑性高分子材料等燃燒
分解燃燒——如木材、煤、合成塑料等燃燒。
表面燃燒——如焦炭、木炭、鐵、銅等的燃燒。
薰煙燃燒(陰燃)
動力燃燒(**)
第四節燃燒產物
不完全燃燒產物:co、nh3、醇類、醛類、醚類等。
燃燒產物的危害性: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是燃燒產生的兩種主要燃燒產物。其中,二氧化碳雖然無毒,
但當達到一定的濃度時,會刺激人的呼吸中樞,導致呼吸急促、煙氣吸入量增加,並且還會引起頭痛、神
誌不清等症狀。而一氧化碳是火災中致死的主要燃燒產物之一,其毒性在於對血液中血紅蛋白的高親和性,
它能夠阻礙人體血液中氧氣的輸送,引起頭痛、虛脫、神志不清等症狀和肌肉調節障礙等除毒性之外,燃
燒產生的煙氣還具有一定的減光性。煙氣在火場上瀰漫,會嚴重影響人們的視線,使人們難以辯別火勢發
展方向和尋找安全疏散路線。同時,煙氣中有些氣體對人的肉眼有極大的刺激性,使人睜不開眼而降低能
見度。 3
第二章火災基礎知識
第一節火災的定義、分類與危害
二、火災的分類
根據不同的需要,火災可以按不同的方式進行分類。
(一)按照燃燒物件的性質分類為a、b、c、d、e、f 六類。
a.類火災:固體物質火災。
b.類火災:液體或可熔化固體物質火災。
c.類火災:氣體火災。
d.類火災:金屬火災。
e.類火災:帶電火災。
f.類火災:烹飪器具內的烹飪物(如動植物油脂)火災。
(二)按照火災事故所造成的災害損失程度分為特別重大火災、重大火災、較大火災和一般火災。
①特別重大火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 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
②重大火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 億元以
下直接財產損失;
③較大火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
下直接財產損失;
④一般火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
注:「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三、火災的危害——危害生命安全、造成經濟損失、破壞文明成果、影響社會穩定、破壞生態環境
第二節火災發生的常見原因
電氣、吸菸、生活用火不慎、生產作業不慎、裝置故障、玩火、放火、雷擊
第三節建築火災蔓延的機理與途徑
一、建築火災蔓延的機理——熱量的傳遞有三種基本方式:熱傳導、熱輻射和熱對流。
二、建築火災的煙氣蔓延
在火場上,煙霧流動的方向通常是火勢蔓延的乙個主要方向。建築物發生火災,煙火在建築內的流動
呈現水平流動和垂直流動,且兩種流動往往是同時進行的。一般,500℃以上熱煙所到之處,遇到的可燃物
都有可能被引燃**。
(一)煙氣的擴散路線
煙氣擴散流動速度與煙氣溫度和流動方向有關。煙氣在水平方向的擴散流動速度較小。煙氣在垂直方
向的擴散流動速度較大。
(二)煙氣流動的驅動力——煙囪效應、火風壓和外界風的作用。
(三)煙氣蔓延的途徑——孔洞開口蔓延、穿越牆壁的管線和縫隙蔓延、悶頂內蔓延、外牆面蔓延。
三、建築火災發展的幾個階段——初期增長階段、充分發展階段和衰減階段。
通常,轟然的發生標誌著室內火災進入全面發展階段。
一般認為火災衰減階段是從室內平均溫度降到其峰值的80%時算起。
第四節滅火的基本原理與方法
一、冷卻滅火——水噴霧滅火系統;
二、隔離滅火——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
4三、窒息滅火——用二氧化碳、氮氣、蒸汽降低空間的氧濃度,從而達到窒息滅火。此外,水噴霧滅火系
統實施動作時,噴出的水滴吸收熱氣流熱量而轉化成蒸汽,當空氣中水蒸汽濃度達到35%
時,燃燒即停止,這也是窒息滅火的應用;
四、化學抑制滅火——乾粉和七氟丙烷。
第三章**基礎知識
第一節**的概念及分類
二、**的分類——按物質產生**的原因和性質不同,通常將**分為:物理**、化學**和核**
三種。(一)物理**——是指物質因狀態或壓力發生突變而形成的**。如蒸汽鍋爐**;壓縮氣體或液化氣
鋼瓶、油桶受熱**等。
(二)化學**——是指由於物質急劇氧化或分解產生溫度、壓力增加或兩者同時增加而形成的**現象。
各種炸藥的**和氣體、液體蒸氣及粉塵與空氣混合後形成的**都屬於化學**。
(1)可燃粉塵**應具備三個條件,即粉塵本身具有**性、粉塵必須懸浮在空氣中並與空氣混合到**
濃度、有足以引起粉塵**的火源。
(2)粉塵**的特點。
①連續性**;
②粉塵**所需的最小點火能量較高;
③與可燃氣體**相比,粉塵**壓力上公升較緩慢,較高壓力持續時間長,釋放的能量大,破壞力強。
(3)影響粉塵**的因素。
①顆粒的尺寸。顆粒越細小其比表面積越大,氧吸附也越多,在空中懸浮時間越長,**危險性越大;
②粉塵濃度。
③空氣的含水量。空氣中含水量越高,粉塵的最小引爆能量越高;
④含氧量。隨著含氧量的增加,**濃度極限範圍擴大;
⑤可燃氣體含量。有粉塵的環境中存在可燃氣體時,會大大增加粉塵**的危險性。
