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合同裝置名稱:
合同號:
買方:賣方:
合格供方編號:
簽訂日期:
總則作為買方和作為賣方,就下列合同檔案於年月日簽定本合同。
本合同以業主與買方簽訂的合同(即外合同,合同號 )有關條款為基礎,買方作為本合同的需方,按外合同相關條款履行其義務;賣方是本合同的供方,按外合同相關條款履行其義務。雙方宗旨是履行好外合同。
一、 合同檔案
附件一:通用合同條款
附件二:專用合同條款
附件三:合同裝置供貨範圍、**清單、交貨期
附件四:技術條款
附件五:質量保證及服務承諾
附件六:預付款保函格式
附件七: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八:外合同相關條款
附件九:特別承諾函
上述檔案匯集並代替了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為本合同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紀錄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檔案。本合同沒有規定的部分遵從上述檔案的有關規定。
二、合同的範圍和條件:
本合同的範圍和條件應與上述合同檔案一致。
三、貨物及數量:
本合同項下提供的合同裝置為套詳細供貨清單見附件三。
四、合同金額:
根據上述合同檔案,合同總價為人民幣(美元/日元) 元(大寫元整)。以上合同總價基礎為 ,包括合同裝置的設計、廠內試驗、製造、(檢測、技術檔案、技術服務、安裝除錯指導、包裝費、運輸費、倉儲費、裝船費)等一切費用和合理的利潤。此**為固定、不變價,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對合同總價調價。
五、付款條件:
合同貨物的付款條件詳見附件二,專用合同條款。
六、交貨時間和目的港:
合同貨物的交貨時間和地點詳見附件三。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後生效:
1、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2、 買方向賣方發出開工通知,
3、 其他約定。
八、合同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其它約定事項
1.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賣方應及時答覆和解決與合同裝置有關的技術問題,並負責提供相應的技術檔案。
2. 雙方的單位位址、郵編、開戶行及帳號、專案負責人、**等若有變更,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3. 買方專案負責人:
**傳真
位址:郵政編碼:
賣方專案負責人:
**傳真
位址郵政編碼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乙份。
十一、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文字為中文(英文),如中文和英文在描述和含義上有矛盾之處,則以要求較嚴格的含義為準。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附件一通用合同條款
目錄第一章定義
第二章合同適用性
第三章標準
第四章智財權
第五章履約保證金
第六章檢驗和測試
第七章包裝
第八章交貨和單據
第九章保險
第一十章備件
第一十一章保證
第一十二章索賠
第一十三章付款
第一十四章**
第一十五章變更指令和合同修改
第一十六章轉讓
第一十七章賣方履約延誤和罰款
第一十八章終止合同
第一十九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章爭端的解決
第二十一章稅費
第二十二章適用法律
第二十三章通知
第一章定義
1.1 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附件、附錄和上述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1.2 合同價:指根據合同寫明的、經商定的賣方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款額。
1.3 合同裝置:本合同範圍內規定的賣方提供給買方的所有裝置、機械、儀器儀表、備品備件、工具、材料、以及所有合同裝置的設計、裝配、檢驗、工廠和現場檢驗、組裝、安裝除錯指導、試執行、維修等有關技術檔案。
1.4 技術檔案:根據合同,由買賣雙方編制並確認的用來解釋所有貨物或貨物的某一部分的一切圖紙、圖表、設計資料、材料清單、說明書、手冊、程式、報告、詳細說明、目錄和其他遞交的資料。
1.5 服務: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應承擔的所有合同裝置的組裝、安裝除錯指導、試驗、試執行的監督指導、技術協助、工廠檢驗、培訓的技術服務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6 通用條款:指本合同條款。
1.7 專用條款:指附件二,專用合同條款。
1.8 買方(buyer
1.9 賣方(seller
1.10 外合同: 。
1.11 專案現場:合同裝置最終安裝和執行的地點
1.12 日:指日曆天數。
1.13 **地:指貨物生產地及提供服務的**地。
1.14 貨物:指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
1.15 新產品:指商業上公認的、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原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1.16 分包商:指賣方將本合同一部分分包給具備裝置製造資格的法人。
1.17 業主
1.18 業主工程師
第二章合同適用性
2.1 本通用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第三章標準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標準見附件四技術條款。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應符合貨物**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第四章智財權
4.1 賣方保證,買方在專案現場及所在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當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索賠時,賣方應向第三方提出其處理答覆,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經濟上的責任。
第五章履約保證金
5.1 賣方應向買方提交專用條款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格式見附件七)。
5.2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用下列方式之一提交:
(a)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以接受的國外的一家信譽好的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
(b) 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5.3 除非專用條款另有規定,在賣方完成專用條款規定的質保期後30日內,買方將履約保證金退還賣方。
