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舊利廢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檢維修廢舊物資(包括機械、電氣、自動化裝置、備品備件和材料)管理,加大修舊利廢工作力度,為公司節約維修費用,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廠礦,機械、電氣、自動化裝置的**、修復、利用管理。
3、職責
3.1公司生產裝備部每季度組織一次鑑定會,對具有修復價值的廢舊物品進行鑑定,由生產裝備部、企劃與基建處、計審處及生產廠礦共同參加鑑定。
3.2各廠礦主管裝置的廠長負責對一般報廢機械、電氣、自動化裝置物資是否具有修復價值的確認,負責修復後投用的質量驗收及使用效果的鑑定工作。
3.3各廠礦總工負責重要報廢機械、電氣、自動化裝置及備品備件和材料是否具有修復價值的確認,負責修復後物資價值的核定和閒置裝置的調劑工作。
3.4各車間維修班負責組織對可修復機械裝置、備品備件的修復工作,對所修復物資的質量負責。
3.5經鑑定無修復價值的按照公司《廢舊物資辦法》統一送交**公司處置。
4、管理內容
4.1廢舊物資**
4.1.1月份裝置計畫檢修、裝置大修更換下來的報廢裝置、備品備件和材料。
4.1.2裝置改造淘汰下來的裝置、備品備件和材料。
4.1.3已經老化或損壞的裝置、備品備件和材料。
4.1.4庫存積壓閒置、報廢的裝置、備品備件和材料。
4.2廢舊物資修復的確認原則
4.2.1各廠礦主管裝置的廠長、工程師對廢舊物資是否有修復價值的確認要堅持技術上可行,執行中安全,經濟上合理,質量上可靠的原則。
4.2.2對裝置的拆裝、清洗、正常維護保養和原型號物資的更換不屬於修舊利廢。
4.3廢舊物資修復
4.3.1各廠礦在上報月份裝置維修計畫時,要上報廢舊物資修復計畫。臨時發生的修復物資,報到下月的廢舊物資修復計畫中。(附制定修舊利廢報表)
4.3.2廠礦各車間從安全、技術、經濟等角度,全面審查廢舊物資修復計畫,並上報各廠礦主管裝置的廠長批准,並組織初步鑑定。
4.3.3廠礦將審批後的廢舊物資修復計畫報公司生產裝備處、企劃處備案,並編制在月份裝置維修計畫中,下發至相關的車間。
4.3.4廠礦車間按照審批後的廢舊物資修復計畫,領取待修裝置、備品備件或材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修復任務。
4.3.5所有領用自製加工、修舊材料,由**公司按規定計算費用,納入領用單位材料費考核。
4.3.6修復好的物資由使用部門負責保管,作為備品儲備。
4.4廢舊物資的再利用
4.4.1經過修復的物資,在生產中要優先使用,充分發揮修復物資的價值。
4.4.2修復物資再利用時,盡量不使用在安全隱患較高的部位。各廠礦裝置負責人、維修班要密切檢查其執行狀況。
4.5修舊利廢獎罰辦法
4.5.1為了鼓勵各廠礦開展修舊利廢積極性,為建立節約型企業多做貢獻,對進行修舊利廢的部門和個人給予一定獎勵。
4.5.2修復物資價值確定,原則上是按照該物資新的現市場價減去修理費用後的30~50%計價。
4.5.3物資經過修復再利用後,使用時間超過乙個月以上無異常時,證明該物資修復、再利用有效。
4.5.4修復、再利用的物資質保期為半年。主管部門每年底要對修舊利廢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部檢查審核。
4.5.5對修舊利廢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可按照合理化建議或即時獎勵給予獎勵。
4.5.6對因修復質量不好,對生產造成影響的,視情況給予相關的部門或責任人一定的處罰。
5、說明:
5.1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合理化建議制度
1目的通過規範合理化建議活動,充分調動員工參與管理的積極性,凝聚集體智慧型,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公升和業務發展。
2合理化建議範圍
2.1公司員工提出的一切有利於促進公司管理水平提公升、工藝操作改善、安全和經營效益增加的方法和措施,均屬於合理化建議範圍。
2.2合理化建議必須具備創新性、可行性和經濟性三方面特點。相對原有事物,毫無新意、僅提出問題而無問題解決辦法、建議實施不會帶來效益增加或產生積極效應的提議,不能視作合理化建議。
2.3對於重複性的提案、上級指示工作事項、反映個人問題的、與法律有牴觸的提議,不屬於合理化建議受理範圍。
3合理化建議收集及初審
3.1公司員工可以個人名義、多人聯名或集體名義提出合理化建議,提議須按要求填寫《合理化建議申報表》,內容如下:
3.1.1建議主題:簡要說明建議改進的具體事項。
3.1.2原有缺失:詳細說明建議未提出前,未妥善處理或尚處於空白的相關情形。
3.1.3改進建議:詳細說明建議改善的具體辦法,包括實施方法和程式等。
3.1.4預期效果:詳細說明建議經採納後,可能收穫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簡化作業、改進技術、增加效益或節省開支等。
3.2 《合理化建議申報表》可直接送至各廠礦生產部進行審核,由廠礦評定後上報公司生產裝備部。
