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管理檔案

2022-12-31 07:03:05 字數 6138 閱讀 6893

一、 分包工程管理總則

二、 分包工程安全生產協議書

三、 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總交底

四、 分包工程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五、 分包工程環境保護責任書

六、 分包工程文明施工責任書

七、 分包工程成品、半成品保護責任書

八、 分包工程治安、消防責任書

九、 對分包方告知書

分包工程管理總則

1、分包方應嚴格履行分包合同或協議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2、分包方進場時應提交施工方案、作業人員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等總包方要求的檔案資料,並在施工過程中自覺按照國家和行業的現行規範要求及時收集和整理工程資料,確保工程交工備案之需。

3、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在分包合同或協議約定的範圍內嚴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和進度要求。若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時,分包方應承擔業主(建設方)與總包方簽定的總包合同中工期違約的相關處罰和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涉及款項將由總包方從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委託建設方代扣。

4、分包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同時應積極配合總包方,認真履行本分包工程管理檔案中關於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成品保護、治安消防等責任書所規定的職責。

5、分包方必須每月按時足額發放民工工資,並將有民工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記錄每月報總包方備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剋扣民工工資,否則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分包方應在入場後及時向總包方交納分包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配合費(或由甲方代扣)、安全生產保證金、成品保護保證金,建渣清理、水電消耗等實際產生的費用按月計取及時向總包方交納。

7、本《分包工程管理檔案》為分包合同附件,是分包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其他:

分包方及其進入現場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認真履行管理總則的要求。因不按總則要求執行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分包方及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總包方:(公章)分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委託**人:

年月日分包工程安全生產協議書

承包人:

分包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工程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雙方就本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分包方式:

二、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頻率為零;

2、重傷事故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性傳染病;

6、在分包工程範圍內達到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工地標準;

三、安全生產要求

1、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人承擔;非分包人責任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分包人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人必須尊重並且服從承包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分包人責任。

4、分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分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

4.1.1、分包人必須執行承包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4.1.2、分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承包人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工長、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接受安全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和組織施工;

4.3.2、分包人應對其所有作業人員在入場前進行入場登記和**安全教育,並將人員花名冊和教育記錄報承包人備案。如果分包人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及時將變化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3.3、分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效證件上崗。

4.4、分包人必須執行承包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人必須虛心接受承包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人承擔;

4.4.2、分包人必須按照承包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人必須嚴格執行隱患整改回覆制度。

4.6、分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裝置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裝置,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且機械效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裝置和一般防護設施應在自檢後報承包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分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裝置,應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承包人,接受**或行業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裝置技術資料,防護裝置技術效能,裝置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承包人所在地方**有關規定。

4.7、分包人自帶的各類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已在工程所在地安監部門備案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分包人應按規定向其作業人員提供必須和有效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有出廠合格證和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並應執行本人領用登記制度。

4.8、分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9、分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報告制度:

4.9.1、分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9.2、如果發生因工**事故,分包人應及時進行緊急搶救和排險,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承包人的專案主要負責人,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並在承包人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

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分包人應做好記錄或拍照;

4.9.3、分包人應積極配合承包人上級部門、**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因分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人承擔;

4.9.4、分包人須承擔因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9.5、如果發生因工**事故,分包人應積極配合承包人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人員為分包人自身人員的,分包人應直接負責**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分包人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承包人對事故進行善後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人自負。

4.10、分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1、分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1.1、分包人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1.2、分包人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1.3、分包人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1.4、施工現場內,分包人必須按承包人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乙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裝置;

4.11.5、承包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人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承包人的書面同意;

4.11.6、分包工程範圍內的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1.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承包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分包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1.8、分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報承包人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1.9、分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實施。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包人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並應嚴格按承包人消防保衛制度以及承包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接受承包人的安全檢查。對承包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人應在承包人指定的期限內按要求整改完畢,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承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有權按規定對分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人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因分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人負責賠償。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為的管理要求

1、分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應符合承包人的要求和規定。

2、分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作業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人自行負責;

3、分包人應按照承包人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雜訊、防空氣汙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嚴禁上班喝酒、尋釁**;

5、分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事故處理工作,分包人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6、分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作業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

六、爭議的處理

當協議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

八、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乙份。

九、有效期

與分包工程合同的有效期相同

總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委託**人:

年月日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總交底

為了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護國家、企業的財產免遭損失,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各施工分包單位必須認真執行以下要求:

一、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勞動保護和治安消防等工作的各類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二、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各分包單位的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以增強法制觀念和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遵守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紀律和安全生產制度。

三、分包單位應對所有作業人員在入場前進行入場登記和**安全教育,並將人員花名冊和教育記錄報總包單位備案。

四、分包單位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等個人勞動保護用品,高處作業必須始終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帶。

五、各分包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工地的分部分項、分工種及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各分包單位的負責人必須檢查具體施工人員安全技術交底的落實情況,並進行經常性的督促、指導,確保施工安全。

六、各分包單位的負責人應對所屬施工及生活區域的施工安全、職業健康、質量、防火、治安、生活衛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負責。分包單位負責人離開現場,應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委託管理手續。分包單位負責人和被委託負責管理的人員,應經常檢查督促本單位職工自覺做好各方面工作。

分包工程管理辦法

目錄1 前言 2 分包工程管理流程 3 分包工程立項程式 4 合格分承包商的確定 5 分包合同的簽訂 6 分包工程過程控制程式 7 分包工程結算控制程式 8 引用標準及規定 1 前言 為了加強公司經營管理,規範分包工程的管理程式,進一步加強分包管理,保證公司良好的社會信譽和市場競爭力,特制訂本管理辦...

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1 各子公司 部 如需分包工程由子公司 部 選擇承包公司,但必須覆行下面手續 要求承包方提供以下資質和條件資料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施工負責人 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 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安全...

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1.總則 1.1 目的 為適應總承包管理模式下工程分包管理的要求,滿足公司長期發展戰略的需要,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特制定本辦法。1.2 適用範圍 公司承攬工程專案的分包管理。1.3職責及權力 1.3.1公司職責及權力 1 為規範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工作,擇優選擇工程分包單位,培養長期戰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