第六章檢驗和測試
6.1 買方或其代表有權要求檢驗和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的內容和地點將在附件二專用合同條款和附件四技術條款中說明。
6.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工廠、交貨地點、或貨物的最終目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工廠進行,買方檢測人員應能得到必要的檢測設施和手段,買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6.3 賣方有責任對合同裝置按合同要求自行進行檢驗、測試等工作,檢驗、測試合格報告由賣方提交給買方。這些檔案將被視為合同裝置質量保證資料。
6.4 如果所檢驗的貨物不能滿足合同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6.5 賣方應在進行檢驗和測試前30日通知買方該檢驗和測試的裝置等相關內容,以便買方能安排人員參加。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參加檢驗和測試的代表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6.6 賣方有義務提供材料和必要的協助,包括合理地中止工作以便買方在加工過程中對材料進行檢測。
6.7 本章規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第七章包裝
7.1 賣方應提供合同裝置運至合同規定的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合同裝置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的最終目的地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7.2 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嚴格符合合同的特殊要求,包括專用條款規定的要求以及買方後來發出的指示。
第八章交貨和單據
8.1 賣方負責在本合同及附件所規定的交貨期內,完成全部合同裝置及技術檔案發運任務。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單據在專用條款中有具體規定。
8.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c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價(cip)及其他用於說明各方責任的**術語按照incoterm2000來解釋.
第九章保險
9.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丟失或損壞按專用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第一十章備件
10.1 在合同裝置供貨後20年內,賣方應以***格向買方提供合同裝置維修和維護所需要的備件。如果賣方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產合同裝置,則應事先通知買方,以便買方採購足夠的備件。
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格。
第一十一章保證
11.1 賣方應保證合同裝置是嶄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的或目前的型號,工藝先進,以優良的材料製造,貨物不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上的缺陷,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的要求。賣方應保證合同裝置不會因設計、材料、工藝的原因而有任何故障和缺陷。
11.2 賣方應保證提交的技術檔案、圖紙的完整、清楚和正確,達到合同裝置設計、安裝、執行和維護要求。技術檔案如有不準確或不完整,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後15日內進行更改或重新提供。
11.3 在合同裝置安裝、除錯、接收試驗期間,如發現因賣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裝置的缺陷或損壞,賣方應盡快免費更換和修復並補償由此而來的買方的一切直接損失。賣方應承擔此項更換和修復工作的一切風險和費用。
賣方應保證合同裝置在接收試驗時各項技術引數滿足合同要求。
11.4 質量保證期(簡稱質保期)為業主簽發接收通知書之日起算十二個月。
11.5 在質保期間,如果因為賣方原因造成合同裝置有缺陷或不能滿足合同規定,買方有權提出索賠。
在買方提出索賠之後,賣方應盡快對合同裝置進行修復並承擔全部費用。
如果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應在收到買方索賠7日之內提出,雙方進行協商。如賣方在此期限之前沒有答覆則被視為接受索賠要求。
賣方應在接到索賠要求後15日內對合同裝置進行修復或替換。替換和修復工作的期限,除買方與業主同意的期限外,不得超過2個月。對於小的缺陷,在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由業主修復,費用由賣方負擔。
11.6 如因賣方原因在質保期內工程系統執行不得不因合同裝置維修而停止,則相應合同裝置質保期應根據系統停運時間延長。對於維修量大或重新更換的合同裝置,質保期應重新計算,為業主驗收接受維修或更換合同裝置後12個月。
由買方在質保期內發現的缺陷而提出的索賠要求在質保期後30日內仍然保持有效。
11.7. 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
11.7.1 賣方應當確保在產品製造過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製作工藝符合國家標準,保證施工現場符合國家法律政策要求。
裝置採購合同範本 一 範本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甲乙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從乙方購買如下裝置 品名規格 質保數量 單價總價 二 甲方付乙方貨款計 小寫大寫元整。三 付款方式 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乙方合同全款金額。四 交貨時間 合同簽定之日起 天內交貨,交貨地點五 售後服務條款 ...
電腦裝置採購合同範本
1 乙方送貨 2 乙方代辦運輸 3 甲方自提自運。2 運輸方式 不限。3 到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4 接貨單位 或接貨人 甲方。5 運費 裝卸費 保險及其他費用的負擔 由乙方承擔。第五條產品的交貨期限 1 產品全部到貨時間 簽訂合同2個工作日內一次 付。2 分批交貨時間及數量 無。第六條付款 1 合...
機械裝置採購合同範本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規定及招投標檔案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標的 名稱 規格 型號 單價等 二 合同金額合同總金額 大寫 人民幣萬元整大寫 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