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2021-03-04 09:44:40 字數 2203 閱讀 6442

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1、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2、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3、廣義上,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裝置、設施或場所,都可稱為重大危險源。

4、建立執行管理檔案,對運**況進行全程監控。

5、定期檢查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態。

6、按照國家規定對設施、裝置進行檢驗、檢測,定期進行安全評估。

7、在重大危險源的明顯位置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8、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9、及時向所在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申報重大危險源,並至少每半年報告一次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的實施情況。

1、危險源辨識是指對生產中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辨識和分析;

2、危險因素是指對人造成**或對物造成實質性損害的因素,是指能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或對物造成慢性損害的因素;

3、危險源辨識的方法可分為直觀經驗法和系統安全分析方法兩大類,

直觀經驗法可分為對照經驗法和模擬法;

4、常見危險、危害因素為易燃易爆物質、腐蝕和腐蝕性物質、生產性毒物、生產性粉塵、雜訊、振動、輻射、高低溫、採光與照明等;

5、危險、危害因素的識別要全面、有序地進行,禁止漏項,按規定以廠址、總平面布置、道路及運輸、建築物、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裝置裝置、作業環境、安全管理措施等順序和方面進行;

6、重大危險源辨識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7、單元指乙個(套)乙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於設施或場所;

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8、重大危險源辨識申報登記工作須按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 一2000)進行;

9、危險評價是指在危險危害因辯識的基礎上,根據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分析、**存在的危險因素的危害程度,以利於提出科學合理的和可行的管理方法和技術措施;

10、危險方法是對系統中的危險性、危害性進行分析評價的工具,按評價方法的特徵一般分為定性評價、定量評價和綜合評價;

①定性評價是根據人的經驗和判斷力對生產工藝裝置、環境、人員、管理等方面的狀況進行評價。

半定量評價是一種或幾種直接或間接反映物質和系統危險性的指數(指標)來評價系統的危險性大小;

②定量評價:用系統事故發生概率和系統嚴重程度來評價;

11、常用的評價方法有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火災、**危險性指數評價法、美國化學公司蒙德法、日本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故障型別和影響分析法等;

12、作業條件的危險性評價是一種簡單易懂的人們在只有潛在危險性環境中作業時的危險評價法,是與系統風險評價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人員作業風險大小的。這三種因素是:l一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 一一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率;c一發生事故會造成的後果。

以d=l.e.c的乘積值來定。

70以下的環境低危險的;70一160之間為顯著危險的,需及時整改;160-320之間是高度危險環境;320以高分值表示環境非常危險,應立即停止生產,直到改善為止;

13、公司對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採取動態管理,基層單位對本單位的危險源每月至少四次進行辨識及風險評價,主要實施動態管理。公司安環部對次進行日常監察,並主要採用檔案式管理;

14、公司安環部及各有關單位須建立檔案化的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檔案,妥善保管及時修訂;

15、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的範圍硬涵蓋所有與生產相關的過程、活動、場所及周邊環境;

16、明確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過程中所有人員的職責,並逐一落實到位;

17、建立行之有效的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方法,並與企業的實際生產緊密相連;

18、風險評價應包括下列職業危害因素:粉塵、高溫與低溫、振動、雜訊、輻射、毒物、照度、生物危害、人機功效危害、心理因素等;

19、人機功效調查應包括重要重複運動、使用電動工具、作業姿勢、座位舒適度、環境條件、易接近程度;

20、在火災風險評價時應考慮不同水**,包括:地下水源、地表水源、降雨及徑流、老窿水源;

21、在冒頂片幫、坍塌、岩礦突出風險評價時須考慮不同的致因因素,包括地壓活動、結構面、岩石破壞、支護、爆破影響等;

22、在中毒窒息風險評價時應考慮致因因素主要有:爆破作業、有害氣體積聚區域、通風不良、火災影響等;

23、在機械傷害風險評價時須考慮不同的致因因素有:運輸機械、提公升機械、裝載機械、鑽探機械、破碎機械、通風機械、排水機械、支護機械等。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1 目的 辨識本公司範圍內的危害因素,對其進行風險評價,判定出不可承受的風險,制定有效的風險控制程式,實現全過程安全控制。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中鋼集團山東礦業 範圍內活動中的危害辨識 評價和控制活動。3 術語和定義 3.1 危害因素 危險因素是指能對人造成 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害的因素。有害因素...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據對存在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與評價,制定風險控制措施,並對其進行管理,以減少或避免事故 事件發生,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全公司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3.術語與定義 3.1危險因素 是指能夠對人造成傷害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害的因素。3.2危險源 是可能導致傷害...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

和風險控制策劃控制程式 江蘇天地鋼結構工程集團 坪山體育中心 體育館專案部 2009 10 目錄危險源辨識 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控制程式 1 2010年一建專案管理輔導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策劃 8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辨識與整治 10 危險源辨識與公示是預防安全事故的關鍵 12 施工危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