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項管理制度

2021-03-03 22:19:26 字數 4762 閱讀 4205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 會議制度

1、校長辦公會議:

原則上每週五上午召開,由校長主持,正、副校長(校長助理)和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參加,辦公室主任列席並記錄。

⑴研究內容:

①傳達上級指示、檔案和重要會議精神以及重要工作部署;

②討論報請省、市及主管部門審批的重要事項及各處室報送的重要請示;

③研究制定年度、學校工作計畫或學校長遠規劃;

④討論研究學校乙個時期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工作措施意見;

⑤討論研究制定或修改本校的有關管理規定,以及學校名義發出的規範性檔案;

⑥討論由各副校長或處室提出、需要校長辦公會議集體討論的事項等。

⑦有關學校的人事任免、錄用、聘任、考核、調配、教職工的獎懲、培訓、掛職鍛鍊及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

⑧財務收支及三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裝置購置、圖書採購等專案的立項與支出。

⑨學校的辦學決策及教學、管理、人事制度的改革事宜。

⑩教職工福利及分配制度的有關事宜。

⑾其它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項。

⑵議事準則:

①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凡屬學校領導班子議事範圍內的問題,分管人員必須提交集體討論,不能由個別人或少數人作出決定。

②重大問題要充分醞釀、討論,然後進行表決。少數成員意見分歧較大,提出問題較尖銳的,應暫緩決定,會後充分調查,並徵求有關人員意見後再作決定。

③堅持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決定重大問題必須要有2/3以上的成員到會才能決議。

④經決議的事項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原則問題需改變原決定的,必須經黨政班子復議。

⑤經校長辦公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需要時可在全校教職工或適當範圍內公開。

2、校務會議:

原則上每一至二周召開一次,星期一下午召開,由校長或副校長主持,正、副校長、代管校級行政工作的黨委成員、各行政處室正、副主任及學科組長參加,主要傳達上級指示、會議和檔案精神,各處室小結和布置學校階段性工作,討論、研究學校階段性有關教學、教育管理及其它工作等。

3、教職工代表大會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

會議內容:參與學校的辦學方針、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重大改革的審議;參與各種規章制度的制定;參與學校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的討論、評議、監督學校各級行政領導的工作作風,參加評議全校教職工的年終考核,代表教職工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4、全校性教務工作會議

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和教務處長主持,召集有關處室或教研組長參加,每週召開1次。

會議內容:落實學校的決定和決議,落實學期、學年工作計畫和教學管理制度,討論落實各學科建設規劃,實施性教學計畫,教學程序表,課程表的實施,進行全校性的教學質量檢查,落實有關教學的各項工作。

5、教職工大會

全校教職工會議原則上兩周召開一次,主要內容為傳達上級精神、政治學習、法律法規學習、專業知識學習,部署有關工作等。

6、離退休(老同志)幹部通報會

原則上每年一次,由校領導通報情況,並邀請有關處室領導參加,由人事科做出計畫。通報會內容主要是當前學校教學改革和發展的基本情況,熱點和難點、工作計畫、總結以及老幹部普遍關心的其它問題。

(二) 接待制度

1、接待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2、對口平級單位來訪者由對口職能處室接待,陪餐人員1-2人,分管副校長參加,餐費每人每餐原則上不超過30元,不派車接送。

3、接待上級部門領導,校長參加,有關分管副校長參加,相關職能處室派一名科長參加,餐費每人每餐原則上不超過50元,確需派車接送的,須請示校長同意。

4、接待省有關部門領導或省級工作組,由校辦公室負責,校長、副校長、校中層幹部參加匯報工作,陪餐由校長、副校長、辦公室主任及相關處室科長參加,餐費每人每天原則上不超過100元。

(三) 信訪工作規定

1、設立「校長信箱」。「校長信箱」由辦公室定期開閱、送批,並根據領導批示組織落實反饋,對涉及舉報、監督、申訴以及反映本人情況等方面的內容,做到保守秘密。

2、積極推行校務公開。辦公室負責制訂校務公開實施方案,公開內容由各職能部門按方案要求提供,經校領導批准,通過教職工大會、校務會、公開欄等途徑進行公開,由辦公室負責收集群眾意見,及時做好反饋及整改工作。

3、辦公室建立「日常信訪工作記錄本」,登記日常群眾信訪有關內容、答覆、落實情況。

(四) 公章管理規定

1、辦公室為學校公章管理職能處室,黨辦為學校黨委公章管理處室,其它處室的公章由各處室管理。

2、設立公章專管員及兼管員各1人,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學校和黨委印章的保管、使用,各處室的公章應定人專管。除專管員及兼管員外,其它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3、對公章的使用實行分類管理。

①對辦公室核稿、校領導簽發、以學校名義頒發的檔案、制度、總結、計畫等,打字員列印後公章專管員可直接蓋章。

②對日常的一般事務,如辦理邊境證、身份證、一般性的證明等,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名後蓋章。

③對學校教職工出國離境(含港、澳、臺)的審批蓋章須經學校領導簽名同意後方可蓋章。

④對有關處室按規定辦理的調資、評定職稱、幹部職工任免、調動、離退休、獎懲、畢業生分配、軍轉幹部安排、招工招乾以及辦理有關證件須經學校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名同意後方可蓋章。

