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調劑制度和操作規程

2021-05-24 19:54:07 字數 1732 閱讀 6836

一、 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權資格的人員方可從事處方調劑工作。

二、 具有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負責處方審核、評估、核對、發藥以及安全用藥指導;藥士從事處方調配工作。

三、 藥師應當憑醫師處方調劑藥品,非經醫師不得調劑。

四、 藥師應當按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認真審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貼上標籤,註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用法、用量、包裝;向患者交付藥品時,按照說明書或者處方用法,進行用藥交代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五、 藥師應當認真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後記書寫是否清晰、完整、並確認處方的合法性。

六、 藥師應當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一) 規定必須進行皮試的藥品,處方醫師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二) 處方用藥與臨床診斷的相符性;

(三) 劑量、用法的正確性;

(四) 選用劑型與給藥途徑的合理性;

(五) 是否有重複給藥現象;

(六) 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 其他用藥不適宜情況。

七、 藥師經處方審核後,認為存在用藥不適宜情況時,應當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者重新開具處方。

八、 藥師發現嚴重不合理用藥或者用藥錯誤時,應當拒絕調劑,並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並應當記錄,按照有關規定報告。

九、 藥師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一十、 藥師在完成處方調劑後,應當在處方上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

一十一、 藥師對於不規範處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處方,不得調劑。

一十二、 醫療機構應當將本機構基本用藥**目錄內同類藥品相關資訊告知患者。除***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兒科處方外,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就診人員持處方到藥品零售企業購藥。

藥品調劑操作規程

調劑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調劑藥品,一般包括以下過程:認真審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上專案,向患者交付處方藥時,應當對患者進行用藥說明與指導。

1.審核處方

首先是開方醫師的資質是否符合規定,不同的藥品是否使用規定的處方籤書寫,還包括以下內容:

1 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處方醫師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2 處方用量與臨床的相符性。

3 劑量、用法

4 劑型與給藥途徑

5 是否有重複給藥現象。

6 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2. 調配藥品

⑴仔細閱讀處方,按照順序逐一調配

⑵對貴重藥品及***品分別登記賬卡

⑶藥品配齊後,與處方逐條核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和用法,準確規範的書寫標籤。

⑷調配好一張處方的所有藥品後再調配下一張處方,以免發生差錯。

⑸對需要特殊儲存的藥品加貼醒目的標籤,提示患者注意,如「置2-8度儲存」。

⑹在每種藥品外包裝上分別貼上用法,用量,貯存條件等的標籤。

⑺核對後在處方相應位置簽名。

⑻法律、法規、醫保、制度等有關規定的執**況。

3.發藥

⑴核對患者姓名,最好詢問患者所就診的科室,以幫助確認患者身份。

⑵逐一核對藥品與處方相符性,檢查規格、劑量、數量、並簽字。

⑶發現配方錯誤時,應將藥品退回配方人,並及時更正。

⑷向患者說明每種藥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項,同一藥品有兩盒以上時要特別說明。

⑸發藥時應注意尊重患者隱私。

⑹做好門診用藥諮詢工作。

藥品調劑制度和操作規程

朗博醫療藥品調劑制度 1 藥師應當認真逐項檢查處方前記 正文和後記書寫是否清晰 完整,並確認處方的合法性。2 藥師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 四查十對 1 查處方,對科別 姓名 年齡 2 查藥品,對藥名 劑型 規格 數量 3 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 用法用量 4 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3 藥師應當對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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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調劑 4.2.3.1.根據調劑處方卡,調劑操作員計算投料總體積,二人複核操作,用刻度瓶 量筒稱量原液 輔料 注射用水,倒入容器內,攪拌均勻,調配ph值,蓋好容器蓋。4.2.3.2.qa檢查員取樣 用滅菌吸管,取規定量在滅菌輸液瓶內,用滅菌膠塞密封瓶口,標明標示送qc室待測中間體含量 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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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建立調劑崗位標準操作規程,使操作達到規範化 標準化,保證工藝質量。2.範圍 適用於調劑崗位的操作。3.職責 調劑崗位的操作人員對本標準的實施負責 車間主任 qa檢查員負責監督。4.程式 4.1.調劑前準備 4.1.1.根據批生產指令,調劑崗位操作人員到冷室領取原液和輔料,並按物料進出潔淨區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