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2021-03-04 01:21:34 字數 2553 閱讀 8153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範公司印章的刻製、發放、保管、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印章的定義及分類

(一)本規定中的印章是指在公司發行或管理的檔案及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力義務有關的檔案上,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二)公司印章有以下幾類:

1. 公司印鑑: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章、法人章、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2. 部門章:在公司內部使用,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行政印章,不具備對外法律效力。

第二章刻製、改刻與廢止

第三條公司印章的刻製、改刻與廢止的的議案由印章使用部門提出。提出的議案中必須要將新舊公司印章的種類、名稱、形式、使用範圍及管理許可權予以說明。

第四條公司印章的刻製、改刻與廢止經董事會批准後由行政部辦理並以公司發文頒布,同時,如有需要更換或廢止的印章應由印章管理者迅速將舊印章交還行政部。

第五條廢止印章的儲存年限

除特別需要,行政部將廢止的印章儲存三年後,經董事會批准,再行銷毀。所有銷毀的廢舊印章都要留下印模永久儲存,以備日後查考。

第六條遺失、損毀與被盜

公司印章出現遺失、損毀、被盜的情況,印章管理者應迅速向行政部遞交原因報告書,行政部根據情況依本制度有關規定的手續予以處理。

第三章印章的登記與保管

第七條行政部應建立印章登記臺帳(印章章模登記表),並永久儲存。此台帳需載明每個印章文字、印模、起印和廢止時間、管理部門、部門負責人姓名、保管人姓名等資訊。

第八條印章保管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印章保管,並存櫃加鎖。印章保管人員應該明確責任,保證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絕對安全,防止印章被盜用或濫用。對於印章被盜用而產生的後果,保管人應該負有法律上的責任。

第九條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四章用印手續

第十條用印審批

(一)使用公司具有法律效力印鑑先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依審批許可權獲准後,連同需蓋章檔案一併交印鑑管理人。具體簽字程式如下:

1. 以公司名義發文、上報檔案、重要材料由分管領導簽字,總經理簽字,方能用印,重要材料底稿交公司行政部存查。

2. 出具公函、委託書、證明,對外聯絡業務的一般函件需開介紹信或用印,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准後方能用印。

3. 公司簽定合同、協議必須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能用印。

(二)使用部門印章須填寫《印章使用記錄表》,經所屬部門領導批准同意後,連同需用印檔案一併交部門印章管理人。

(三)財務專用章的使用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印章使用人

(一)公司印章的使用原則上由印章管理人擔任。用章時,印章管理人員首先應仔細核實印章使用手續是否完備,嚴格按照獲准用印範圍用章並做好用印登記,同時應保留《印章使用申請表》及用印材料乙份以便存檔備查。

(二)印章管理人離開時,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使用印章人。**實施用印的人在用印後應將用印依據或用印申請表交印章管理人審查,同時《印章使用申請表》和《印章使用記錄表》上應有**人簽字。

(三)印章管理人用印完畢後詳盡填寫《印章使用記錄表》。記錄專案包括:用章日期、編號、內容摘要、批准人、用章部門、經辦人、用印數等項。

《印章使用記錄表》在次年元月份交行政部永久存檔儲存。

第十二條用印手續的簡化

經印章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的常用印或需再次用印的檔案,如事先與印章管理人取得聯絡或有文字證明者可省去填寫申請表的手續。此時,印章管理人應填寫《印章使用記錄表》,以備查考。

第四章用印要領

第十三條印章用於:

(一)落款處:蓋於文書作者落款處,表明法定作者及文書的有效性。

(二)更正章:對文書書寫中的錯誤進行改正後,加蓋更正章,以做為法定作者自行更正的憑證。

(三)騎縫章:介紹信與存根銜接處須騎縫加蓋印章,以便必要時查核、對同。

(四)騎邊章:將材料多頁沿邊取齊後均勻錯開,從首頁到末頁,騎各頁之邊,加蓋一完整公章,以證明該材料各頁是同時形成的。

(五)彌封章:在公文封套封口處粘以紙條加蓋公章,以確保在傳遞中無私拆之弊。

(六)封存章:在封條上加蓋印章,以封存財物、倉庫、住房、檔案櫥等。

第十四條蓋章時精力要集中,用力要均勻,蓋出的印章應端正、清晰、美觀,便於識別。印章文字不得歪斜或顛倒。

第十五條蓋印除特殊規定之外,一律用朱紅印泥。

第十七條公司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使用,如確需工作需要帶離公司用印的,必須落實責任人後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交還公章時必須一併交回用印材料被查。

第十八條印章管理人原則上不允許在空白憑證上加蓋公章。確有需要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並編號登記。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歸公司行政部。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年月日起執行。

附件一:《公司印章印模登記表》

公司印章印模登記表

行政部(制)

公司印章印模登記表

行政部(制)

附件二:《印章使用審批表》

印章使用審批表

年月日注:所有對外報送資料必須總經理簽字批准。

印章使用審批表

年月日注:所有對外報送資料必須總經理簽字批准。

附件三:《印章使用記錄表》

印章使用記錄表

行政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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