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規章制度

2021-06-06 01:57:57 字數 3126 閱讀 3487

1目的為規範公司招聘流程,制訂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3 聘用程式

3.1 行政人事部對部門提交的《部門用人計畫申請表》(rs01)及《部門用人計畫變更申請表》(rs03)進行彙總;

(1) 行政人事部通過《職位空缺通知書》(rs14) 在公司內部公布崗位招聘資訊;

(2) 行政人事部通過網際網路、報刊等渠道在公司外部發布招聘資訊。

3.2 招聘資訊應註明應聘崗位的最低要求和招聘期限,招聘期限通常為廣告刊登後的十個工作日。

3.3 行政人事部從應聘者的資料中遴選出符合要求的候選人名單,並將候選人名單交用人部門複核。

3.4 行政人事部根據用人部門意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原則上每個職位至少應有3個候選人參加後續評估,如果沒有足夠合適的候選人,行政人事部可延長招聘廣告期限。

3.5 候選人的面試應由面試小組安排完成。

3.6 面試小組(本手冊2.2.2.1中定義)可以根據需要,安排一次或者一次以上的面試,並由小組提出錄用意見。

3.7 行政人事部將面試合格者的《聘用意向書》(rs05) 及其《員工招聘申請表》(rs02) 一併報分管的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

3.8 行政人事部根據批准後的《員工招聘申請表》(rs02),向候選人發出《聘用意向書》(rs05)。

3.9 候選人接受聘用意向,行政人事部將安排候選人參加入職前體檢,並通知候選人提供以下證明書:

(1) 戶籍所在地(地區/國)提供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2) 外籍候選人,須提供入境許可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rs26)。

3.10 行政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確定受聘人報到日期。

3.11 受聘人正式報到後, 公司總經理與被錄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

3.2 審核

是指對應聘候選人實施的面試複試、錄用報告、審核和批准的程式。

4.1 應聘部門副經理以下職位的,應由面試小組進行面試。面試小組由以下成員組成:用人部門業務負責人、用人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4.2 對於應聘部門副經理及以上職位的,應由人事評估委員會進行面試,人事評估委員會由以下人員組成:行政人事部經理、廠長、公司副總、總經理。

4.3 面試小組將根據小組多數意見提交錄用報告,報副總及公司總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具有一票否決權。

4.4 公司員工對招聘結果提出的任何異議應向行政人事部門反映,行政人事部將該意見上報人事評估委員會。人事評估委員會將最終決定通過行政人事部告知。

4.5 總經理授權行政人事部代表公司與有錄用意向候選人協商福利待遇。

4.6 總經理授權行政人事部代表公司向有錄用意向的候選人發出《錄用通知書》(rs06)。

4.7 總經理與被錄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

5 錄用程式

是指被公司最後明確錄用的候選人,在入職前,必須辦理的相關手續和履行的相關程式。

5.1 須填寫行政人事部提供的《員工檔案》(rs07)。

5.2 須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經行政人事部、安全監察部審核符合要求後,由行政人事部存檔。

5.3 須提交乙份在公司指定醫院(×××××)完成的近期體檢證明(有胸透、肝功驗證的)。

5.4 須提交用於支付個人工資的銀行帳號(公司指定銀行)。

5.5 須提交公司規定格式的免冠電子**。

5.6 須提交原社保證明。

5.7 對於在原單位離職的,須提交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

5.8 外籍人員須提交辦理《外國人就業證》、《外國人居留證》的相關資料。

是指對新入職、晉公升、換崗的員工所履行的崗位能力測試考察期限和程式。

6.7 新入職員工試用期

對新入職員工設立試用期,是以考察新入職員工是否具備崗位能力,確定是否轉正或終止合同,本試用期對同一員工只限一次。

6.2 試用期的起始應以行政人事部確定的報到日期為準,試用期期限根據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內的,試用期二個月;三年以上的,試用期六個月。

6.3 試用考察責任部門職責:

(1) 告知被試用員工其崗位職責;

(2) 應指定比其至少高一級的正式員工為其工作指導人;

(3) 定期對被試用考察的員工工作進行評估,並記錄存檔;

(4) 該員工試用期滿前兩星期,其指導人和部門經理應根據其試用期間表現填寫《試用期認定書》(rs23) ,並應做出以下說明:

(a) 試用類別;

(b) 試用期表現情況;

(c) 該員工是否轉正;

(d) 試用合格後的薪酬等級建議。

6.4 行政人事部收到《試用期認定書》(rs23),應根據該員工《試用期認定書》(rs23)進行複核。

(1) 行政人事部應將責任部門的試用認定意見及複核情況如實反映給當事人,當事人無異議應簽字確認。

(2) 行政人事部將根據以上情況做出書面意見,經人事評估委員會審議後,由總經理簽批。

6.5 試用期認定合格的員工會收到行政人事部發出的《轉正通知書》 (rs10)及《薪酬確認通知書》(rs11)

6.6 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將被終止其勞動合同。

為盡可能地避免利益衝突及不公平行為發生,員工任職首先應遵守的基本原則。

7.1 避免親屬在本公司任職。

7.2 具有親屬關係的員工不得在同一部門任職。

是指公司對員工個人基礎性資料的收集管理。

8.1 員工個人資訊檔案均由行政人事部儲存並負責及時更新。

8.2 公司應為員工個人資料保密,查閱員工相關資訊需得到行政人事部經理批准,並應在行政人事部相關管理專員監督下檢視;公司副總以上領導、該員工部門經理和人事經理有權檢視公司員工個人資料。

8.3 員工下列個人資訊發生變更,須在7天內上報行政人事部:

8.3.1 結婚、離婚;

8.3.2 子女的出生;

8.3.3 配偶、子女的死亡;

8.3.4 居住地改變;

8.3.5 身份證或護照的更新;

8.3.6 國籍的更改;

8.3.7 姓名更改;

8.3.8 發生意外時的聯絡人的**號碼和住址的更改;

8.3.9 獲得更高階別教育學歷證明或專業資格證書;

8.3.10 支付工資銀行賬號更改。

8.4 更改程式

8.4.1 員工填寫《個人資訊變更表》(rs12) 告知行政人事部。

8.4.2 行政人事部根據《個人資訊變更表》(rs12) 更新檔案記錄。

員工登記表

員工編號填表時間: 年月日

人事規章制度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 目錄1 公司組織結構 2 新進人員任職細則 3 員工考勤制度 4 員工請假制度 5 員工離職制度 公司組織結構 新進人員任職細則 第1條招聘申請 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需增補人員時,需根據業務發展和人員使用狀況,填寫 人員增補申請表 擬定招聘人員的職務名稱 人數 任職資格要求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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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討論稿 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員工招聘與教育培訓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章工作時間 考勤及加班制度 第五章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七章社會保險與工傷認定 第八章工作及安全規則 第九章考核制度 第十章獎勵與懲罰制度 第十一章員工離職制度 第十二章保密與競業限制制度 第十三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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