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搶險救援制度

2021-06-14 17:07:20 字數 1222 閱讀 8396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應急搶險救援,在發生險情後能有組織、有計畫的進行搶險,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發生的重大險情,如颱風、洪水、冰雪、**等自然災害以及安全事故、裝置事故等。

三、職責分工

搶險小組分為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現場副總指揮、成員。

總指揮:董事長

現場總指揮:總經理/常務總經理

現場副總指揮:坡上/坡下生產副總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名單見附表)

現場總指揮不在時,由現場副總指揮行使現場總指揮職權。

四、應急響應分級

公司應急響應等級分為一級、二級、**。

一級響應: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裝置事故、颶風天氣(9級風力以上)、洪澇、大面積火災、危化氣站洩漏、**等;

二級響應:發生較大安全事故、較大裝置事故、颱風天氣(9級風力以下包括9級)、緊急防汛、普通火情等;

**響應:發生一般安全事故、一般裝置事故、大風天氣、一般防汛、暴雪天氣等;

搶險總指揮應根據現場救援情況決定是否需要提公升搶險等級。

五、搶險細則

1.搶險小組人員應挑選年輕、住公司宿舍或者住永安洲鎮的職工。搶險人員應包括電工、管工、機修工、行車工、指揮工、鏟車司機、小車司機、倉庫保管員、安全員;

2.搶險指令由總指揮發出,現場總指揮負責召集搶險隊員;

3.應急搶險集合點設在公司中心倉庫門口;

4.公司應急搶險頻道為9頻道,搶險時任何人不得占用此頻道;

5.住在公司宿舍的人員接到搶險通知後5分鐘內趕到集合點,住在永安洲鎮的人員接到搶險通知後10分鐘內趕到集合點;住在永安洲鎮以外的人員接到搶險通知後,需向搶險小組組長說明到廠時間;

6.如搶險人員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公司,應立即跟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便於部門負責人安排其他人員搶險;

7.搶險小組人員集合後,由現場總指揮發布搶險指令,並且安排搶險任務;

8.搶險小組現場總指揮必須清點搶險前人數、搶險後人數;

9.搶險結束後,所有搶險人員必須到集合點接受點名;

10.所有搶險人員不得中途離開公司,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現場總指揮說明情況;

11.搶險順序為人、公司財產,任何人不得盲目冒險,避免發生二次險情;

12.搶險結束後,由總指揮宣布解散;

13.如險情無法得到控制,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總指揮匯報,並報安監局、公安局、消防大隊協助搶險;

14.公司會根據搶險挽回的損失,對搶險人員給予嘉獎。

附:應急搶險救援小組名單

應急救援工作搶險人員及職責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1 應急組織體系 為加強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組長 袁恆波 副組長 包生軍 成員 王靜於蘭和姜忠鵬張鳳祥李力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辦公室。辦公室主任 劉政 聯絡 135 2 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排程室 是指揮部工作機...

應急搶險措施

一 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堅持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 常備不懈 統一指揮 高效協調 持續改進 原則。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 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人員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 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 知道應急行動按計畫有序地進行 防止因應...

特種裝置重大事故搶險救援應急預案

廈蓉高速公路at1合同段專案經理部 應急預案 為了保護公司裝置及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特種裝置突發性重大事故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我合同段實際情況,本著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 的原則,特制定 特種裝置重大事故搶險救援應急預案 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