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總建築面積、總概算(投資)存在的問題。
3 設計選用標準方面的問題。
4 主要設計基礎資料和施工條件落實情況等影響設計進度和設計檔案批覆時間的因素。
3.2.6 總說明中已敘述的內容,在各專業說明中可不再重複。
3.3 總平面
3.3.1 在初步設計階段,總平面專業的設計檔案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根據合同約定的鳥瞰圖或模型。
3.3.2 設計說明書
1 設計依據及基礎資料
1)摘述方案設計依據資料及批示中與本專業有關的主要內容;
2)有關主管部門對本工程批示的規劃許可技術條件(道路紅線、建築紅線或用地界線、建築物控制高度、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停車泊位數等),以及對總平面布局、周圍環境、空間處理、交通組織、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分期建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圖所採用的座標、高程系統;
4)凡設計總說明中已闡述的內容可從略。
2 場地概述
1) 說明場地所在地的名稱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簡述周圍自然與人文環境、道路、市政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和**情況,以及四鄰原有和規劃的重要建築物與構築物);
2)概述場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標高、總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場地內原有建築物,構築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蹟等)、拆除的情況;
4)摘述與總平面設計有關的自然因素,如**、濕陷性或脹縮性土、地裂縫、岩溶、滑坡與其他地質災害。
3 總平面布置
1)說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據地形、地質、日照、通風、防火、衛生、交通以及環境保護等要求布置建築物、構築物,使其滿足使用功能、城市規劃要求以及技術經濟合理性;
2)說明功能分割槽原則、遠近期結合的意圖、發展用地的考慮;
3)說明室外空間的組織盡其與四周環境的關係;
4)說明環境景觀設計和綠地布置等。
4 豎向設計
1)說明豎向設計的依據(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標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況);
2)說明豎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階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明溝或暗管)等;如採用明溝系統,還應闡述其排放地點的地形與高程等情況;
3)根據需要註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5 交通組織
1) 說明**和車流的組織,出入口、停車場(庫)的布置及停車數量的確定;
2)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築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
3)說明道路的主要設計技術條件(如主幹道和次幹道的路面寬度、路面型別、最大及最小縱坡等)。
6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灰(表3.3.2)。
表3.3.2 民用建築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
注:1 當工程專案(如城市居住區)有相應的規劃設計規範時,技術經濟指標的內容應按其執何。 2 計算容積率時,通常不包括±0.00 以下地下建築面積。
7 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特別是涉及總平面設計中的指標和標準方面有待解決的問題,應闡述其情況及建議處理辦法。 3.
3.3 設計圖紙 1 區域位置圖(根據需要繪製)。
2 總平面圖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測量座標網,座標值,場地範圍的測量座標(或定位尺寸),道路紅線、建築紅線或用地界線;
3)場地四鄰原有及規劃道路的位置(主要座標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築物及構築物的位置、名稱,層數、建築間距;
4)建築物,構築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車庫、油庫、貯水池等隱蔽工程用虛線表示),其中主要建築物、構築物應標註座標(或定位尺寸)、名稱(或編號)、層數;
5)道路、廣場的主要座標(或定位尺寸),停車場及停車位、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築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必要時加繪交通流線示意;
6) 綠化、景觀及休閒設施的布置示意;
7)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8)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表3.3.2),該錶也可列於設計說明內;
9)說明欄內注寫:尺寸單位、比例、地形圖的測繪單位、日期,座標及高程系統名稱(如為場地建築座標網時,應說明其與測量座標網的換算關係),補充圖例及其他必要的說明等。
3 豎向布置圖
1)場地範圍的測量座標值(或註尺寸);
2) 場地四鄰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關鍵性標高;
3) 保留的地形、地物;
4)建築物、構築物的名稱(或編號)、主要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室內外設計標高;
5)主要道路、廣場的起點,變坡點、 轉折點和終點的設計標高,以及場地的控制性標高;
6)用箭頭或等高線表示地面坡向,並表示出護坡、 擋土牆、排水溝等;
7) 指北針; 8)註明:尺寸單位、比例、補充圖例;
9)本圖可視工程的具體情況與總平面圖合併; 10)根據需要利用豎向布置圖繪製土方圖及計算初平土方工程量。
3.4 建築
3.4.1 初步設計階段,建築專業設計檔案應包括設計說明書和設計圖紙。
3.4.2 設計說明書
1 設計依據及設計要求
1)摘述設計任務書和其他依據性資料中與建築本專業有關的主要內容;
2)表述建築類別和耐火等級,抗震設防烈度,人防等級,防水等級及適用規範和技術標準;
3)簡述建築節能和建築智慧型化等要求。
2 設計說明
