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研合作管理制度

2021-04-24 12:19:41 字數 2327 閱讀 449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與科研院校的產學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自主創新能力,提公升公司核心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產學研合作,是指公司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通過共同合作開發或直接採用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改進企業的技術、工藝和裝備水平,並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或新材料的技術創新活動。

第三條產學研合作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並依法或依照合同約定享受利益、承擔風險。

第四條公司研發部為產學研合作職能部門,負責全公司產學研合作的技術交流、組織管理、考核評價及協調工作。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公司研發部要建立科技資訊網路,搭建資訊交流平台,緊密跟蹤科研院所的技術研究工作動態,了解公司各單位技術需求,及時與技術人員交流,建立技術聯絡通道。

第六條研發部每年邀請相關科研院所到公司進行現場調研,發現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確定技術課題,定期召開產學研合作單位技術交流會議。

第七條產學研合作的選題範圍主要圍繞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技術難題、研發部研究開發課題、行業共性技術難題、公司重大技術攻關課題等。

第八條產學研合作成立研發經濟實體的,必須按《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與科研院所共建的研究室,每季度必須向公司研發部匯報課題研發進展情況、經費使用情況及研究人員的工作情況等資訊。

第十條產學研合作課題組成員可以採用在社會招聘、公司內部抽調等方式。

第十一條

產學研合作機構人員管理,參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課題組組長負責對課題組成員的管理與考核。

第三章合作模式及工作程式

第十二條

根據公司技術創新體系及技術需求現狀,產學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幾種方式:

1、技術轉讓:科研院所將所持有的技術成果按照合同約定轉讓給公司使用;

2、委託開發:公司根據研發專案或產業發展要求,委託高校或研究院所對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進行專題研究,並將其研究成果按合同的約定轉化應用;

3、共建研發實體:(公司目前主要採用這種形式)利用科研院所的基礎理論紮實、研發能力強的技術優勢,結合公司生產過程工藝熟悉、具有產業化和資金優勢,由雙方技術人員共建研發實體,對某一課題進行聯合研究開發;

4、共建人才培養基地:由公司和高校科研單位共建人才培訓基地,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高素質人才,為高校提供實地培訓的基地。

第十三條

產學研合作工作程式:

1、公司研發部提出產學研合作課題(專案)及意向合作單位;

2、公司研發部組織有關部門對產學研合作課題、合作單位進行考察,報公司領導審定;

3、與產學研合作單位簽定合作協議。協議內容包括:合作形式、合作雙方權利、義務、資金預算、成果管理、薪酬等事項;

4、任用產學研合作課題組負責人、課題組成員,確定課題組工作地點等事宜;

5、資金注入,課題組開始工作。

第四章成果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產學研合作技術成果原則上歸公司所有,課題組成員可以根據其貢獻大小獲得公司獎勵。

第十五條

公司產學研合作專案成果申報,由產學研課題組準備相關資料報公司研發部統一組織申報工作。

第十六條

產學研合作成果應用推廣

1、產學研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由研發部組織在公司推廣及應用。對具有重要推廣價值的優秀科技成果,將優先列入公司科技成果推廣計畫予以支援,重大專案給予重點支援。

2、科技成果的對外轉讓工作,必須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嚴禁以課題組或個人名義對外簽訂科技成果轉讓合同或協議。

第十七條

對產學研合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除協議中應該給予的待遇外,可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對個人進行獎勵。

第十八條

對於雙方合作開發專案所獲得的經濟效益,根據雙方合同約定對利益分成。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十九條

產學研合作經費列入公司年度專案開發費計畫。

第二十條

研發部根據國家、省、市政策要求,積極申請產學研合作專案資金支援,加大產學研資金的投入。

第二十一條

組建產學研經濟實體,以技術成果入股的,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技術入股比例不能超過總股本的35%。

第二十二條

產學研合作機構資金的注入必須在簽定合同後,由產學研合作課題組提出資金申請,經研發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按合同要求撥付。

第二十三條

研究室建立在科研院校的,其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將資產明細報公司研發部,課題結束時移交研發部。

第二十四條

產學研合作經費必須單獨建帳,專款專用,年終及專案終止由公司財務部部門審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產學研合作管理制度

1 技術轉讓 科研院所將所持有的技術成果按照合同約定轉讓給公司使用 2 委託開發 公司根據研發專案或產業發展要求,委託高校或研究院所對新技術 新產品 新工藝和新材料進行專題研究,並將其研究成果按合同的約定轉化應用 3 共建研發實體 公司目前主要採用這種形式 利用科研院所的基礎理論紮實 研發能力強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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