第二節**極限
(一)氣體和液體的**(濃度)極限
通常用體積分數(%)表示。通常在氧氣中的**極限要比在空氣中的**極限範圍寬。
除助燃物條件外,對於同種可燃氣體,其**極限還受以下幾方面影響。
(1)火源能量的影響。引燃混氣的火源能量越大,可燃混氣的**極限範圍越寬,**危險性越大。
(2)初始壓力的影響。初始壓力增加,**範圍增大,**危險性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乾燥的一氧化碳和空氣的混合氣體,壓力上公升,其**極限範圍縮小。
(3)初溫對**極限的影響。初溫越高,**極限範圍越寬,**危險性越大。
(4)惰性氣體的影響。加入惰性氣體,會使**極限範圍變寬,一般上限降低,下限變化比較複雜。
(二)可燃粉塵的**(濃度)極限
粉塵的**極限通常用單位體積中粉塵的質量(g/m)表示。
三、**極限在消防上的應用
物質的**極限是正確評價生產、儲存過程的火災危險程度的主要引數,是建築、電氣和其他防火安全技
術的重要依據。控制可燃性物質在空間的濃度低於**下限或高於**上限,是保證安全生產、儲存、運
輸、使用的基本措施之一。具體應用有以下幾方面:
①**極限是評定可燃氣體火災危險性大小的依據,**範圍越大,下限越低,火災危險性就越大;
②**極限是評定氣體生產、儲存場所火險類別的依據,也是選擇電氣防爆型式的依據。
生產、儲存**下限<10%的可燃氣體的工業場所,應選用隔爆型防爆電氣裝置;
生產、儲存**下限≥10%的可燃氣體的工業場所,可選用任一防爆型電氣裝置;
5③根據**極限可以確定建築物耐火等級、層數、面積、防火牆占地面積、安全疏散距離和滅火設施;
④根據**極限,確定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節**危險源
發生**必須具備兩個基本要素,一是**介質,二是引爆能源。在生產中,**危險源可從潛在的**
危險性、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等幾方面來確定,具體包括能量與危險物質、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
行為以及管理缺陷等。
一、引起**的直接原因——物料原因、作業行為原因、生產裝置原因、生產工藝原因
二、常見**點火源 —— 機械火源、熱火源、電火源及化學火源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險品消防安全知識
第一節**品
**品的主要危險性——**性、敏感度。
第二節易燃氣體
易燃氣體是指溫度在20℃、標準大氣壓101.3kpa 時,**下限≤13%(體積),或燃燒範圍不小於12 個
百分點(**濃度極限的上、下限之差)的氣體。
一、易燃氣體的分級
易燃氣體分為二級。
i 級:**下限<10%;或不論**下限如何,**極限範圍≥12 個百分點;
ii 級:10%≤**下限<13%,且**極限範圍<12 個百分點。
實際應用中,通常將**下限<10%的氣體歸為甲類火險物質,**下限≥10%的氣體歸為乙類。
二、易燃氣體的火災危險性——易燃易爆性、擴散性、可縮性和膨脹性、帶電性 、 腐蝕性、毒害性。
第三節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是指閉杯試驗閃點<61℃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混合物的液體。
一、易燃液體的分類
易燃液體分為**。
i 級。初沸點≤35℃。
ii 類。閃點<23℃,且初沸點>35℃。
iii 類。23℃≤閃點≤35℃,且初沸點>35℃。
或35攝氏度<閃點≤60℃,初沸點>35℃且持續燃燒。
實際應用中,通常將閃點<28℃的液體歸為甲類火險物質;28℃≤閃點<60℃歸為乙類;閃點≥61℃
歸為丙類。
二、易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易燃性、**性、受熱膨脹性、流動性、帶電性、毒害性。
第四節易燃固體、易於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在易燃易爆危險品這一類物質中包含易燃固體、易於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三項。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重點考點
一 考試目的 考查消防專業技術人員對於消防科學技術基礎理論 消防技術專業知識和消防技術標準及建設工程消防技術規範的掌握和應用能力,包括建築主動防火 被動防火 安全疏散技術措施及應用方法,各類建築消防設施的基本原理及管理要求,各類建築和場所的火災危險特點及防火安全措施,火災風險評估的方法及作用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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