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操作票管理規定

2021-03-04 01:32:54 字數 3055 閱讀 1521

引言:為了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消滅人為誤操作,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特制定對電氣專業操作的規定。

1.範圍

1.1 本規定規定了阜新發電廠電氣操作票管理的有關事項;

1.2 本規定適用於阜新發電廠所有電氣部分操作。

2. 管理的內容與具體要求

2.1電氣值班人員倒閘操作權利的規定:

2.1.1 一般操作權利。

2.1.2 複雜操作權利。

2.1.3 一般操作監護權利。

2.1.4 複雜操作監護權利。

2.1.5 根據工作需要和值班人員的技術水平,經分廠考核評定可給以適當的操作權利和操作監護權利。

2.1.6 值班人員脫離工作三個月以上者、在恢復值班工作前,首先學習現場各種制度和有關規程及實際裝置運**況,並重新考核後方準擔當相應的操作工作。

2.2 操作票把五關的規定:

2.2.1 受令關:受令是正確執行全項操作任務關。

2.2.1.1 電氣值班人員必須在發受令時互通姓名,聽清內容和操作順序。詳細記在操作記事簿內,然後認真、嚴肅的複誦無誤。

2.2.1.2 受令後應指定專人填寫操作票,同時要重點布置操作順序和預想並進行危險點分析。

2.2.1.3 對操作人員只許給一項操作任務。

2.2.2 製票關:製票是保證操作正確,防止誤操作的基礎關。

2.2.2.1 製票人必須熟習當時的執行系統和繼電保護配合及裝置運**況。

2.2.2.2 操作票一般應由擔任操作任務的值班人員填寫,字跡清楚、不准塗改。特殊情況下,可由前一班人員填寫,但交**必須交待清楚。

2.2.2.

3 操作票應填寫開關、刀閘號碼,同期開關、電壓開關、重合閘開關、錶用變壓器的二次絲鉛,保護、操作電源、保護壓板和與此操作有關試驗部件或拆上二次線頭,拆裝地線或接地刀閘。

2.2.2.4 操作票專案不許合併(保護壓板在內)。

2.2.2.5 對於值長下達的逐項操作命令,應在操作票的操作專案欄內首位加蓋「聯絡值長」章。

2.2.2.6 操作票必須按照操作票編號填寫,錯票蓋「作廢」章,不允許丟票、撕票等。

2.2.3 審票關:審票是保證操作正確批准關。

2.2.3.1 操作票填寫完後,由三人以上在系統模擬圖前進行討論並按正式操作順序進行模擬。此時操作人、監護人、發令人必須參加。

2.2.3.2 在進行模擬預演時,系統模擬圖必須投入執行(有故障必須及時聯絡有關專業班組處理,確保裝置好用)。

2.2.3.3 將討論合格後的操作票、操作人、監護人、發令人共同簽字並送值長批准。

2.2.3.4 審查過程中,如發現操作票有問題,必須重新履行製票手續。

2.2.4 監護操作關:是執行正確操作和防止誤操作的關鍵。

2.2.4.1 操作監護人和操作人到現場後,監護人必須向發令人報告,並得其發令人的命令後方準進行操作。公用裝置操作必須匯報值長並取得批准後進行操作。

2.2.4.2 操作前監護人和操作人必須按實際系統用手指向裝置標誌,對照檢查裝置的名稱、編號、實際位置,應與操作票相符。

2.2.4.3 操作中監護人、操作人均應精神集中,唱票、複誦應嚴肅、認真,聲音洪亮,複誦應完整。待監護人發出「對」、「執行」命令後,操作人方可操作。

2.2.4.

4 進行操作時必須按照操作票的順序依次操作,不得跳項、漏項、併項,不得擅自更改操作順序。執行一項操作任務時嚴禁中途換人,但遇有長時間操作時,(如啟停發電機、倒母線等操作)可在操作告一段落後,與人員交接清楚,檢查無誤後由接票操作人員繼續操作,但必須重新履行審票、簽名手續。操作中嚴禁做與操作無關的事。

監護人應始終認真監護,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和進行其他工作,沒有監護人的命令和監護,操作人不得擅自操作。如在兩處進行同一操作,告一段落則互相核對、並同樣劃「√」的記號,否則不准進行下項操作。

2.2.4.5 大型操作應設第二監護人,第二監護人在操作票「備註」欄內簽名。操作中一切聯絡工作應由第一監護人負責。

2.2.4.

6 當防誤閉鎖裝置好用時,必須投入使用,嚴禁解鎖操作和用解鎖鑰匙開鎖操作。如確需使用解鎖鑰匙時必須嚴格履行手續。解鎖鑰匙由第二監護人負責保管。

使用後立即封存。

2.2.4.7 在操作中發生疑問或異常,應立即停止操作,匯報班長或值長,待查清原因後經班長或值長允許後方可繼續操作(如確屬操作票問題,必須重新履行製票、審票手續)。

2.2.4.8 倒閘操作開始和終了時間應記入操作票內。

2.2.5 交令驗收關:是檢查全部操作質量關。

2.2.5.

1 操作完畢後,要對詩歌吧和操作票進行全面的檢查、如無問題、操作監護人或操作人向值班長報告。值班負責人應將操作任務、發生的問題、操作的開始和結束時間記錄在記事中並向值長匯報。

2.2.5.

2 操作票在操作任務最後一項的下一格內加蓋「以下空白」章,結束後的操作票每頁加蓋「已執行」章,錯票和未執行的操作票應加蓋「作廢」章,「已執行」和「作廢」章蓋在「操作任務」欄右側。

2.2.5.3 每月的操作票(包括執行、未執行和作廢票)送分廠專業專工審核。

2.3 其他規定:

2.3.1 電氣倒閘操作票具有下列一項為不合格。

2.3.1.1 在執行中發現操作順序有嚴重錯誤。

2.3.1.2 操作票每頁修改超過三個字或塗改後字跡不清。

2.3.1.3 操作開始和結束時間沒填。

2.3.1.4 操作票執行完後未蓋「已執行」章,末尾未蓋「以下空白」章。

2.3.1.5 操作人、監護人、發令人、批准人未分別簽字。

2.3.1.6 所掛地線(接地刀閘)未寫明地點。

2.3.1.7 執行後未劃鉤。

2.3.1.8 操作票漏項。

2.3.1.9 操作票中所屬電氣裝置未用雙重名稱。

2.3.2事故處理、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拉開一組接地刀閘或拆除全廠僅有的一組接地線時可不用操作票(但應將操作內容記錄在操作記事上),其餘操作必須填寫操作票。

2.3.3 每月10前分廠將操作票送交廠安監部審核。

2.3.4 分廠將電氣執行人員具有監護權、操作權名單上報安監部備案。

2.3.5 本規定如與《安全工作規程》或上級有關檔案相牴觸,按《安規》及上級檔案執行。

3.檢查與考核

3.1 本規定由安監部和有關單位負責進行檢查和考核。

3.2 本規定解釋權歸安監部。

3.3 本管理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電氣操作票工作票執行規定

1 總則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與定義 1 4 兩票 通用管理規定 1 5 變電站倒閘操作 3 5.1 一般規定 3 5.2 倒閘操作票填寫及要求 4 5.3 倒閘操作執行程式 7 5.4 操作隊對無人值班變電站的操作要求 7 6 電力線路倒閘操作 8 6.1 倒閘操作票填寫及要求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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