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杭來灣煤礦杭來灣煤礦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

2021-03-04 01:41:37 字數 620 閱讀 9615

杭來灣煤礦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人力資源部、礦工會和礦安全辦負責本公司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療管理。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儲存。

第二條在緊急情況下,公司人力資源部、工會、礦安全辦和礦綜合辦要立即對職工、現場人員、周圍居民實施應急檢查和醫學觀察,防止職業病的蔓延。

第三條具體內容如下:

1.新錄用、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的員工在上崗前,根據員工擬從事工種和崗位,評價員工是否適合從事該工種。

2.員工在崗期間健康檢查按國家規定進行,礦上根據醫院體檢要記錄員工健康變化,評價員工健康變化是否與職業病危害因素有關,判斷員工是否適合繼續從事該工種作業。

3.要將員工健康檢查結論單及時告知員工,併發到員工手中。

4.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及職業禁忌症者,要調離原崗位。

5.勞動者在離職時,應對其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否則,不應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6.礦安全辦負責建立和保管礦全礦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四條接觸職業危害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週期應當按照下表執行:

附則第五條本規定由安全辦負責解釋。

第六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9杭來灣煤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第一條要及時 如實向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申報職業危害,同時抄報所在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並接受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第二條煤礦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按照衛生部印發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 確定。第三條煤礦職業危害申報工作主要包括 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和煤礦職業健康情況申報。第四...

4杭來灣煤礦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為提高礦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 職業衛生知識 操作規程 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煤礦安全培訓機構負責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監督管理工作,並指定專...

10杭來灣煤礦職業病診斷鑑定及治療康復制度

第一條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和 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 為了防治職業病,保護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要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到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上崗前 在崗期間 離崗時健康和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檢查,檢查費用由企業承擔。第三條診斷鑑定 一 每年由公司人事部門組織進...