3.3 生產裝備部負責建議的登記、分類、備案,並根據合理化建議範圍界定,對員工提議提出獎勵建議,屬於合理化建議範圍的,轉交相關系統或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審。
4合理化建議評審及反饋
4.1評審組織
4.1.1對於員工提議涉及其所在系統相關事項的,由分管部門經理根據生產裝備部轉交的《合理化建議評審表》,組織本系統相關方面的3-7人進行評審。
4.1.2員工提議申請複審的、提議涉及跨系統事項或涉及公司經營管理重大事項的,由生產裝備部組織或送交公司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合理化建議評審。
4.2評審規定
4.2.1可由各系統實施評審的合理化建議,生產裝備部季度整理後提交公司評審,並將相關評審記錄反饋至人力資源部。
4.2.2 需由公司相關專業人員評審的,生產裝備部牽頭組織完成評審工作,並儲存好原始評審記錄。
4.2.3公司組織合理化建議評審結束後,最後做出建議是否採納的明確結論。
5合理化建議執行
5.1合理化建議評審結果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對於可採納的合理化建議,由相關系統按建議內容實施或與提議者結合做出更為具體可行的方案後再予實施。
5.2生產裝備部與企劃與基建處對實施合理化建議實施過程的跟蹤檢查和結果驗收考核工作。
6合理化建議獎勵
6.1物質獎勵
6.1.1提議採納獎:根據合理化建議評審分數等級確定,於提議被採納後,一次性給予100-500元的現金獎勵。
6.1.2實施效益獎:合理化建議實施完畢並見效後,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結果論證。經論證確有效益(積極效應)的,按本建議提議採納獎金額度的2倍給予實施效益獎。
6.1.3提議採納獎由各系統及公司相關專業人員實施評審,評審及獎勵標準如下:
a、評審標準
b、獎勵標準
6.2精神獎勵
6.2.1公司對所有被採納的合理化建議,以通報表揚、會議表彰、宣傳欄張貼、報刊宣傳等方式給予表揚,並對生產技術相關合理化建議採取操作法命名的方式給予表揚。
6.2.2 生產裝備部每年組織相關人員從所施行的合理化建議中,選出效益最佳前三名,頒發年度最佳合理化建議榮譽證書。
7相關規定
7.1《合理化建議管理制度》實施後,公司所有合理化建議相關活動均按本制度或參照本制度執行。公司相關部門就某方面事項向公司員工徵集合理化建議時,專項工作方案由職責部門與生產裝備部結合確定。
7.2員工聯名提議或以集體名義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金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提議人或部門負責人主持分配,其他建議人如有異議,可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7.3合理化建議實施導致形成專利、專有技術和成果的,其智財權歸公司所有,公司將給予提議人一次性特別獎金。
8職責部門
人力資源部
9監督管理
企業規劃與基建處、計審處
10技術說明
10.1本制度由生產裝備部制訂並負責技術解釋,報公司總經理審核,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訂與終止亦同。
員工合理化建議評審表
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規定
三 公司廢舊物資外賣責任部門 製造部 公司辦 四 公司廢舊物資定價 1 外賣定價 根據市場 由外賣責任部門每隔半年至少應進行一次競標定價。報財務部長審核 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執行 具體執行價應傳遞財務部 2 內部定價 根據市場 每隔一年至少應進行一次定價。報財務部長審核 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執行 具體執行價...
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廢舊物資 銷售等主要環節的監督管理力度,結合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稱廢舊物資是指在生產 檢修 技改等過程中拆除更換下來有經濟價值的廢舊金屬 工器具 機電裝置 廢油及生產中不能繼續使用的電極和炭磚等廢材料。第三條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對廢舊物資進行擅自處理,違者將視其...
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法
一 目的 為了減少資源浪費,加強成本控制,規範廢舊物資管理,特制定本辦法。二 範圍 1 本辦法規定了對已經登記的廢舊物資的管理。廢舊物資包括但不限於包裝箱 漿料桶 廢紙 屑 等。2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及全體員工。三 管理程式 1 廢舊物資的報廢登記 1.1 各物資使用部門應根據物資實際狀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