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車輛的折舊費

2021-08-07 06:44:00 字數 1419 閱讀 5487

1、稅法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有規定如下(最低折舊年限):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為10年;電子裝置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殘值比例統一規定為原價的5%;

2、因此,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車,其折舊年限也是從購買之日算起5年。

比如,我的皇冠車購買價值人民幣300000元,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該車殘值=300000元×5%=15000元

月折舊率=(300000元-15000元)/60個月=4750元

用了三年,折舊費=4750元×36個月=171000元。

按工作量法

按照行駛里程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它是以固定資產折舊總額除以預計使用期內可以完成的總行駛里程,求得每行駛里程折舊額的方法。使用這種方法時,每行駛里程的折舊額是相同的。

根據各個時期完成的行駛里程,即可計算出該時期應計提的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每行駛里程折舊額=(原始價值+清理費用-殘餘價值)÷預計總行駛里程

或者=原始價值×(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總行駛里程

例如,載重汽車一輛,原始價值為100000元,清理費用為12000元,殘餘價值為16000元,預計可行駛200000公里,第一年行駛30000公里。則

每公里折舊額=(100000+12000-16000)÷200000=0.48(元)

第1年應計提折舊額=30000×0.48=14400(元)

折舊費的計算方法

按國家有關規定:「折舊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時間。」據此,折舊費的計算方法明了簡單。但在具體執行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卻常常受到侵害。

先說起算日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一消費者購買了一套沙發,第一次接到的是舊產品,商家承認搞錯了,但更換的產品用了不到90天又出現了嚴重的質量問題。

按相關規定:「家具在90天內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應當按原購買**一次退清貨款。

」該消費者要求退貨,而商家按「開具發票之日」起算,要求消費者給付一定的折舊費,這種演算法顯然不合理。第一次錯送沙發占用了時間,責任完全在商家,消費者不應為此而負擔折舊費用。

再說截止日期:「退貨之日止」。一套有嚴重質量問題本應退貨的沙發,商家卻遲遲拖著不退,此期間不應計算折舊費。

否則,若商家將該退之貨拖3年不退,其後就不必退了。因為按家具日折舊率0.1%計算,3年後該產品就全部折舊完畢。所以,這種演算法顯然不合理。

關於「退貨之日止」,消協掌握的原則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以消費者投訴登記的日期為折舊費計算的截止期。

折舊費還「應該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時間」。許多商家不執行有關規定,修理時不給消費者留下修理記錄,致使消費者退貨時無從舉證「修理占用的時間」。至於「待修時間」就更是「無頭案」了。

這裡提醒消費者,修理時一定別忘了索要修理記錄,投訴時一定要到售後服務處作投訴登記。

折舊費計算方法

機械生產裝置折舊費是根據固定資產在整個使用壽命中的磨損狀態而確定的成本分析結構。常用折舊方法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1 預計淨殘值率 預計使用年限 100 月折舊率 年折舊率...

不同折舊方法對利潤影響 折舊費用對利潤的影響

折舊方法歸結起來有平均年限法 工作量法 雙倍餘額遞減法和年數法。1 平均年限法 由於每年折舊額都是相等的,因此每年結轉攤入經營成本的數額也是相等的,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其折舊額表面上對利潤是不發生變化的,然隨著資產的使用,所需要的修理和維護費用會逐年增加,就會產生資產使用...

關於折舊率的計算

一 常用折舊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1 預計淨利殘值率 預計使用年限 100 月折舊率 年折舊率 12 月折舊額 固定資產原價 月折舊率 上述計算的折舊率是按個別固定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