1)概述建築物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建築層數、層高和總高度,結構選型和對設計方案調整的原因、內容;
2)簡述建築的功能分割槽,建築平面布局和建築組成,以及建築立面造型、建築群體與周圍環境的關係;
3)簡述建築的交通組織、垂直交通設施(樓梯、電梯、自動扶梯)的布局,以及所採用的電梯、自動扶梯的功能,數量和噸位、速度等引數;
4)綜述防火設計中的建築分類、耐火等級、防火防煙分割槽的劃分、安全疏散,以及無障礙,節能,智慧型化、人防等設計情況和所採取的特殊技術措施;
5) 主要的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能反映建築規模的總建築面積以及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數、旅館的房間數和床位數、醫院的門診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數、車庫的停車位數量等;
3 多子項工程中的簡單子項可用建築專案主要特徵表(表3.4.2)作綜合說明。
4 對需分期建設的工程,說明分期建設內容和對續建、擴建的設想及相關措施。
5 幕牆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託設計、加工的工程內容的必要說明。
6 需提請審批時解決的問題或確定的事項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7 必要的計算資料的說明簡圖。
3.4.3 設計圖紙
1 平面圖
1)標明承重結構的軸線,軸線編號,定位尺寸和總尺寸;
2)繪出主要結構和建築構配件,如非承重牆、壁柱、門窗(幕牆)、天窗、樓梯、電梯、自動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夾層,平台、陽台、雨篷、台階、坡道、散水明溝等的位置;當圍護結構為幕牆時,應標明幕牆與主體結構的定位關係;
表3.4.2 建築專案主要特徵表
專案名稱編號建築類別耐火等級抗震設防烈度人防防護等級主要結構選型建築層數、總高地上、地下分列建築基底面積建築總面積牆體地面樓面層面天窗門窗頂棚內牆面建築構造及裝修外牆面
注:建築構造及裝修專案可隨工程內容增減。
3)表示主要建築裝置的位置,如水池、衛生器具等與裝置專業有關的裝置的位置;
4) 表示建築平面或空間的防火分割槽和防火分割槽分隔位置和面積,宜單獨成圖;
5)標明室內、外地面設計標高及地上、地下各層樓地面標高;
6)標明指北針(畫在底層平面);
7)標明剖切線及編號;
8) 繪出有特殊要求或標準的廳、室的室內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據需要選擇繪製標準層、標準單元或標準間的放大平面圖及室內布置圖;
9) 列出各類建築設計規範要求計算的技術經濟指標(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0)標明圖紙名稱,比例。
2 立面圖應選擇繪製主要立面,立面圖上應標明:
1) 兩端的軸線和編號;
2)立面外輪廓及主要結構和建築部件的可見部分,如門窗(幕牆)、雨逢、簷口(女兒牆)、屋頂,平台、欄杆、坡道、台階和主要裝飾線腳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頂、及屋頂高聳物、簷口(女兒牆)、室外地面、等主要標高或高度;
4)圖紙名稱、比例。
3 剖面圖剖面應剖在層高、層數不同、內外空間比較複雜的部位(如中庭與鄰近的樓層或錯層部位),剖面圖應準確、清楚的標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關部分內容,並應表示:
1)主要內、外承重牆、柱的軸線,軸線編號;
2)主要結構和建築構造部件,如:地面、樓板,屋頂、簷口、女兒牆、吊頂、梁、柱,內外門窗、天窗、樓梯、電梯、平台、雨逢、陽台、地溝、地坑、 台階、坡道等;
3) 各層樓地面和室外標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築簷口或女兒牆頂的總高度,各樓層之間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4)圖紙名稱、比例。
4 對於緊鄰的原有建築,應繪出其區域性的平、立、剖面。
3.5 結構
3.5.1 在初步設計階段結構專業設計檔案應有設計說明書和必要時提供結構布置圖。
3.5.2 設計說明書
1 設計依據
1)本工程結構設計所採用的主要標準及法規;
2)相應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其主要內容,包括: 工程所在地區的**基本烈度、建築場地類別、地基液化判別;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簡況、地基土凍脹性和融陷情況,著重場地的特殊地質條件分別予以說明: 當無勘察報告或已有工程地質勘察報告不能滿足設計要求時,應明確提出勘察或補充勘察要求;
3)採用的設計荷載,包含工程所在地的風荷載和雪荷載、樓(屋)面使用荷載、其他特殊的荷載;
4)建設方對設計提出的符合有關標準、法規的與結構有關的書面要求;
5)批准的方案設計檔案。
2 設計說明 1)建築結構的安全等級和設計使用年限、建築抗震設防烈度和設防類別;
2)地基基礎設計等級,地基處理方案及基礎形式、基礎埋置深度及持力層名稱;若採用樁基時,應說明樁的型別、樁端持力層及進入持力層的深度。
3) 上部結構選型;
4) 伸縮縫、沉降縫和防震縫的設定;
5)地下室的結構做法和防水等級,當有人防地下室時說明人防的抗力等級;
6)為滿足特殊使用要求所作的結構處理:
7)主要結構構件材料的選用;
8) 高層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的主要結構特徵引數和採用的計算程式及計算模型。
景觀擴初設計階段深度標準
3 初步設計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設計檔案包括 封面 目錄 設計說明 設計圖紙 工程概算書。3.1.2 初步設計檔案編制順序 1 總封面 1 專案名稱 2 編制單位名稱 3 專案設計編號 4 設計階段 5 編制單位法定代表人 技術總負責人 專案總負責人姓名及其簽字或授權蓋章 6 編制年...
總圖深度要求
1 技術經濟指標和配套建築一覽表是否與規劃要求一致。2 基地的外圍尺寸,周圍道路的名稱 紅線寬度 場地標高是否標註 指北針是 否表示,大小是否符合比例 直徑24mm 並以漢字 北 表示,不得以其他 文字表示。3 是否標識場地界線 道路紅線 建築退線 建築控制線 綠線等,是否以引 出線加文字或圖例標識...
供水規劃深度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 一 總則 1 本規定包括給水 排水 城市道路 城市橋梁 城市隧道 城市防洪 燃氣 熱力 城市軌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設計及其投資估算和概預算的編制。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參照執行。2 市政公用工程設計分為前期工作和工程設計兩部分。本 規定 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