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2022-12-26 23:33:03 字數 878 閱讀 9389

附件第一條為了實施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制定本名錄。

第二條國家根據建設專案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專案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名錄的規定,分別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第三條本名錄所稱環境敏感區,是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地,以及對建設專案的某類汙染因子或者生態影響因子特別敏感的區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二)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濕地、天然林、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區、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天然漁場、資源性缺水地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封閉及半封閉海域、富營養化水域;

(三)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為主要功能的區域,文物保護單位,具有特殊歷史、文化、科學、民族意義的保護地。

第四條建設專案所處環境的敏感性質和敏感程度,是確定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的重要依據。

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建設專案,應當嚴格按照本名錄確定其環境影響評價類別,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應當就該專案對環境敏感區的影響作重點分析。

第五條跨行業、複合型建設專案,其環境影響評價類別按其中單項等級最高的確定。

第六條本名錄未作規定的建設專案,其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由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建設專案的汙染因子、生態影響因子特徵及其所處環境的敏感性質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議,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定。

第七條本名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並適時修訂公布。

第八條本名錄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2號)同時廢止。

版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2018 第一條為了實施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第十六條的規定,制定本名錄。第二條根據建設專案特徵和所在區域的環境敏感程度,綜合考慮建設專案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對建設專案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名錄的規定,分別組織編制建設專案環境影響...

環境影響評價建設專案性質分類

三 按專案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劃分。1.生產性專案,指直接用於物質生產或直接為物質生產服務的專案,主要包括工業專案 含礦業 建築業 地質資源勘探及農林水有關的生產專案 運輸郵電專案 商業和物資 專案等。2.非生產性專案,指直接用於滿足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專案,主要包括文教衛生 科學研究 社會福利 ...

公路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專案

附圖 附圖1 專案地理位置圖 附圖2 專案路線走向及外環境關係圖 附圖3 專案監測布點圖 附圖4 專案所在區域土地利用現狀圖 附圖5 專案所在區域土壤侵蝕分布圖 附圖6 專案所在區域植被分布圖 附圖7 專案所在地水系圖 附圖8 專案現場 附圖9 施工場地水土保持措施圖 附圖10 棄渣場沉砂池設計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