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的申請

2022-11-14 00:18:04 字數 4548 閱讀 7885

1、企業(單位)申請程式:

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發生員工傷(亡)事故後,應在 24 小時內口頭或**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的勞動保障局報告,並在 15 日內提交書面報告。用人單位應在發生員工傷(亡)事故後 30 日內提交《海東地區企業勞動者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辦理工傷認定應向海東地區勞動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 1 )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影印件)

( 2 )工傷事故發生情況的書面報告;

( 3 )《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 4 )員工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 5 )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如勞動合同等);

( 6 )傷(亡)人員初次**的診斷書、病歷原件及影印件;

( 7 )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口供記錄等);

( 8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位址證明材料等(屬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 9 )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2、個人申請程式: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 1 )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

( 2 )《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 3 )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 4 )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 5 )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口供記錄等);

( 6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位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 7 )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8 )受傷員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工傷認定的辦理

勞動能力鑑定程式

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按下列程式組織鑑定:

(一)對受理材料進行分類、登記;(所需材料:申請書;工傷認定書;醫療初次、再次住院病歷;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二)根據需要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方式約請相關醫學專家;

(三)確定鑑定時間和鑑定醫院;

(四)通知相關醫學專家和被鑑定人到場;

(五)由三名以上醫學專家依據國家鑑定標準和被鑑定人傷病情況通過臨床檢查診斷提出各自診斷意見,必要時需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斷,也可聘請外地專家進行診斷,然後填寫《工傷、職業病鑑定表》或《勞動能力鑑定表》;

(六)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根據專家作出的診斷意見,確定並填寫《工傷、職業病傷殘程度鑑定結論表》《傷殘證書》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表》;

(七)加蓋專用印章,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用人單位、被鑑定人和**經辦機構,同時通知當事人15日內有申請重新鑑定的權利;

(八)勞動能力鑑定機構自受理申請後,一般應於三十日內完成鑑定,個別案例不得超過六十日。

海東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133********

3、社會保險登記程式

辦理專案名稱:社會保險登記

辦理機構:各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地區社會保障事業管理局攜帶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證書;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

辦理程式: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

(2)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相關材料:

(3)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即時受理,並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勞動能力鑑定程式

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按下列程式組織鑑定:

(一)對受理材料進行分類、登記;(所需材料:申請書;工傷認定書;醫療初次、再次住院病歷;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二)根據需要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方式約請相關醫學專家;

(三)確定鑑定時間和鑑定醫院;

(四)通知相關醫學專家和被鑑定人到場;

(五)由三名以上醫學專家依據國家鑑定標準和被鑑定人傷病情況通過臨床檢查診斷提出各自診斷意見,必要時需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斷,也可聘請外地專家進行診斷,然後填寫《工傷、職業病鑑定表》或《勞動能力鑑定表》;

(六)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根據專家作出的診斷意見,確定並填寫《工傷、職業病傷殘程度鑑定結論表》《傷殘證書》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表》;

(七)加蓋專用印章,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用人單位、被鑑定人和**經辦機構,同時通知當事人15日內有申請重新鑑定的權利;

(八)勞動能力鑑定機構自受理申請後,一般應於三十日內完成鑑定,個別案例不得超過六十日。

海東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133********

3、社會保險登記程式

辦理專案名稱:社會保險登記

辦理機構:各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地區社會保障事業管理局攜帶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證書;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

辦理程式: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

(2)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相關材料:

(3)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即時受理,並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勞動能力鑑定程式

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按下列程式組織鑑定:

(一)對受理材料進行分類、登記;(所需材料:申請書;工傷認定書;醫療初次、再次住院病歷;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二)根據需要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方式約請相關醫學專家;

(三)確定鑑定時間和鑑定醫院;

(四)通知相關醫學專家和被鑑定人到場;

(五)由三名以上醫學專家依據國家鑑定標準和被鑑定人傷病情況通過臨床檢查診斷提出各自診斷意見,必要時需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斷,也可聘請外地專家進行診斷,然後填寫《工傷、職業病鑑定表》或《勞動能力鑑定表》;

(六)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根據專家作出的診斷意見,確定並填寫《工傷、職業病傷殘程度鑑定結論表》《傷殘證書》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表》;

(七)加蓋專用印章,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用人單位、被鑑定人和**經辦機構,同時通知當事人15日內有申請重新鑑定的權利;

(八)勞動能力鑑定機構自受理申請後,一般應於三十日內完成鑑定,個別案例不得超過六十日。

海東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133********

3、社會保險登記程式

辦理專案名稱:社會保險登記

辦理機構:各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地區社會保障事業管理局攜帶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證書;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

辦理程式: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

(2)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相關材料:

(3)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即時受理,並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進入工傷保險申報相關鏈結,只要把參保人員名單以execle格式上傳即可。操作上如有疑問,可直接致電***向業務科諮詢。

工傷保險辦理流程圖

工傷保險待遇辦理流程圖

承辦科室:市社會保險中心醫療保險處工傷生育科

責任人:科長

負責人:醫療保險處主任

監督人:分管局長

辦理社會保險程式

養老保險辦事程式一.辦理審批程式:

1.用人單位填寫幹部,工人退(離)休申請表,審批,蓋章;

2.報送主管部門審批,蓋章;

3.幹部退(離)休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審批[即按深辦(1993)54號],然後送社會保險管理局核定退(離)休,退職費;

4.工人送社會保險管理局養老保險處審批;

5.駐深企業的職工,經主管部門審批後,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審核.

二.需具備材料:

1.退(離)休、退職申請表一式二份,1寸相片1張;

2.檔案調入深圳市的調令正本,及身份證影印件;

3.職務任命審批表,職稱資格證、職務職稱任聘書;

4.參加社會保險的電腦卡和列印繳交保險金的情況表;

以上資料要求單位在每月25日之前報送.

三.審批後程式:

1.符合條件的:登記、編號、核定退(離)休費,輸入電腦;不符合條件的退回單位;

2.每月25日之後,單位可取回退(離)休、退職申請表等材料;

3.退(離)休退職費從批准的次月5日後轉到退(離)休、退職人員的個人銀行帳戶,少部分轉入單位.

工傷保險辦事程式

一.參加工傷保險物件:

深圳市所有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全體職工及個體工商戶,專業戶招用的人員(統稱用人單位的員工)。

工傷認定申請條件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間 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傷害事故的。上下班途中 指從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

工傷認定申請程式

門報告,同時向經辦機構備案。為了規範工傷認定程式,依法進行工傷認定,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和天津市有關規定對申請程式規定如下 一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後,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用人單位應當在 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 二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 日...

工傷認定申請表

寧勞社工流水號號 認定申請人與工傷職工關係 用人單位 本人 親屬 工會 單位社會保障證號 單位名稱 單位位址郵編 單位聯絡人聯絡 手機 個人社會保障卡號受傷人姓名 學歷 博士 碩士 本科 大專 中專 職高 技校 普通中學 初中 小學 戶口性質 非農業 本地農業 外地農業農民工 是 否 首次參加工作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