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危險源辨識 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確定控制程式

2021-06-02 15:08:00 字數 5277 閱讀 1102

山西長信工業****程式檔案 cxcx-11 a/0版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確定

控制程式

受控狀態:

編制部門:安全處

審核人:閆建剛

批准人:常元光

2013-7-1批准2013-7-3實施

更改狀態表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確定控制程式

1 目的

辨識及評價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範圍內的危險源,並評價其風險程度,判定出不可接受風險,從而進行有效的控制。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作業場所、作業場所內人員、活動及裝置設施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3 術語

3.1危險源: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

3.2危險源辨識:辨別危險源的存在並確定其特性的過程。

3.3健康損害:可確認的、由工作活動和(或)工作相關狀況引起或加重的身體或精神的不良狀態。

3.4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與工作相關的健康損害或人身傷害(無論嚴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況。

3.5不符合:未滿足要求。

3.6風險:發生危險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害或健康損害的嚴重性的組合。

3.7風險評價:對危險源導致的風險進行評估、對現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慮以及對風險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

3.8可接受風險:根據組織的法律義務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已降至組織可容許程度的風險。

3.9全員調查:全員參與查詢各自崗位或工作範圍內的危險源,並將危險源向上級反映,最後由安全管理人員審查識別危險源的全過程。

3.10現場巡查:安全管理人員到現場利用危險源辨識方法,核實有疑議的全員調查內容或發現有遺漏的危險源的過程。

4 主要職責

4.1 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控制措施確定的領導工作和《不可接受風險清單》的批准。

4.2 安全處負責危險源辨識的確認、彙總,組織風險評價,對危險源風險控制措施、不可接受風險清單進行審核,並編制《不可接受風險控制計畫清單》。

4.3 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辨識、風險評價、風險控制措施工作,填寫《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並報送安全處。

5 管理程式

5.1 工作步驟

劃分作業活動

辨識危險源

評價風險

控制措施的確定

實施控制措施

評審控制措施的適宜性(必要時)

實施情況驗證

5.2劃分作業活動

5.2.1 進行危險源辨識,首先要劃分作業活動,危險源辨識針對作業活動進行。

5.2.2 作業活動劃分程度的把握:所劃分的作業活動既不能太複雜(如包含有幾十個作業步驟或作業內容);也不能太簡單(如僅有

一、兩個作業步驟或作業內容)。

5.2.3 劃分作業活動的方法

5.2.3.1按生產(工作)流程的階段劃分;

5.2.3.2按地理區域劃分;

5.2.3.3按裝置劃分;

5.2.3.4按作業任務劃分;

5.2.3.5在實際工作中也可以是上述幾種方法的結合。

5.3危險源辨識

5.3.1危險源辨識的範圍

5.3.1.1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5.3.1.2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包括承包商和參觀者)的活動;

5.3.1.3人員行為、能力和其他人為因素;

5.3.1.3已識別的源於工作場所外、能夠對工作場所內組織控制下的人員的健康安全產生不利影響的危險源;

5.3.1.4在工作場所附近,由組織控制下的工作相關活動所產生的危險源;

5.3.1.5由本組織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場所的基礎設施、裝置和材料;

5.3.1.6組織及其活動的變更、材料的變更,或計畫的變更;

5.3.1.7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更改包括臨時性變更等,以及對執行、過程和活動的影響;

5.3.1.8所有與風險評價和實施必要控制措施相關的適用法律義務;

5.3.1.9對工作區域、過程、裝置、機器和(或)裝置、操作程式和工作組織的設計,包括其對人的能力的適應性。

5.3.2 在辨識過程中,要考慮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和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

5.3.3 危險源辨識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5.3.3.1物的不安全狀態;

5.3.3.2人的不安全行動;

5.3.3.3作業環境的缺陷;

5.3.3.4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

5.3.4 危險源辨識的方法採用基本分析法和工作安全分析法。

5.3.4.1基本分析法:對於某項作業活動,依據作業活動資訊,對照危險源分類和事故型別,確定本項作業活動中具體的危險源。

5.3.4.2工作安全分析法:把一項作業活動分解成幾個相連線的作業步驟,識別整個作業活動及每一步驟中的危險源並將其彙總。

a)如果某個作業活動可以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線的作業步驟:

1)對每個作業步驟,參考危險源類別(附錄一)中前兩大類的分類內容,辨識出與此步驟有關的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動,然後將各步驟中的危險源彙總。

2)將整個作業活動作為乙個整體,參考危險源類別(附錄一)中前兩大類的分類內容,辨識出與此作業活動有關的作業環境的缺陷和安全健康管理上的缺陷。

3)將上述辨識出的危險源彙總,彙總中合併同類項。

b)如果某作業活動不能分解成若干個相連線的作業步驟:

參考危險源類別(附錄一)中內容,辨識出與此作業活動有關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動、作業環境的缺陷和安全健康管理上的缺陷。

5.3.5危險源辨識充分性的確定:

a)覆蓋已發生事故的原因,包括本公司近期內所有事故的原因。

b)覆蓋法規的要求,辨識出的危險源與所有使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相對照,除辨識出的險源之外,不應存在其它違法現象。