⑤凡以學校黨委名義簽發的檔案或決議須經學校黨委書記或副書記簽發同意後方可使用學校黨委的印章。

4、設立用章申請登記表。使用公章者,須將用章情況按要求填寫好,以便索查。

(五) 督促檢查工作規定

為了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機關、領導的指示和決策能夠迅速貫徹落實,促進領導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改進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督促檢查工作原則

⑴領導指辦原則:列入督查的事項,一般都由領導作出批示,交有關部門協助領導進行督查。

⑵分級負責原則:督查工作涉及到哪一級,就由哪一級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⑶實事求是原則:督查工作不能停留在催辦,要實事求是深入實際了解情況,注重實效。

⑷相互協調原則:督查工作既要分級負責,又要相互協調,共同把各項督查工作做好。

⑸講求實效原則:督查工作要講求時間觀念,按時按質完成領導交辦的督查工作。

2、督促檢查工作的程式

⑴立項:根據領導的批示確定督查專案、內容、目的、單位。

⑵通知:把查處的問題和領導的批示告知負責查辦的單位,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予以處理。

⑶催辦:凡是立項的事情都要加強催辦,一直催至有查處結果。

⑷回報:將督辦的結果交回交辦部門,並及時反饋給交辦的領導。

⑸歸檔:督辦結束後,將辦理過程中的領導批示、督辦材料歸檔。

3、督促檢查的主要內容

⑴督促檢查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

⑵督促檢查本級領導指定或交辦的工作

⑶學校重要規定和部署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⑷黨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辦理情況;

⑸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辦理情況。

4、督促檢查其他方面的工作

⑴下級機關的請示以及要求幫助解決問題的辦理情況;

⑵新聞單位對本單位的批評和建議的辦理情況;

⑶辦公室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提議專項查辦、並經領導批准的重要事項的辦理情況;

⑷本單位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的處理情況;

⑸重要的來信來訪。

5、督促檢查工作的具體分工

⑴上級領導部門交辦的事項,黨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校領導交辦的事項,上級來文,群眾來信的處理以及辦公室批註給有關處室辦理的檔案(包括閱件和辦件),由辦公室負責催辦;

⑵對督查的事項,各個環節對下乙個環節負有催辦的責任;辦公室負責對各科(室)催辦,各科(室)負責對直接承辦人員催辦;承辦人員(擬稿人)負責對其承辦事項的最後落實情況催辦。

6、完成督促檢查事項的時限和要求

⑴校領導批示或辦公室批註交各處室辦理的上級來文,承辦單位在接到批示(批註)後,一般要在5-10天或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急件要隨到隨辦。

⑵文稿審核一般不超過2天,急件即到即核;上級來的批辦(閱)件,辦公室就當天批註,當天團轉給有關部門辦理,校領導已簽發的檔案,從編號、打字、核對、印刷、裝訂、發出、一般應在3至5天內完成,但急件應即到即辦。

⑶各部門負責催辦的工作,除有明確的時間規定外,一般應在5至10天催辦一次,急件應隨時催辦。

7、做好督促檢查事項的回報工作

凡上級部門或學校交辦的事項,承辦單位要按照要求及時做好回報工作。並督促下級部門做好回報工作。回報工作可視要求和情況,採用檔案或**的形式進行。

8、做好歸檔工作

督促檢查事項後,承辦單位要把有關材料及時整理歸檔以便查閱。

9、建立督促檢查網路

建立督查小組,由學校辦公室安排人員兼職負責,各處室要指定人員負責日常檔案的催辦回報、整理歸檔工作。

10、督促檢查事項的檢查和考核

辦公室對學校的督查事項(檔案)辦理情況定期進行通報。對能認真負責、勤催辦、不積壓、不拖延、不推諉、做好上級交辦事項(檔案)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通報表揚;對馬虎草率、超過期限、推諉不辦造成交辦事項(檔案)不符合要求、耽誤工作以至造成不良影響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六) 教職工坐班及值班制度

坐班制度:

1、行政後勤工作人員

行政職能處室人員(含臨工),圖書館工作人員實行常規坐班制度。

2、教學人員

全校教師坐班。

3、坐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坐班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到其他處室、場所必須在辦公室留下去向,以便有事聯絡。

4、坐班時間:上午7:30-11:25,下午1:30-5:10。

5、按坐班時間,非特殊原因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值班制度:

1、行政管理人員值班

⑴學校實行行政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和落實值班工作職責。具體制度如下:

①負責維護維護秩序,承擔處理突發事件和應急事物的處理,並將情況準確地報告有關領導。

學校各項管理制度

一 教學思想管理 1 學校校長對學校工作的領導首先是教育 教學思想的領導,必須堅持教育方針,堅持素質教育的辦學理念,堅持以學生發展為本的教育管理觀,堅持全面發展的質量觀。2 學校必須按照國家和省頒發的課程計畫開設課程和安排課時,不得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3 學校教育以 教學為中心 不得以任何理由 任何...

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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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衛生各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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