5.4風險評價

5.4.1風險評價的方法採用定性法和半定量法(lec法)。

5.4.2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用定性評價法直接判定為不可接受風險:

a)嚴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

b)涉及發生過死亡事故、重傷事故、三次及以上輕傷事故的

風險,且未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的;

c)相關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5.4.3除上述情況外,無法直接判斷時可採用半定量法(lec法)。(見附錄二)

5.5控制措施的確定

5.5.1風險的控制方式:

a)主動控制

b)制定目標、管理方案;

c)制定執行控制程式;

d)培訓與教育;

e)制定應急與相應預案;

f)對於一般風險,可以保持現有措施,加強現場監督檢查。

5.5.2風險控制措施的確定順序:

a)消除;

b)替代;

c)工程控制措施;

d)標誌、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

e)個體防護裝置。

5.5.3依據風險級別按下述要求策劃制定措施

a)一級風險:立即採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否則停止工作,並制定目標--管理方案優先實施降低或消除風險;屬於經常性或週期性工作,且不需投資解決的,採用執行控制,制定或完善程式檔案或作業指導書。

b)二級風險:需上硬體設施或加強培訓的,立即制定目標--管理方案;若以前無規定或規定不充分要採用執行控制,制定或完善程式檔案或作業指導書;工作正在進行時應制定應急措施。

c)**風險:採用執行控制,制定或完善程式檔案或作業指導書;需上硬體設施,制定目標--管理方案;若現條件不具備應制定臨時措施並考慮長遠措施;若是規定很充分,需加強培訓,嚴格遵守規定,並監測執**況。

d)四級風險:屬個別人不安全行為需遵守規定,但需監測遵守的有效性;屬

於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的缺陷需進行整改。

e)五級風險:按原控制措施進行控制即可,需整改的現場安排整改即可。

5.6工作程式

5.6.1安全處於每年第三季度組織一次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並制定計畫。

5.6.2 各部門由分管領導依據安全處下發的工作計畫組織制定計畫,成立辨識評價工作組(由安全、技術、裝置等人員參加;並以部門/單位管理人員、班組安全員、操作骨幹和安全事務代表等人員為主組成)。

針對本部門/單位區域內所有作業活動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確定工作(重點針對發生變化的活動和原來工作的薄弱環節),填寫「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並形成本單位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不可接受風險的填寫 《不可接受風險清單》,報安全處。

5.6.3安全處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對各部門/單位上報的不可接受風險及控制計畫進行再次評價、確定,經管理者代表審批後反饋到相關部門/單位,由各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制定管理方案或實施執行控制降低或消除風險,需報公司的按職責許可權分工和對口管理的原則上報有關部門辦理。

5.6.4 二級以上(含二級)不可接受風險控制計畫中採用「目標--管理方案」的,填寫《不可接受風險控制計畫清單》,並上報公司安全處備案,各部門、單位要將制定、實施方案中產生的資料附在一起予以儲存。

5.6.5 公司各部門/單位要保持本層次最新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並將風險及其控制計畫和職責傳達到有關崗位和職工,明確責任,層層落實。

5.6.6安全處將各部門、單位上報的「不可接受風險清單」(二級以上,含二級)進行彙總,並對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進行跟蹤監督,做好記錄。

5.7 當出現重大變化,如工藝、技術、作業環境、裝置、設施、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發生變化時,各部門、單位要隨時進行辨識評價和修訂控制措施,並按本程式「5.6條款執行」開展。

5.8 各部門在隱患排查的過程中不斷更新部門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

5.9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的結果應作為體系方針、目標的制定依據,並為體系其它要素的執行和管理評審提供依據。

5.10各部門/單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的結果要經分管領導審批,並在提出的培訓需求、技術改造、裝置大中修等計畫和執行控制中充分利用。

5.11各部門/單位儲存「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和「不可接受風險控制計畫清單」,並保持最新的辨識結果。

5.12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策劃中的所有有關記錄按《記錄控制程式》的有關要求儲存管理。

6相關檔案

《記錄控制程式》cxcx-02

7 相關記錄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jl-18-001

《不可接受風險控制計畫清單》jl-18-002

7 附錄

附件一:危險源類別

附件二:風險評價方法(lec法)

附錄一危險源類別

一、物的不安全狀態

1 裝置、裝置、工具、廠房等

1)設計不良

——強度不夠;——穩定性不好;——密封不良;——應力集中;——外型缺陷、外露運動件;——缺乏必要的連線裝置;——構成的材料不合適;——其他。

2)防護不良

——沒有安全防護或不完善;——沒有接地、絕緣或接地、絕緣不充分;——缺乏個體防護裝置或個體防護裝置不良;——沒有指定使用或禁止使用某用品、用具;——其他。

危險源辨識 風險評價 風險控制和安全分析管理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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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安全的概念 危險源 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 財產損失 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重大危險源 長期的或者臨時的生產 搬運 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包括場所和設施 風險 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的組合。風險評價 評估風險大小以及確定風險是否...

1 危險源辨識 風險評價和控制策劃程式

5.3 風險評價的準則 1 工作場所的設施狀態評價準則是法律 法規要求。凡現狀對照法律 法規要求,有不符合的均列為重大風險。2 各類職業活動及設施可能造成的危害事件需評價其風險級別的評價依據是 1 級 安全的,風險屬於可接受的,或不可能發生的,可以忽略。1千元以下損失,無人員 同類監理服務作業過程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